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睿雯
(710000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 西安)
计算机网络犯罪司法管辖权研究
王睿雯
(710000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 西安)
如今互联网技术日益发展,在为人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问题。除了隐私不能得到保障外,更为严重的,便是运用计算机和网络进行刑事犯罪的现象。而计算机网络犯罪分布的广泛性也为各国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如何解决跨地域的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管辖权问题呢?本文将在分析国内外专家学者观点的基础上,浅探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管辖权问题,并且提出一些可供选择的解决此问题的途径。
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管辖权冲突
想要深究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管辖权,就必须先了解何为计算机网络犯罪。综合了许多学者的观点后,笔者认为,网络犯罪的定义,应选择广义上的包含了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和以网络为侵犯对象的犯罪的概念。
以此网络犯罪的概念为基础,可以分析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构成四要件。首先是客体。网络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多样的,除了一些特殊的不能以网络为工具进行侵害的客体外,它基本涵盖了刑法分则规定的所有同类客体。其次是客观方面。结合具体的行为来看,网络犯罪的实施行为是有多种方式的。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犯罪行为是不可能通过网络作为手段实施的,例如强奸和抢夺。第三是主体。我国刑法规定构成犯罪要求行为人有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