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族“霸王鞭舞”的文化刍议

2016-11-26 06:28
小品文选刊 2016年19期
关键词:白族神灵农耕

朱 青 凌 珠

(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 昆明 650500)

白族“霸王鞭舞”的文化刍议

朱 青 凌 珠

(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 昆明 650500)

“霸王鞭舞”作为白族传统的民间舞蹈形式,其承载着丰厚的历史与文化记忆。本文主要通过对白族“霸王鞭舞”所折射出的文化现象进行分析,探讨白族社会中的宗教民俗、农耕祭祀、本主文化等方面的内容。

白族;“霸王鞭舞”;艺术;文化

白族作为中国56个民族中最勤劳智慧的少数民族之一,主要聚居在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境内山川雄伟,风景秀丽,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形成了白族独有的文化特点与艺术特色。白族文化多元性、非凡性和包容性的特点促成了大理地区白族人与人之间和人和神之间和谐共存的局面。尤其是“霸王鞭舞”作为白族传统的民间舞蹈形式,在“绕三灵”中包含着白族社会宗教礼仪与民族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它的社会作用和文化价值在白族社会中占据着不可低估的地位。

1 “霸王鞭舞”的历史记忆

在古时期白族先民在向神灵祭祀的过程中除了向天地神灵供奉猎物之外,还要向天地神灵表演歌舞,然而最初的舞蹈表现形式是白族先民聚集在一起面对神灵共同模仿着农耕、打猎等生计动作,通过这种最初的“舞蹈”形式,白族先民从中寻找到了劳作的乐趣,于是他们也就通过这种舞蹈取悦神灵。棍棒等劳作工具的舞动再配合上身体的扭动便成了现代“霸王鞭舞”的最早雏形。

清代学者段位在《绕三灵竹枝词》中记载:“南乡北去北乡南,月届清和廿四三;一样时装新结束,来朝相约拜伽兰;繁华梵宇已成空,三塔依然虎踞雄;小坐塔盘将进酒,衣香人影太匆匆;金钱鼓子霸王鞭,双手推敲臂旋转;最是小姑僰焚调,声声唱入有情天”,白族民众相聚一起呈现出热闹非凡的活动场面,霸王鞭在此期间也成为了人们尽情释放内心情感的重要“道具”,足以说明“霸王鞭舞”经历了一个悠久的历史长河。

2 “霸王鞭舞”的舞蹈特点

“霸王鞭舞”在大理洱源、剑川、祥云等地流传甚广,经过岁月的洗礼日臻成熟,并形成了有别于他民族和有别于本民族各地域之间的舞蹈风格。

清代学者杨琼在《滇中锁记》记载:“霸王鞭者,拍之则钱动摇作款喧声,手握竿之中,而排之上下截,拍手秉以臂,拍足承以踵,拍头承以颈,拍腰承以股,俯仰曲伸,辗转反侧,无不中节,亦绝技也”。上身配合下肢的上下跳动而扭动,舞者各手持霸王鞭的中部用手腕、手指及臂膀的力量舞动霸王鞭,并围绕着身体的各个关节,如在肩、胸、背、四肢等部位进行碰撞,铜钱随之作声从而发出有节奏的铿锵之声,以此来达到动作的和谐,形成优美丰富的舞姿。由于各地区白族生活环境和地理位置的不同,“霸王鞭舞”在队形排列,动作风格等方面皆有所不同。在洱海地区,“霸王鞭舞”的参与人数皆在几十人,动作灵活多变,铿锵有力;海东地区的“霸王鞭舞”比较古典粗犷;海西地区的“霸王鞭舞”则丰富细腻,动作大,舞姿灵活多变,白族不同特色的“霸王鞭舞”构成了大理地区亮丽的风景线。

