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失足”青少年做到“拉一把送一程”

2016-12-01 07:31罗晓庆
关爱明天 2016年11期
关键词:教员关工委阳光

本刊记者 罗晓庆

对“失足”青少年做到“拉一把送一程”

本刊记者 罗晓庆

当本应是善良纯真“花朵”形象的青少年与各种暴力行为联系在一起时,这些孩子往往被世人嗤之以鼻,并被视为“坏小孩”。事实上,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源不仅是个人个性人格的原因,社会和家庭都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新刑诉法中,对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加强考察帮教的要求,弥补了社会对涉罪青少年、问题青少年责任缺失的这一块。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的相关调研报告表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年龄低龄化、犯罪手段成人化,以及团伙化犯罪、外来未成年人所占比重较高、文化水平较低,所犯罪名比较集中点等特点。这引起社会各方面对“探索关爱帮教,矫正涉罪不捕、不诉和判处缓刑以下刑罚(含缓刑)的未成年人长效机制”等相关问题的极大关注。其中,新刑诉法中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目前全国各地适用比较普遍的考察帮教模式。

然而,受制于人员力量不足、专业技能欠缺、社会帮教条件有限等因素,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遭遇难题,难以深入。在省关工委2016年“两助一帮”行动的号召下,四川各级关工委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了社会调查、跟踪观护和帮教等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走进高墙内直面“迷途者”

很多“五老”不辞辛劳,通过面对面关怀、感化涉罪青少年的探视帮教方式,用诚挚的关怀帮助他们卸下心理包袱,重塑其信心,找回其尊严,并为其提供重返社会的机会。

人生最大的不幸是什么?“失去自由!”这是眉山市东坡区关工委组织30多名学生,去市关押中心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结束后,交流心得体会课上同学们的回答。这30多名学生,或学习差,或调皮捣蛋,正是他人眼里的“坏孩子”。然而,当他们亲眼目睹那些因没及时纠正小毛病而铸成大错的案例时,很是震撼。这也是思立曾经最深刻的体会……

渠县关工委走进看守所关爱失足青少年渠县关工委/供图

14岁生日这天,思立又度过了一个没有父母陪伴的生日,这对于他这样的一个留守儿童而言,早已习以为常,但每年这天,心里都会有一股无名火。每每提到父母,思立就会摆出一股子冷酷劲,不在乎地说道,我妈西藏打工去了,爸也在外地“逍遥”。眉山市东坡区关工委常务执行主任余德槐,经过仔细询问才知晓,思立口中的“逍遥”是此前曾目睹父亲在工作地蒸桑拿给他留下的印象。

一天,摸着空空如也的口袋,思立眼珠一转,就想到了“怎么弄钱”的法子。辗转了半天,“侦查”好地点后,共偷了三辆电瓶车。想把偷来的车拉远点卖掉,结果事发,被派出所逮个正着。“抓到派出所,案子提交到法院、检察院,他爸妈不管不顾,又不回来。我就去给他做监护人。”余老感慨,很多缺乏父母关爱的孩子,容易走上歪路。

近日,余老多次探视,给思立讲关于盗窃罪的知识,还亲手写了《致小偷的一封信》,用以教导思立,打电话让他父母多和孩子谈心。正是这段时间,小小的思立感受到了来自法律的威慑和失去自由的痛苦。“所谓血浓于水,还是父母的关爱能温暖孩子的心。我也用很多犯过错的名人故事鼓励他树立起对生活的信心。”看了余老的信,“小偷这名字不好听”,此时的思立双眼含着悔恨的泪水。余德槐一阵鼻酸,他真心盼望着孩子真的悔悟,以后好好做人。

鉴于孩子没有法律意识,年龄尚小,没有定罪判刑,在未管所待了段时间就被放回家了。“但回家后,谁来管教他呢?如果一而再再而三犯事,年龄一大,再犯就要判刑了。”经过和公安部门商议,八十高龄的余德槐爽快地接下了对思立的帮教任务。

其实,思立仅仅是余老通过探视帮教活动转化的众多涉罪青少年之一。十年来,余老经常自费往返有收押涉罪青少年的监狱、少管所等地20多个,和70多名失足青少年有书信来往,还向服刑青少年赠送3000多册书籍。未管所干警感慨:余老直面和教育少年犯,不囿于墙内外,给我们“人少案子多”的情况减轻了很大压力,也激励了我们更加努力帮教这些孩子。

每个孩子心里的世界都不同

有那么一群阳光帮教员,坚持“因人施教”的个性化帮教原则,通过改变环境与引导方式,重塑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与行为,挖掘自身内在的美德与善意,帮助他们找回那个失去的世界。

世界只有一个,孩子的内心世界却有千般万种;失足青少年不是千篇一律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找到好的方式,他总会变好的。在广安市武胜县,有一群被称为“阳光帮教员”的天使,哪里的孩子行为问题最严重,哪里就有他们为歧途少年指引前路。

据了解,“阳光帮教员”是由当地关工委“五老”、义工、志愿者组成的队伍,背靠武胜县关工委未成年人新起点工作站(即帮教考察站),严格执行2014年10月起实施的《未成年人帮教考察工作站制度》。这套管理制度针对在检察机关对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在一定期限内设定条件进行监督考察,在考察期限内,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以转变思想、矫治恶习、灌输知识、培养德行、增强技能等帮教内容。

