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刘秉承
五年砥砺扶贫 共建全面小康
本刊记者刘秉承

2011年12月,在刚刚履新不到一个月的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面前,出现了一个严峻的扶贫课题: 2009年,我区贫困人口为55万;而在本月,这一数字突然扩大到了258万,约为原来的4.7倍。也就是说,在不计2010、2011年脱贫的情况下,在这个月,贫困人口比2009年多出了203万。
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是当月我国的贫困标准的大幅提高。
2009年,我国国家扶贫标准从2008年的1067元上调至1196元,2010年随CPI上涨而上调至1274元。2011年12月,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年收入2300元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上调幅度历史罕见,比2009年的标准提高了92%,几乎翻了一番。
新的标准下,如何扶贫?自治区党委、政府给出的答案是:把扶贫开发作为头号民生工程,坚持把发展作为消除贫困的根本举措。
具体的思路是:把促进贫困人口增收作为扶贫开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充分利用内蒙古人均农牧业资源占有率较高的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深入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稳定增加贫困人口生产经营性收入。抓住内蒙古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有利时机,积极鼓励引导贫困人口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多渠道增加贫困人口收入。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作为脱贫致富的根本出路,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整村推进工作,增强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