3 “霸王鞭舞”的文化内涵

舞蹈理论家朴永光在其《舞蹈文化概论》中描述:“舞蹈是人类文化,是人类为了满足自娱、娱神、娱人以及表情达意的需求而创造的以人的肢体动作作为主要手段的文化”。因此,在“绕三灵”中的“霸王鞭舞”主要是为了祈福,并希望能够得到神的庇佑,“霸王鞭舞”贯穿于“绕三灵”的始终,并形成了特有的文化内涵。

3.1 农耕文化的存续

大理洱海地区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原始土著在此地耕作劳动,创造了悠久丰富的农耕文明,直到南诏阁逻凤时期,统治者非常重视农耕。《南诏德化碑》上便有一段记载到“遏塞流潦,高原为稻黍之田;疏决陂池,下隰树园林之业。易贫成富,徒有之无,家饶五亩之桑,国贮九年之廩”。统治者兴修水利,扩充稻田范围;并扶持百姓种植桑林,改变贫困的社会局面。由于白族先民对科学技术的不可认知,便将阳光、雨露视为神的掌控,因此白族民众跳“霸王鞭舞”进行娱神,企盼阳光、雨露的恩泽,以便粮食富足,求得生存和发展。

“霸王鞭舞”是伴随着农耕文化的发展而产生的。现今人们还一直表演着“霸王鞭舞”,特别是在“绕三灵”期间,浓重的本主文化以及虔诚聪慧的白族民众构成了宗教与艺术相依存的和谐局面。

3.2 族群文化的认同

族群是享有共同的历史、文化或祖先的人们共同体,族群成员共享着他们与其他族群相区分的文化和历史。将一个特定群体成为族群的有效标准,通常包括语言、宗教、共同历史、区域的地方化、共同的自我认同以及他人认同。“霸王鞭舞”作为白族特有的民间舞蹈,是白族特有的文化艺术符号;历经数年的“绕三灵”作为白族特有的节祭仪式,它是白族民众的本主信仰仪式,是白族的宗教文化,它们共同构成了白族多元的文化体系。

“霸王鞭舞”和“绕三灵”都是白族特有的文化内容,是不同于他民族的文化符号系统,白族先民创造的历史与文化是弥足珍贵的,因此,白族民众意识到了文化认同的重要性,也具有很强的文化认同观念。

3.3 本主崇拜的残余

“本主”是大理地区白族的信仰对象,是某个村落或地区的守护神。清代学者王崧校理的《南诏野史》中载:“蒙氏平地方,封嶽渎,以神明天子为国步主,封十七贤、五十七山神。”蒙氏统一六诏后建立南诏国,随即封五岳和四渎。史料中提及的“步主”即是白族的本主,所谓“封十七贤、五十七山神”也指本主。

大理段氏将其先祖段宗榜(南诏时期的清平官、大军将)封为“中央本主”即“五百神王”,以统率大理各村落和地域所有本主和神灵,形成了以“中央本主”为核心的本主神灵体系。

结论

“霸王鞭舞”作为白族传统的民间舞蹈,悠久的历史已无以追溯,其旺盛的生命力根植于白族的社会中经久不衰。作为白族农耕文明的产物,勤劳质朴使白族先民在劳作生产中创造了丰富的农耕文化,它是古老农耕文明的象征,是对神灵的感谢与期盼。“霸王鞭舞”作为白族重要的艺术表现形式,白族民众通过肢体动作的外在呈现来达到与神灵沟通的目的。“霸王鞭舞”的实践使白族的传统文化符号得以延续和继承,同时通过表演大大地增加了白族的民族自豪感和优越感,并且从中可以重温历史,追溯记忆,这是一种知识和经验的积累,甚至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社会宗教礼仪、族群文化认同、民族文化和农耕祭祀的内容。

[1] 石裕祖.民族舞蹈文化传承发展论纲[M].云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01月

[2] 朴永光.舞蹈文化概论[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02月

[3] 徐黎丽.民族学原理[M].人民出版社,2014年04月

朱青(1991.8-),男,河南许昌人,云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文化产业。凌珠(1987.5-),女,贵州贵阳人,云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文化产业。

J722.2

A

1672-5832(2016)07-0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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