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巧莉
(吉林化工学院 吉林 吉林 132022)
摘要:明清时期的车船牙行负责为客商介绍车船和力工,并对双方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这不仅有效遏制了犯罪活动的发生,也有利于在犯罪活动发生时迅速破案,所以他们的存在有利于社会治安的维持。
关键词:明清时期 车船牙行 社会治安
中图分类号:K2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6)09-0075-01
牙行,即贸易中介机构,也称为牙店。明清时期由于商品贸易的发展,牙人牙行大量出现,分工日益细密,其中车船牙行专门负责车船、脚夫的租赁和介绍。他们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犯罪活动的发生,对社会治安的维持有着明显的积极作用。
明清时期的律法规定商人租赁车船、雇佣脚夫、挑工等力工必须通过牙行,同时亦规定了牙行的准入标准和职责,《大明律》规定:“凡城市乡村诸色牙行及船埠头,并选有抵业人户充应。官给印信簿,附写各客商船户住贯姓名、路引字号、货物数目,每月赴官查照。”清代的做法与明代相同,清政府将“印信文簿”发给车船牙人、牙行,牙人牙行将其经手的客商之姓名、家庭住址、籍贯、来往目的、贩货种类、数量以及为其雇佣的车、船或者脚夫力工等的情况在上面做好登记,并在规定时间由封建官府统一检查。例如,光绪《清会典事例》记载安徽省“各州县于茶春时印给茶牙循环号簿,将茶商姓名、籍贯、引茶数目、经由关津、住卖处所,逐一注明”。明清政府之所以有这些规定,是因为他们要向客商征收商税,不做好记录就会出现偷税漏税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