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视角下的公司产权分析

2016-11-30 12:45吕一品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10期

摘 要:公司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对公司的产权进行深入的解读,这样才能有效的通过公司产权来促进公司正常、规范经营。本文首先分析了公司产权的一般理论,然后对法律视角下的公司产权进行了分析,旨在帮助人们更好的理解公司产权和法律关系。

关键词:法律视角;公司产权;股东

公司产权也叫法人产权,是一种排他性的产权,指出对公司资产的各种权利都应该由公司的决策机构对权利的行使进行约束和规则,公司的决策机构一般为法人代表机构,也就是董事会,董事会会提出对董事的产权、公司资产和公司利润的利用和分配。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公司产权是用来对经济行为进行约束的,而从法律视角下来看,公司产权是用来划分财产流程和收益归属的。

一、公司产权的一般理论

产权是在国企改革的背景下被人们熟知的,产权是一个经济范畴的词语,主要包括财产的支配权、占有权、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收益权等,既可以约束人们对财产的支配和使用,同时也能够有效的促进获得更好的经济收益,更好的对资源进行配置和协调。在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下,产权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可以约束人们的经济行为,维护商品的经济秩序,协调好商品经济中的财产关系,是一种法律工具,主要发挥保障商品经济顺利运行的作用。

在公司的所有主体中,公司产权是基本产权,主要包括法人财产权和股东股权。公司产权是一种排他性的产权,对于没有通过交易或者交换方式获得这一权利的人或者行为都会排斥,通过公司产权的摄入,公司的非股东人员就不能随意的干涉公司的产权,即使是公司的股东,如果是单个股东,也不能通过非正当的方式对法人行使公司产权进行干涉。公司产权是一种排他性的产权,同时也是一种可转让的产权,如果股东对于公司现阶段的运行情况不满意,或者需要将股票变现时,都可以通过股市将股票转让。

在我国法学界的公司产权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法学界对公司产权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①首先,是三权分离说,认为董事会手中掌握公司法人所有权,企业家具有公司的经营权,而股东是掌握股权的群体;②两权分离说:两权分离说认为公司享有经营权,而股东具有公司的所有权;③双重所有权:双重所有权认为,法人所有权和股东所有权是同时存在的,而股东所有权为终极所有权,而整个公司产权结构主要包括公司法人所有权和终极所有权;④公司法人所有权说:公司法人所有权认为,公司法人对股东出资的财产和增值的财产具有所有权,投资者股东不享有所有权而具有股权。但是这4个观念都有其自身的合理之处,但是同时也存在着不合理的地方。要想深入的认识法人财产权和股权,还应该了解清楚公司的法人财产制度和法人制度。

法人是具有独立主体地位的,独立享有权利同时独立承担责任,对投资者投入的实物、资金和知识产权都享有权利[1]。法律赋予了法人人格,法人的人格是通过法律思想拟制的,是超个人法律思想的产物,在共同体观念视角下,法律承认团体的法律价值,使其和人一样享有各种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确定了股东制定了章程之后,法人就会被核准登记,法人既有独立的财产,也需要为财产承担无限的责任。

二、法律视角下的公司产权

1.公司内部产权

法律视角下的公司产权可以从公司内部产权和公司外部产权这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公司内部产权属于双重所有权,可以区分法人和公司股东的产权。从公司产权关系的产生来看,公司产权是通过自然热和法人的投资行为产生的财产权利,投资行为在财产权利方面具有多重性,主要包括投资行为的内容客体、投资行为的权利客体和投资行为的权利基础。从投资财产的形式上来看,投资财产包括货币、实物和土地使用权等,从出资财产的权利基础方面来看,投资者对投资财产享有所有权。公司的股东形成形式组要有两种,买卖公司的股权以及公司的发起人,但是股东可以通过股票的转让或者买卖转让或者支配自己的财产。从法学的角度来看,公司发起人的出资形式包括很多种,主要有知识产权、货币和不动产的使用权、益物权等,对这一系列权利具有所有权[2]。股东权利是公司的终极所有权,公司的正常运行和发展需要依靠股东的出资以及权利的支配,在公司成立的时候,就形成了股东,股东享有权利,同时也要承担各种责任和义务。公司在成立时需要让渡支配权、所有权和知识产权等实体权利,对外还需要以公司的名义承担各种责任。公司的一般所有权是基于实在层面上的,但是股东的终极所有权是抽象的物质,股东的终极所有权需要依靠股票这一实在的物体来体现。

2.公司外部产权

公司外部产权也是公司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成分,在公司存在的期间,需要对外部的自然人和其他的一些团体划分产权。从公司法人制度来看,公司和所有的法人都需要承担无限的责任,也就是说,从外部的角度来看,公司拥有的独立股东在内的所有内外部主体来对一切内外部法律主体的完全产权进行对抗[3]。选择和公司一样维度的其他的市场主体,公司的产权是排他、完整和终极的,此时,其他的市场主体就可以认为公司的财产是公司的,而并不是股东的。从现代企业的制度来看,要求公司外部产权具有终极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和保证债权人的各种利益,从而使市场效率和市场效益得到有效的提高。

三、结语

从公司法人制度下来看,在股东出资形成公司那一刻,已经将公司的财产权划分为法人财产权和股东股权,法人财产权是实物的产权,而股权是抽象的产权,股东和公司之间的产权法律关系可以通过股权和法人财产权来体现,对于公司的内部产权和外部产权,应该从更深层的角度进行分析和研究。

参考文献:

[1]张瑜,杜蔷.法律视角下的中小企业无形资产产权管理[J].经营管理者,2014,32(14):217-218.

[2]董学立.公司产权关系的法律学分析[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32

(2):84-89.

[3]崔建忠.法律视角下的公司产权[J].法制与经济旬刊,2011,23(12):36-37.

作者简介:

吕一品(1982~),男,河南省信阳市人,工作单位:信阳农林学院,职务:教师,研究方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