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与舞蹈的互通性

2016-11-19 09:16原以婧
艺海 2016年4期
关键词:书者草书舞者

原以婧

〔摘要〕书法和舞蹈都具有表现性,所不同的是书法表现的是静态的书迹,而舞蹈表现的是动态的人体动作。两种艺术形式在历史上就有过多次碰撞,二者分别在线性美、流动美、意境美等方面具有互通性。

〔关键词〕书法舞蹈互通性视觉艺术

书法以汉字为基础,汉字书写的艺术化处理方式构成了汉字书法的主干。依照许慎《说文解字·叙》所载,汉字的造字法有象形、指事、形声、会意、转注和假借。汉字的象形性决定了汉字书法的本质属性。从甲骨文时代起,汉字就逐渐具备了四方面的内涵:其一,汉字书法是文字的舞蹈和情感思维作用下的图像造型艺术;其二,汉字书法是由人手持毛笔在二维平面上留下的运动轨迹和笔墨痕迹;其三,汉字书法是视觉艺术中的一种独特的抽象表现形态;其四,汉字书法属于一种书写痕迹与天地万物的动态性比照关系的文化符号体系。汉代扬雄在《法言·问神》中曾言:“书,心画也。”1体现的恰是内在的意义之美和外在的图形之美的完美融合镜像。

舞蹈也是一种视觉艺术,其原始的生发点是仪式表演。由于原始仪式表演具有神圣性、狂欢性和部族集团的群体参与性,因此,舞蹈一直具有一种超越抽象价值体系的具象的人体美特点,舞蹈的狂欢性注定了其解放身体的意义,舞蹈的仪式性决定了其统领族群的象征性内涵,舞蹈的示范性决定了其必然具有身体规训的内在价值。

书法和舞蹈都具有表现性,所不同的是书法表现的是静态的书迹,而舞蹈表现的是动态的人体动作。但是,两者在感人、惑人等促使观者达到忘我境界的意念上具有相通性。通过线条的组合、变化,书法得以拥有造型美、画面美、结构美,线条的微妙变化还能体现出书者的心境,从而表达不同的意境。舞蹈中的线条美也随处可见,舞者利用肢体表现线条,其四肢的摆动宛如线条的跳跃。汉字书法与舞蹈的联姻现象自古有之,盛唐时期的书法家张旭观看公孙大娘剑器舞后而得狂草意绪的故事具有示范性。其实,从东汉赵壹《非草书》所记述的普通书法家执着并痴迷于草书创作的疯狂状态中,已经可以感知到草书始发阶段书法家对此全方位的身体体验情态。如果考察到盛唐以张旭为代表的草书,以及以公孙大娘剑器舞为代表的舞蹈艺术,约略可以看出盛唐草书繁盛之时,恰恰也是舞蹈语汇急速繁盛的时期。张旭取公孙大娘剑器舞之舞蹈神韵,使其狂草书自成一格。公孙大娘剑器舞由于对张旭狂草的影响甚巨,因而也成为一种书法和舞蹈产生通感原理的隐喻,它恰如其分地阐述出书法的动态之美。公孙大娘剑器舞成就了张旭的草书,这是书法与舞蹈相结合后产生意外结果的文化范例,其实,盛唐时期书法和舞蹈的结合还有多种形态,如盛唐的字舞则是书法和舞蹈的另类结合形式,字舞的舞者以汉字为队形,组合成一种以汉字为造型对象的舞蹈,这类舞蹈使得汉字之美和舞蹈之魅都得到了强化。

字舞最初是国家庆典和祈福祭天时跳的宫廷舞蹈。唐人段安节在其《乐府杂录·舞工》中记载:“舞有健舞、软舞、字舞、花舞、马舞。……字舞者,以舞压身于地,布成字也。”2唐玄宗和武则天时,字舞以《圣寿乐》最具代表性,“其中舞者身披青色舞衣,头戴金铜之冠,轻舞翩跹,自身的舞蹈变化加之以队形的繁复转变”3,逐渐组成“圣超千古,道泰百王,皇帝万岁,宝祚弥昌”16字。唐以后字舞依旧盛行。宋代的字舞和唐代相似,而元朝的字舞则充分吸收了北方草原民族特有的元素,加入了大量抖肩、碎步等舞蹈动作。就一幅书法作品而言,每个字都有它的架构,而通过字与字间的离合嬗变、留白铺陈又能组成另一种结构,使得作品虽每个笔画是独立存在的,但整体上气息一脉相承,前后呼应。无论是从细微处着眼还是从整体着眼,一幅杰出的书法作品都有着精致的安排,美轮美奂的造型。

