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冯
当爱好遇上金钱
◎ 老冯
来到加拿大以后,许多中国移民所做的事是与他们在国内所从事的职业大相径庭的,更谈不上兴趣,于是常常心生迷惑。
我在国内做过中学教师、大学教师、报社编辑,来加拿大十年有余,开店八年有余,起初是为了生活,后来是为了多赚钱,再后来是为了赚更多的钱。我曾经说过“宁愿做年入十万的小业主,也不做收入三五万的白领!”。冷眼看去,这是一句地地道道的拜金主义宣言,可仔细想一想,不拜金又能怎么样呢?人到中年才踏出国门,想要做回自己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了,并且精神享受也是要以物质条件为基础的。在加拿大,人们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似乎不是什么难事儿。我的前店员马克西姆,二十多岁,酷爱说唱音乐。他把所有能省下来的钱都用在买音乐器材上了,没事儿时和几个朋友写歌、唱歌,然后放到youtube网站上,虽说无名无利,却终日乐此不疲。还别说,他写出的歌偶尔还会被一些同样没名的“音乐发烧友”看中,卖个几十块零花钱。偶尔,马克西姆也会到酒吧演唱,由于没有任何名气,所以都是在酒吧特设的新人时段说唱几曲,这种“演出”不仅没有任何报酬,反倒要自己掏钱为自己以及朋友购买门票。几年来,他就这么写着、唱着、快乐着!“老外”大多都是这样,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也知道有喜欢就有放弃,必要时他们就会放弃其他的物质享受。即使没有条件,他们也会创造条件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