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王华民
中关村需要更大魄力的制度创新
文 王华民
随着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进程不断加快,中关村现行园区体制机制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新的使命。一是由于原有优惠政策的弱化和新的制度供给不足,使中关村陷入制度创新短缺的困境。二是随着中关村面积的扩大和产城一体化,园区所管理的社会事务不断增多,其经济功能相对弱化。三是由于中关村及下属各类科技园区管理机构众多,权属关系混杂,法律地位不明,加之内部制度创新滞后以及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条块管理上的交叉重叠,使得中关村示范区体制创新的功能不能很好发挥。四是随着国家土地政策的紧缩,加之示范区尚未形成良性循环的土地使用制度,土地成为制约中关村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
在编制和实施十三五规划期间,中关村需要更大魄力地推进制度创新。对此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制定颁布新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理条例》,重点要在三个方面进行突破:一是明确和统一中关村各层级科技园区的主体定位,结合混合所有制改革,界定园区管理机构或平台公司的类别属性,明确政府管理边界;二是通过向园区公司放权(部分政府职能或审批权下放到园区公司)和授权(委托代持或代管),解决园区公司产业促进和企业发展、产业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两维冲突;三是在技术人员技术入股之外,允许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服务层以创新的商业模式和核心服务模式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