这套制度也是武胜县关工委在整合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推进涉罪未成年人帮教预防体系建设,切实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积极尝试。

2015年下半年,17岁少年郑义,因听信社会闲散青年的唆使,涉案盗窃。今年1月,县未成年人新起点工作站接武检刑附不诉帮教通知后,立刻指定飞龙镇关工委执行主任、几位阳光帮教员共同帮教郑义。在帮教过程中,首先就制定了帮教郑义的个性化工作方案:见面调查、心理辅导、亲情关怀、法制学习教育、义务劳动、我的理想等内容。

一开始,帮教工作开展得并不顺利,郑义以各种方式抗拒、躲避,情绪消极。阳光帮教员数次接触,定期对他开展见面谈话活动,了解他的思想动向及学习生活情况,进行心理疏导;与他的父母、亲朋沟通,让他们不要歧视郑义,多关心他,给他营造一个友好的环境。阳光帮教人员还以案说法,仔细给郑义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引导他分析自己结交朋友失当,盗窃作案、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从行为上找结果,认识自己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以及对社会的危害。

根据该工作站制度,阳光帮教员对每次考察的情况都会做好记录,还带领郑义参加敬老院的义务劳动,培养他的关爱之心。半年时间的帮教后,郑义脸上笑容多了,不良情绪少了,法律意识、亲情意识、社会责任感都有所增强,阳光又照进了少年的世界。

“青春期孩子都有些逆反心理,加之个性都不同,你要‘因人施教’,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你拉他一把没用,就多拉几把,总有用的。对于这些孩子,我们不抛弃也不放弃。”阳光帮教员何长水“对付”这些孩子,有他自己的心得体会。

先安身后安心再助业

“五老”们主动作为,与检察院签协议、与被帮教对象签协议,联合当地相关部门、学校、家长开展共同观护、矫治工作,初步形成观护、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制度,并向规范化发展。

在2013年4月,成都市双流区关工委在配合职能部门的基础上,就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员和接茬帮教制度,三年来帮教工作成效显著。社会调查员队伍成员主要是关工委“五老”志愿者组成。

“为什么双流区关工委在帮教上,下这么大功夫?”笔者问道。

“在过去,有句话这样说,‘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气死公安,难死法院’,说的是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的微罪青少年,就是那些够不上刑事犯罪、年龄又小的问题青少年。三天两头,公安来抓他们,抓了又放,放了又抓。”双流区关工委副主任王定富解释道,帮教的重要性就在于,这些孩子矫正之后,一样能成为祖国的建设者。

王定富自创了九字帮教真言:“先安身,后安心,再创业”,他直言,任重而道远,挽救帮教失足青少年是一个长期社会工程,要拉一把、送一程。

2009年10月,双流区永安镇某村的五个在校生,因为语言上双方产生矛盾,相约到僻静处打架,结果导致两人重伤,一人轻伤。案发后,五人都被刑事拘押。当案件进入起诉阶段,孩子的父母找到区关工委哭诉,请求救救孩子。区关工委便及时与检察院关工委联系协商,派出社会调查员,深入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和五个孩子的情况。通过调查得知:都是16岁左右的学生,都是初犯,系激情犯罪且认罪态度好,随即便向检察院提交调查报告并附不予起诉的建议请求。法院最终决定对这五名犯罪嫌疑人不起诉。之后,在区关工委的指导下,展开接茬帮教工作:当地关工委动员组织了五名“五老”志愿者,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教,并签订了帮教协议。

泸州江阳区关工委“五老”到市看守所帮教失足青少年泸州江阳区关工委/供图

“每周一次电话联系,一月一次面对面交谈,半年一次座谈考查,一年作考查总结等展开了一系列安身后安心,再助业的措施。孩子没有了后顾之忧,就会好好改正,好好受教育。”六年来,王定富就一直在跟踪关注着5名曾经参与打架斗殴的学生,直到他们工作稳定、学业有成才放下心来。其中一个学生重返校园后,奋发读书,考上了大学。他在写给帮教过他的王爷爷的信中写道,“血气方刚、意气用事是年轻人的通病,经过你们几年苦口婆心的耐心教育,再加上我这几年的大学生活,是我真正懂得如何做人,如何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

四川还有很多基层关工委,在接茬帮教、心理疏导工作上探索更加完善的机制,并形成了一股强有力的力量。这股力量,一定程度上破解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各种问题,为社区矫正发展提供了思考,为实现新刑法中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的目标夯实了基础。并且关工系统将这个关爱帮教的对象范围更加扩大,从低龄段到青年段,更加人性化,加深了社会对“帮教”二字内涵的理解。

(文中所涉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猜你喜欢
教员关工委阳光
“在党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走,出发!
军校新教员岗前培训的策略探讨
校长问题
走在阳光路上
晚安,教员先生
我们是光荣的军校教员
关工委为我圆了老有所为梦——为纪念中国关工委成立25周年而作
切实加强关工委基层建设
紧紧把握关工委基层建设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