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艳民
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防控的主体,通过行政许可、特业管理、户籍管理、交通管理、巡逻防控、打击现行等执法方式,完成动态下的治安防控任务。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社会治安总体上是稳定的,但随着人们生活方式和意识形态发展,治安形势仍处于违法犯罪高发期。从这个意义上讲,健全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网上网下结合,动态防控与信息管理结合,视频巡查与高压设防结合等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意义重大。
一、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点线面结合,确保防控全覆盖
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在当前人、财、物大幅流动和社会转型期的特定环境下,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研究与构建、创新与突破已是大势所趋。
(一)重视“人防”建设。依托派出所、社区警务室、交巡警流动警务车、治安巡逻车等,建立由治安警、交巡警和辅警为主体的巡防队伍,采取车巡与步巡结合、公开巡逻与秘密巡逻结合等方式,进行全天侯巡逻防范,打造打、防、控前沿平台,挖掘其打击、防范、服务效能,实现对辖区社会面各角落全方位巡护和零距离服务,打造动静结合、相互联动、服务和巡护相结合的立体防控网络。一方面,要加强物业保安人员监管。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全面整合单位保卫组织和保安员力量,大力加强巡防保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建立统一政审、统一培训、统一派驻、统一管理、统一监督机制,逐步探索建立保安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薪酬待遇等级化制度,拓宽保安员职业发展空间,发挥其在治安防范中的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