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户口的如何申请恢复

2016-11-30 08:27
当代工人 2016年19期
关键词:婚嫁国务院办公厅户口

问:山东招远市郑伟伟

我出生在农村,因婚嫁被注销了原籍户口,请问我该如何申请恢复?

答:

文件规定:“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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