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对农户的影响

2016-11-09 09:21郑美琪
2016年30期
关键词:土地流转农民收入城镇化

郑美琪

摘 要:近年来,由于城镇化的加速,土地流转的范围逐步扩大。农村土地流转是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土地流转效率的改进不仅具有优化资源配置的意义,而且具有福利改进的意义。本文基于对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路口镇4个村庄的小农户、4个规模经营农场的实地调研。从土地流转方式、土地租金及租金更新周期等几个方面研究了当地的土地流转情况。研究发现:1)黄冈市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导致部分土地闲置情况。2)大农户在土地流转中获得的福利多于小农户。

关键词:城镇化;土地流转;土地租金;机械生产;农民收入

一、土地流转背景

(一)政策背景

2015年土地改革实质性起步,此次改革的两大重点将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农地入市。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避免走弯路。

(二)现实背景

现今,城镇化背景下湖北省农村耕地利用存在一些问题,大部分农村年轻劳动力进入城镇工作,大量的耕地被闲置下来,甚至被废弃,造成的土地资源浪费十分严重。这一现状表明提高土地利用率迫在眉睫。在城镇化发展较快的农村地区,土地资源浪费问题更为突出。

二、土地流转状况

1、大户土地流转、使用情况。

2、小户土地流转、使用情况。许多农户外出务工,大部分土地被征收为建设用地或者被其他人承包。其中,农户土地被政府征收,用于修建基础设施(如公路等)或者修建新的小区,每亩补贴16000~18000元不等,同时,也有少数农民在道路旁边的荒地种蔬菜自给。

3、土地流转方式分析。流转类型多样,比例不均。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型。

(1)以流转主体为标准,以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流转为主,流转面积约占总流转面积的90%。

(2)以流转方式为标准,可分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投股或参与股份合作等其他方式流转。其中以转包、出租为主,约占总流转面积的70%以上。转包中又以外出打工或经商农户,将土地转包给亲友或本村其他农户居多。出租中又以租给个体工商户开办采石场为主。

(3)以流转是否签订协议为标准,可分为协议流转和无协议流转。其中协议流转农户略占总流转农户数的60%左右。协议流转又分为书面协议流转和口头协议流转,其中口头协议流转占协议流转的绝大多数,签订书面协议流转的农户不足总流转户的10%。

(4)以流转是否有偿为标准,可分为有偿流转和无偿流转。其中以无偿流转为主,约占总流转户的60%以上,有偿流转的比例正呈上升趋势。

三、土地流转市场

黄冈市路口镇地区的土地流转方式是农户与村委会进行协商,以每亩16000~18000不等的价格把土地承包出去,再由政府把所有承包的土地集中起来转租给企业。或是农户之间以口头协议的方式进行转让,涉及范围小,有偿性低,土地流转效率不高,导致部分土地闲置。根据国家今年颁布的最新土地流转政策,路口镇这种由政府将农民的土地集中回购再承包给其他大户的做法存在不合理性,需要查证。

四、土地流转对农户的影响

(一)对生产大户的影响

1、土地流转使生产大户能够更为便利的获得土地。在我们的社会实践中这一方面表现的比较明显的便是千叶湖生态农庄。该生态农庄的10000亩土地便是千叶湖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从黄冈市黄州区路口镇政府那里购买的来。也正是土地流转的这项政策,使的该公司能够获得整整10000亩集中成片的土地。

2、土地流转为生产大户实行集约化生产提供了可能性。无论是湖北黄冈千叶湖生态农庄,还是湖北青藤有限公司,或者是阳一生态园都是通过土地流转获得一大片完整的土地,也正是这一大片完整的土地,才为这些生产大户的集约化经营提供了基础。

3、土地流转也使生产大户周围的居民获得额外的工作机会和收入。我们从路口镇的几家生产大户了解到,他们虽然实行的是集约化管理,同时他们也使用机械,但是在农忙时节,他们还是需要更多的人力资源来进行管理劳作。比如千叶湖生态园,平时只需要十几名固定工人,但是到了农忙时节,他们则需要雇佣30—40名工人来做工,里面有一些农户也恰好是这些土地原来的主人。这一模式,也使得生态园周围的农户获得了额外的工作机会。

(二)对小农户的影响

农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工资性收入以及家庭经营收入,就目前来看,这两种收入的增长都有所放缓,并且进一步趋向饱和。农民想要进一步增加自己的收入,必须在其他的生产要素中寻找机会。所以一部分农民选择转包或租出土地,转入非农产业,因为非农产业的收入较高且稳定,当然这只是农民流转出土地的一个因素。从土地流出方来说,土地的流转在解放农民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其他生产活动的同时,也能给农民带来使用权流转所获得的经济价值。通俗点儿说,农民也能通过流转土地获得收入或者是获得政府的补贴。当然这只是土地流转政策施行后的理想状态。在我们社会实践调查的大多数的小户中,很多在转入非农产业后,都不能找到收入令人满意的工作,同时他们从国家哪里获得补贴也是微乎其微。更严重的是许多农户的政府补贴都被当地政府私自挪作他用,令那些将土地流转出去的农民的收入更加不足。

所以,土地流转从不同的方面多大户和小户造成了不同的影响。大户通常作为土地的流入方,从土地流转的过程中,获得很大的好处,实现了很多土地流转之前所无法实现的生产模式。而小户多作为土地流出方,则多在土地的流转过程中无法得到更多好处。国家的政策在大的方面是好的。主要的原因是国家在制定土地流转的补偿措施和国家政策的执行当面做的不够到位。在这一方面,国家还要大大加强。

(作者单位:湖北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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