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教育“落户”竹溪

2016-11-21 15:04
湖北教育·综合资讯 2016年10期
关键词:竹溪县竹溪武陵

竹溪,周属庸国,西汉置为武陵县,东汉武陵入上庸(今竹山县),三国时复置武陵县,南朝梁置为新丰县,北朝西魏改新丰为上庸(今竹溪县),北朝周改上庸为孔阳。隋复改孔阳为上庸。宋开宝元年(968年),上庸入竹山县。明成化十二年(1476年)复置为县,以境内竹溪河命名为“竹溪县”。

竹溪县经济底子薄,属全国扶贫开发重点县。然而,“穷县办富教育,小县办大教育”,历届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动摇,不断推进教育公平,让城乡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改革开放后,经过艰苦不懈的努力,竹溪先后荣获全国“普九”工作先进县、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示范县等殊荣。

近年来,竹溪县委明确提出,“办好教育是精准扶贫的根本支撑,教育扶贫是精准扶贫最重要的手段。”在加快教育内涵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县政府决心“以阳光教育理论为指导,探索出一条适合竹溪实际的山区教育内涵发展之路”。2015年11月,竹溪正式加入中国阳光教育联盟,成为全国第一个阳光教育实验区。

阳光教育既是一种教育理念,也是一种融德于智、德智一体、德智互动的教育模式,其内涵可概括为一个宗旨(阳光教育旨在通过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发展的各个方面、面向学生发展的整个过程,着力培养性格活泼、身心健康、自强自立、合群合作的新人)、两个重点(阳光教育通过重点关注师生关系、亲子关系、生生关系的完善和课程教学改革,让教师充满职业成就感,让家长充满幸福感,让学生充满快乐感)、三大领域(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领域,重点在学校教育领域)、四个特征(民主性、全面性、发展性和关爱性特征)、五大法则(第一法则,提供一个适宜的成长环境是教育的必要前提;第二法则,给予理解和信任两种关爱是教育的重要动力;第三法则,培养智商、情商、意商三种品质是教育的基本内容;第四法则,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关心、学会生存是教育的根本目标;第五法则,实施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合育是教育的重要途径)、六大实践(阳光校务实践、阳光德育实践、阳光教学实践、阳光社会实践、阳光身心实践和阳光评价实践)、七大目标(七大具体培养目标为科学的头脑、艺术的趣味、善辩的口才、健康的身心、和谐的沟通、高效的工作和负责的精神)。

区域教育植入“阳光教育”的因子以来,竹溪教育的内涵发展方向越发明确清晰,从校长到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全面更新,中小学的课堂教学改革和学校文化建设全面提速,“一个健康三个好”的学生成长目标逐步内化为全体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县域教育特色日趋鲜明。

我们相信,随着阳光教育的持续深入推进,阳光教育理念必将不断引领县域中小学校的健康发展,阳光教育必将在更广阔的时空领域给予竹溪县中小学生更多成长的温暖和发展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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