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象
——书法创作的本源

2016-11-26 13:03
小品文选刊 2016年14期
关键词:前人书家书法艺术

陈 熙

(河南大学艺术学院 河南 开封 475000)

意象
——书法创作的本源

陈 熙

(河南大学艺术学院 河南 开封 475000)

书法艺术,从艺术分类学上来讲,它属于抽象造型艺术,一种具有意象性的抽象造型艺术。但是从美学的审美的意义上来讲,它是人的形式,是体现人的生存发展精神和力量的形式,是生命情欲的形式,是体现民族文化精神的形式,是创作主体的精神气格的形式,是人的本质力量丰富性展示的形式。书法就是以这些进行创作,对书法艺术的欣赏就是对体现于书法形式中的这一切欣赏。

1 书法意象的创造

意境与意象同是书法创作中重要的审美联想。唐人张怀瓘在其《文字论》中写道:

探文墨之妙有,索万物之元精,以筋骨立形,以神情润色,虽迹在尘壤,而志出云霄。灵变无常,务于飞动:或若擒虎豹,有强梁拏攫之形;执蛟螭,见蚴蟉盘旋之势。探彼意象,如此规模。

我们可以把这段文字中描述的书法中的主体,从“探”、“索”之“元精”呈现化为书家心中之象,既成为“意象”,也把已迹化为笔墨文字之象称为“意象”。书法意象的基本特征表现在于:抽象的书法形象具有现实形象的意味。书法家通过实践摸索总结出用笔、笔法、笔势、结体、造型的种种规律,才得以进行书法意象创作。而书家之所以能把书写线条的具象转化为意之具体的“象”,就在于长时间重复的不断练习、积累,而这种积累是多元化的,可分为感受积累、意味积累、规律积累等等。而这些所有的积累又不断的转化为运笔、结体、造型、分布等等的讲求,二十的书法具象之形成为意味之象、情意之象。

书家为什么能“随手万变,任心所成,通三才之气象,备万物之情状者矣。”书法创作,虽然写的是文字符号,然而书家是以创造人的生命意象的心灵和情意、以生命形象的意念来运笔结体造型的。宇宙万象的存在、运动的形式规律,作用于书家的感受,化作为书家的结体造型意识,形成具体的书法形象,引发欣赏者的生命意欲、生活情趣,从而成为一种寄托、触发、升华、感悟人的形式。艺术形象没有生命意味的话,那便失去了美的感受,书法受制于文字的这种载体,那么具象便不可摆脱文字,不然的话就不可称之为书法。

2 具象向意象的转换过程

书法创作,是对现实情景的一种迂回曲折的反映。书法具象的特性,具有视觉形式上的形象性和反映主客观现实的抽象性、朦胧性。这种特性,一方面使文字可以更具有个性的进行创造与表达;另一方面,这种高度创造的自由性上又受到人的形式感,生命感等各个方面的制约。同时,书法的文字内容也为书法作品的创造既定了审美联想的大概方向,从而使这一形式成为形象具体、意味朦胧的艺术,它们最容易被接受,也最耐人寻味,可是却又成了一种最容易学习但难以创造的艺术。

书法创作是“以象化意”作为基础的。所谓化万物之象为胸中之意,这便是创作的准备阶段。然而从现象上来看,古人学书无有不是为实用,但在实用过程中其并无刻意的追求艺术功效,这便又出现了一种“书初无意于佳乃佳尔”的艺术珍品。这便说明了熟练掌握书法技法的书家,只要确有感情积蕴和抒发,不为其固有程式所拘泥,就有可能产生书法艺术。究其原因,书法艺术的实践与创造,并不仅仅局限于对前人书法的临仿,还有在于一份自我的创造。这种创造充斥着个人的学识修养,再对前人书迹的表象进行抽取、分解、重组、综合。古时也不乏这样的例子,北宋大书法家米芾,他的修养便是多方面的,在其青年时代便下苦功对于前人书法做了大量功课,无论是集字还是临帖,甚至精熟到可以仿贴的地步。在这样的情境下,从而取得了“取诸长处,总而成之”的本领。这种本领作为具象的实用性来讲,可谓足矣。但是在米芾看来,若作为自成一派的自己的书体,谓其“自家书”,则还未到达那个领域。他寻找的是要达到“人不知以何为祖也”,即要有自己的艺术见地,而非单纯的摹状他人。

化象为意,是书家从其他渠道积累具象进而转化的阶段。对前人碑帖的临习,作为定性训练与表象积累,作用无疑是突出的、不可或缺的,但这并不是书法创作的全部。在这个阶段中,书家要将视听、感悟所获得的各种神、情、形、意、理做各种融合,以结合书写,达到观赏、实践的作用,从而化作自己的创作积累。

创作意识的内部结构是繁复的。单就书法形式而言,既要根据字体和前人的书体进行融通,又要具有自己独立的体系与形式,再充实以情感,那么优秀的书法创作的准备便达成了。其中最重要的便是自己的独立体系与形式,若没有这一环节,单单只是依靠字体与前人书迹的摹写,便不能构成可独立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形象,也就无法称之为优秀的书法艺术作品。这只能称为是对前人作品的重复,或者是连基本工具还未能学会掌握就无所适从地涂画,根本与艺术的创造不相符,更谈不上深层次的美学价值与审美价值。这是创作与非创作的重要的分水岭。

3 意象作用于具象的最终体现

如果说化意为象是书法艺术创作的准备与前期的话,它属于艺术创造的第一阶段。有了第一阶段的积累,才进入到了更深层的第二阶段(化意为象)。

创作的第二阶段特点在于:书家的创作意图被被感受引发的各种情感所驱使,而在第一阶段曾经积累的各种具象所激活,在特定的情景刺激下,触发创作激情。这种创作激情所涌现的情绪,其强度比单纯的技法与基本功的练习所形成的定力型效率要高的多,这时所产生的作品,会远超于单纯的基础定力型作品(临摹作品,基础创作类作品)。

第一与第二个阶段他们是相互的,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他们交错、叠合、相互发生、相生相长,从而产生更强大的创作效应。这就是书兴助书写,书写引书兴的原因。

书法艺术的创作,说到底,是在主体“意”的积极参与下进行并且完成的。化象为意,不是纯客观的积累与综合,而是要有主体情感参与和积极渗透的;化意为象,是主体的感受驱使动力定型的形象创造。所以,以意为书,其“意”在于书法家的创作意识与个人的思想修养,又包括书家在其大背景下的情绪活动所综合影响的。书家之“意”,既受社会意识制约,又有书家独特性的反映。书家主体的性情修养学识不同,那么对具象的感悟也不尽相同,即对表面的选择、分解、综合不同,它所带来的影响便是,其各个书家各自的创作意象风格有很大的差异。

J292.1

A

1672-5832(2016)02-016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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