汉字书法可以说是中华文化的代表,它兼具形象美、意蕴美以及教化之美,是中华文化优秀品质的集中体现,在融合舞蹈性、音乐性和造型性三者的内在关系方面,它堪称中华文化和艺术相互结合的典范。汉字书法源于象形文化,仓颉、伏羲上仰观苍穹,下俯察大地,从万物中得到灵感,化具象为抽象的线条,所以说,汉字是一种造型艺术。宗白华曾说:“中国的绘画、戏剧和中国另一特殊的艺术———书法,具有着共同的特点,这就是它们里面都是贯穿着舞蹈精神(也就是音乐精神),由舞蹈动作显示虚灵的空间。”4汉字作为一种造型艺术,其基本构成元素则是线条。书法是点线在平面空间流动所成的艺术,舞蹈是肢体在三维空间流动造就的艺术,书法和舞蹈在追求节奏美感方面是一致的。线条的千变万化构成了书法独有的节奏美、韵律美、流动美。蔡邕在《笔论》曾说:“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意,然后书之”。5东晋卫夫人在其《笔势论》中说,书法线条应“放似弓张箭发,收似虎斗龙跃”。6书法中运笔则要求“行处皆驻,驻处皆行”。从古代书者的书写过程可以看出书者内心世界的变动轨迹,任何作品都掺杂着书家的情感,也只有满溢书者情感的书法作品才算得上是好的作品。

书法是线条艺术,但在线条之外还隐藏有情感取向。诸多传世的书法名作皆包含有情感,如《祭侄文》、《急就章》等都是书者在情感充沛之下一蹴而就的精品。线条的虚实、浓淡、粗细、疏密、徐疾、轻重、曲直、断续都由书家情感的波动而定,观者也能从线条的这些特质中感受到书者的情感,从而达到书家和观者间的共鸣。舞蹈由人类的肢体运动来完成,所以,舞蹈的过程就是人类身体的解放和释放过程。草书的线条是众多书体中最富有非理性特性且个性强烈鲜明、洒脱自如的线条,如唐代的张旭、怀素等擅长草书的书法家在书写中也常处于癫狂的状态。从书法家的书写状况观察,书法家在写草书的时候也会伴随身体的运动,时不时地会进入一种不顾一切忘我书写的境界,这样的镜像就反映出一种特别的艺术原则,它昭示着除书法作品以外,书者书写的过程也可以成为一种极具表演性和观赏性的艺术。于是,书法与舞蹈就共同成为一种视觉艺术,或者说是表演艺术。唯一不同之处在于舞者在舞台上的表演稍纵即逝,而书家的痴狂表演从身体解放到肢体运动,会在纸张等具象的书写客体上留下痕迹,形成墨迹类艺术品。而书法作品将书者的身体表演定格后,亦可让后人从字迹联想到书者当时的情状。

总之,书法和舞蹈艺术在线性美、流动美、意境美等方面具有共通性,两者在历史上就有过多次碰撞,书法与舞蹈的每次碰撞和交融都会给人带来意外的惊喜和美的享受。分别从书法的自然性、身体性和乐感性三方面体现出与舞蹈的共通性。一,书法中具体的笔画侧、勒、弩、趯、策、掠、啄、磔,书写的起、收、转、合,以及起笔的欲右先左、欲下先上,都体现出和舞蹈动作中的起、跳、翻腾、回旋、欲左先右、欲上先下的一致性。撇、捺者,字之手足,伸缩异度,变化多端,如鱼翼鸟翅,有舞者翩翩自得之状。竖钩、竖弯钩者,字之步履,欲其沉实,若舞者踢脚、抬腿之势。二,在进行书法书写的过程中,书写者随着字组的行列错落分配,蘸墨的多与少,内容句读的停顿,其书写速度是时快时慢的。这和舞蹈中诠释作品的手法如出一辙,舞蹈家亦会根据作品的内容诠释出不同的情感。书法中的章法布白与舞蹈中的舞台布局也具有一致性,疏密、向背、挪让、留白、补空、意连云云。如字之独立者必得撑住,然后劲健可观,凡作竖,直势宜,曲势难,直笔挺拔而笔力易劲,曲笔和婉而笔势难存,舞蹈同样属和婉而形势难存。再如书法中的朝揖,偏旁凑合之字也,一字之美,偏旁凑成,分拆后又各自成美,故朝有朝之美,揖有揖之美,令人联想到双人舞,朝揖相让而又密不可分。三,用笔中有中锋、侧锋、藏锋、露锋、方笔、圆笔、轻重、徐疾等区别,皆运用单纯的点画而成其变化,来表现丰富的内心情感,像音乐运用少数的乐音,依据和声、节奏与旋律的规律,构成千万乐曲一般。书者和舞者因时因地,对于同一对象而言,不同的情感宣泄呈现出的作品亦略有差异。

(责任编辑尹雨)

注释:

1[汉]扬雄:《法言注·问神》卷五,韩敬注,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110页。

2[唐]段安节:《乐府杂录》,《中国古典精华文库·诸子百家·艺文》,第11页。

3蓝菲:《多元视阈下字舞探微》,《解放军艺术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第88页。

4宗白华:《美学漫话》,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8年,第70页。

5上海书画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室选编:《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第5页。

6刘涛:《中国书法史:魏晋南北朝卷》,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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