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互联网监督新渠道

2016-11-28 10:57顾向一盛励
群众 2016年11期
关键词:自律网络空间网民

顾向一+盛励

当前,互联网既是人们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空间,更是表达观点诉求、提出批评建议的重要渠道。在此背景下,互联网监督成为舆论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互联网“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广大领导干部要主动和习惯于接受网民的监督批评,引导和规范互联网监督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和批评监督权。

提升鉴别力,区分善意与恶意。虚心接受批评,才能发现自身不足并取得新的进步。这里所讲的批评必须是善意的,批评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被批评对象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出的是出于公心、建设性的批评意见。哪怕有些网络批评是激烈的、情绪性的甚至是带有抨击性的,但只要是善意的,都应当得到应有尊重。相反,如果一些网民所谓的“批评”是别有用心,借“批评”之名行攻击之实,那就不是真正的网络批评,更不是真正的政治监督,而是对言论自由权和批评监督权的滥用。现实中,少数网民口无遮拦地对相关个人、组织或者政府工作进行恶意中伤和攻击诋毁,发表一些侮辱诽谤性言论或者抹黑唱衰观点,对此要注意区分、高度警惕,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予以坚决回击。其中,侮辱诽谤主要是侵害个人隐私权、名誉权的行为,特别是虚构事实、无中生有进行人身伤害;抹黑唱衰则主要是对相关组织进行刻意丑化或放大负面信息,意图形成贬损、诋毁的效果。

增强主动性,协同态度与行动。在各种网络媒体上,无论是对领导干部个人的批评还是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批评,无论是和风细雨型的批评还是忠言逆耳型的批评,都应当受到欢迎并且认真对待,使之成为进步的动力。对此,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欢迎,是对接受网络监督态度提出的要求;认真研究和吸取,则是对后续行动提出的进一步要求。广大领导干部和各级党政部门应当具有广开言路、广纳意见的博大胸怀,发自内心地欢迎来自网民的各种批评监督,端正态度真诚接受监督,而不能把网民监督看成是找茬挑刺、增加麻烦,更不能设置各种障碍来阻止网民发声。当然,也不能一面是笑脸相迎,另一面却是弃之不顾,而应把虚心态度转化为现实行动,对每一种批评监督意见都有所回应,以此促进工作水平真正提升。即使有些网民的批评监督不尽合理,也要正确对待,及时说明事实情况,及时廓清模糊认识,及时化解怨气怨言,及时引导和纠正错误看法。

促进规范化,强化自律与他律。互联网监督作为一种全新的监督形态,具有直接便捷、平等开放、隐蔽匿名等显著的监督优势,但也带来一系列监督乱象和治理难题,易滋生社会稳定风险。有的网民突破法律底线进行“人肉搜索”,有的网民不顾客观事实制造网络谣言,有的网民在网络空间宣泄夹杂私愤的言论,导致网络监督出现异化。只有加强对网络监督行为的引导和规范,促进网络空间治理走向法治化轨道,才能更好地发挥互联网监督的功效。为此,必须从自律与他律两端着手,形成两种力量共同发力的局面。要引导公众提升新媒体素养,在批评监督中承担起社会责任,在奉公守法中参与监督,做既有批判精神又有自律能力的公民。互联网绝非法外之地,应尽快完善网络监管制度体系,促进网民依法依规开展批评监督。同时,应强化网络平台的管理责任,发挥网络行业的治理优势,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网络治理格局。□

(作者单位分别为河海大学法学院、群众杂志社,本文为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网络反腐法律规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苏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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