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构建先进的检察文化,基础在基层,重点在基层。基层院作为检察体系中的最小单位,文化建设开展的如何,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文化建设的成效。本文结合检察文化建设实践,对基层院检察文化建设的认知与实践进行探讨,以期对加强基层院文化建设有所裨益。
关键词:基层检察院;检察文化;文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D926.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32-0150-02
作者简介:宋巧惠(1967-),女,汉族,天津人,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
一、检察文化的概念
检察文化是以检察官为主体的全体检察干警在长期的检察活动中,逐渐形成的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提高监督能力为目的,以营造良好人文环境为形式的具有鲜明检察特色并得到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等精神财富[1]。基于这样的定义,借助管理理论,笔者将检察文化的构成描述为3个同心圆,即外层是物质层,以物质为载体的精神成果,指检察形象和工作品牌形象等;中层是制度文化,包括管理模式、激励机制、行为准则等;内层圆是精神文化,是价值观念、思维模式等。
二、基层院开展文化建设的实践探索
检察事业是发展的,检察文化必然会随着检察事业的发展不断丰富和变化。依据管理学理论,文化建设的方法论应当同样以螺旋式发展理论为依托。因此,检察文化建设一方面必须关注和支持检察工作当前的现状,另一方面还要为检察工作长期发展提供持久的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