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愚
日前,国务院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提出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双降低”目标:一是“企业贷款、发债利息负担水平逐步降低”,另一是“融资中间环节费用占融资成本比重合理降低”。为完成上述目标任务,需要从短期金融政策引导和中长期金融体制改革两方面发力。对此,方案具体提出了“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降低融资中间环节费用,加大融资担保力度”、“完善商业银行考核体系和监管指标,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稳妥推进民营银行设立,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大力发展股权融资,合理扩大债券市场规模”、“引导企业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提高企业跨境贸易本币结算比例”六方面的政策措施。上述六方面都将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带来积极影响,其中三项短期可见效的措施有望成为重要突破口。
一是“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允许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提供融资担保是解决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有效手段,具体有政策性担保、商业性担保和互助担保三种模式。其中,政策性担保由政府设立并提供支持,因政府信用等级高,政府为主设立的融资担保机构更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从国际经验看,信用担保机制通常由政府设立而不采用商业性担保机制。但我国以商业性担保为主流,商业性担保公司要求的3%至5%的担保费率大大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