上帝创世30年

2016-11-02 15:05毕陌
足球周刊 2016年14期
关键词:马拉多纳球王博尔赫斯

毕陌

30年前,马拉多纳诡诈一跃,创造了足球史上一大争议时刻,也在光影交错中将自己推上巅峰。30年间,那幅画面从未褪色,那种经典从未被超越。当我们谈论“上帝之手”,我们在谈论什么?

这一幕发生在1986年6月22日,距今整整30年了。

墨西哥阿兹台克球场,阿根廷与英格兰这场世界杯1/4决赛焦点战已战至50分钟,比分仍是0比0。正午的阳光和胶着的局势,让全场球迷都有些喘不过气来。

阿根廷从后场开始传递,球来到了他们矮壮的队长迭戈-马拉多纳脚下。面对两层防线,马拉多纳顺利突破了第一层,然而到了禁区弧顶,三狮中后卫很快适了上来。前后夹击之下,蓝白10号将球分给了巴尔达诺,但后者没能停好球,英军后卫史蒂夫·霍奇趁机解围,不过球反而向小禁区飞去。

门将希尔顿出击,然而马拉多纳如鬼魅般前插,飞身跃起抢在前者身前将球打进。直播镜头看起来像是潘帕斯队长头球得分,但慢镜头显示是一个手球。赛后新闻发布会上,马拉多纳谈到这粒进球时发表了那句著名的言论:“这粒入球一部分来自我的头,一部分来自上帝的手!”

被神化的球王

由于“上帝之手”和此后令英格兰人哑口无言的连过5人进球,马拉多纳成为了这场焦点战的绝对主角,这也是他统治这届世界杯的一个缩影,由此被国人奉为神明。阿根廷70年代著名后卫佩尔富莫作了—个比喻:“恺撒曾有个专用随行奴隶,不断提醒他是凡人,而在潘帕斯草原,整个社会都在不断提醒马拉多纳是神!”

在巴西或乌拉圭,整个社会从未如此神化一名球员。贝利在足坛的地位无须赘述,斯基亚菲诺也足够优秀,但在各自的国度,他们仅仅被认为是伟大的运动员,意义与象征从未超出体育范畴。这都映衬得通过足球实现阶级跨越和“社会大同”的马拉多纳,是那么卓尔不群。

‘上帝之手”和阿根廷夺得1986年世界杯这一事实未必有直接的因果联系,即便裁判吹掉了马拉多纳的手球,实力占优的阿根廷获胜依然是大概率事件。但任何一个伟大的成就,都需要一些象征性时刻来定义,考虑到当时的阿根廷人民身处水深火热之中,这场胜利就更有了一丝可歌可泣的味道——1982年6月,马岛战争结束,649名阿根廷人死亡,千余人受伤;1983年上台的民选总统劳尔·阿方辛在经济上乏善可陈,政府财政困难,通胀率超过100%。这个国家前途看似一片渺茫。

佩尔富莫的话简单直接地解释了这场胜利的意义:“在1986年世界杯,击败英格兰对我们来说就已足够。获得世界杯是次要的,击败四年前的侵略者才是我们的第一目的。”正是在这种氛围之下,用两种不同方式羞辱英格兰人的马拉多纳,自然而然成为了“民王”。

直至今日,英国人对那场比赛的评述仍带着贵族式的费厄泼赖:“打入第二球的马拉多纳是上帝的附身,是伟大的对手;但打入第一个进球的他,只是一个窃贼。”但对阿根廷人来说,正是用违背规则的行为才更有报复的快感——在他们看来,英国人“抢劫”了马岛,单纯用足球技艺获胜只是“打败”了英国人,“上帝之手”才是以牙还牙的报复。

回顾“上帝之手”的时候,马拉多纳总显得义正辞严:“尽管队友纷纷来拥抱我,但他们看起来仍有些犹豫,似乎都在想我们是不是从对手那里偷窃了什么。然而我告诉他们,偷窃一个强盗会得到百年宽恕!”

两个范式

因“上帝之手”而神化的马拉多纳,为阿根廷足球留下了两个范式:“伟大的10号”和“人民的球员”。

自球王1994年离开国家队后,阿根廷足球依然在寻找一个10号,一个能连过5人破门、引领球队前进的队魂。第一个贴上“老马接班人”标签的是奥尔特加,他们有着相同的贫民窟出身,眼角流露的叛逆也异曲同工。可惜两人形似神不似,无论是技艺还是气质都相差太远。

之后从里克尔梅、艾马尔、萨维奥拉到达历桑德罗,每一位在阿甲崭露头角的10号前腰或前场矮个球员,都被寄予了接棒马拉多纳的朗待,但真正能达到老马高度的却来自大洋彼岸的巴塞罗那——从球技和战术角度,梅西完美诠释了“伟大的10号”,但两人的共同点也仅限于此。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或许不离开阿根廷就没有如今的“梅球王”,但缺失了在这里的磨砺,让巴萨10号回到国家队时总显得少了一层故土羁绊。

有一位球员是个特例,那就是特维斯。虽然这位同样矮壮的球员没有成为“伟大的10号”,然而他却在另一个层面继承了马拉多纳的衣钵。与老马同样出身于布宜诺斯艾利斯贫民区的“阿帕奇”,成名后始终将故乡挂在嘴边,即便拥有在顶级豪门效力的水平,也义无反顾回到祖国,并成立基金会来改善贫民窟环境,帮助当地的孩子摆脱贫困与犯罪。正因如此,马拉多纳称呼他为“人民的球员”。

这丝毫不令人意外,因为马拉多纳自己就是阿根廷历史上最著名的“人民球员”:出身于贫民窟的老马,率领“人民的球队”博卡青年对抗象征中产阶级的河床;那不勒斯代表贫穷的意大利南方,老马作为这座城市的偶像,率队挑战北方霸权;至于“上帝之手”,无形中又象征了第三世界人民对于帝国主义的抗争——费厄泼赖的公平竞争是绅士法则,拉美贫民的反抗就是不择手段地予以回击。

这个永载史册的手球,还彻底发扬光大了自肯佩斯起的阿根廷“坏男孩”传统——那不是单纯的反抗,需要在善恶模糊的边缘狡黠地游走。瞬息万变之间想到用手入球、进球后毫无顾忌地放肆庆祝、新闻发布会面不改色地大方承认……这绝非常人所能做到。相比之下,1966年世界杯的阿根廷队长拉廷,在英格兰人面前半小时就吃到红牌骂骂咧咧退场,虽然胆气可嘉可终究是一勇莽夫。

西蒙尼从马拉多纳手里接过了队长袖标,也继承了“坏男孩”的人格标签。1998年世界杯,同样是对英格兰,如今的马竞主帅用一次随机应变的表演将贝克汉姆送出了球场。从地上爬起后,阿根廷8号的谜之微笑至今仍是他足球生涯中一个里程碑瞬间。

两代球王的区隔

日前,在阿根廷连续第二年以相同的方式输掉美洲杯决赛后,著名足球作家乔纳森·威尔逊在专栏文章《只有上帝之手可以区分梅西与马拉多纳》中写道:“传统上,阿根廷人对那些海外获誉的名人抱质疑态度,如切·格瓦拉和博尔赫斯(作家,代表作《小径分岔的花园》)。”

马拉多纳身上承载的是一种典型的拉美左派文化,费厄泼赖式的道德在阶级对抗的语境下并不重要,正如他内心中一直告诉自己的信念,“上帝之手”不是一种不道德的偷窃,而是对帝国主义强权的复仇。能在自己的意识中自圆其说,那就可以理直气壮、心安理得。

虽然博尔赫斯本人不喜欢足球,但梅西和博尔赫斯是十分相似的:有一半英国血统的博尔赫斯15岁就前往欧洲,在那里经历了成长最关键的十年,并在日内瓦与剑桥完成了学院教育;梅西则在13岁时离开阿根廷前往巴塞罗那,罗萨里奥工人区在他身上的烙印并不明显。他的天赋是阿根廷式的,但家庭出身和世界观是欧洲中产阶级式的,他所接受的足球教育又来自拉马西亚。

和加布里埃尔·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作家,代表作《百年孤独》)或加莱亚诺(乌拉圭作家,代表作《拉丁美洲被切开的血管》)这样的拉美左派不同,博尔赫斯的文学创作并不局限于拉美的社会实际,庞大的阅读量和在各语言中穿梭自如的能力,让他的作品有世界通行的美感,而阅读以外苍白的业余时间,让他永远也不会有像马尔克斯一样让人津津乐道的私生活话题。梅西在球场外的生活和他市民阶层的父母一样,平静、安宁、虔诚,以公众人物的标准来衡量,显得有些乏味。

毫无疑问,梅西论球技足够伟大,但他不是“人民的球员”。巴萨10号的技艺属于上帝,他的足球美感是普世性的,能为任何阶层、任何国度所欣赏和接受。除了阿根廷足协,他从未对抗过任何强权,踢完球就消失在聚光灯之外,而欺骗裁判、利用规则等模糊善恶的做法也与他无缘。

威尔逊的观点一针见血,“上帝之手”区隔了马拉多纳与梅西的世界。梅西也能做到连过5名英格兰球员进球,但他的足球生涯再不会出现“污面天使”式的瞬间,即便他年少时也曾对西班牙人复刻手球破门,即便他代表阿根廷出战的首场比赛,出场2分钟就染红遭逐,但那更像是一种年少无知,而非刻画于骨子里的气质。

可马拉多纳,永远是博卡青年、那不勒斯、阿根廷和人民的球王。梅西的天分属于上帝,马拉多纳自己就定义了上帝。迭戈的天才并不献予世界,而献予他的家园、他的国度、他的阶层和他所信仰的哲学。老马的出身、性格、世界观和人生经历,都浓缩在“上帝之手”这一辩证时刻,至今仍在影响阿根廷人,尤其是下层国民的社会生活与思维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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