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食者不鄙

2016-12-06 08:18:56陈均
北方人 2016年23期

文/陈均

肉食者不鄙

文/陈均

广州天冷了,到了吃肉的好时候。

吃肉的最高境界,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像《水浒传》里那种,杀翻一腔羊,宰一头肥牛,然后煮在大锅里,肥烂,用手撕着吃,是顶顶过瘾的。吃东西嘛,讲究个痛快,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但太讲究了,太注重形式,吃不下去。广州的饮食过于精细,有时候更像艺术品,看比吃过瘾,大象无形,有时候粗鄙就是精细。

广州不是一个大口吃肉的好地方,粤菜清淡精致,什么材料都是适可而止,配搭起来变化莫测,即便是烹肉,手法也要动很多心思。比如白切鸡,沸水烫熟,肉质嫩白,蘸姜蒜油末,嗜好友人极力推荐,说是鲜嫩清香,鸡味最浓。我知道粤菜最讲食材的鲜,白切鸡算是一种极致,只是,带着血丝,目视都觉得难过,脑海中又不断浮现禽流感的字样,难下箸。广州恒大的外援穆里奇第一次吃白切鸡,都快吐了。

友人老刘则反之,有一年我们在北京大栅栏天兴居吃炒肝、包子,柜台里有一碟一碟的小菜,其中写有白切鸡,老刘点了一盘。端上桌后,视之,鸡块黝黑,大概是清酱熏卤后晾凉,然后斩成小块待客。一尝,味道果然如此,我津津有味,老刘却如同嚼蜡,“这样烹鸡,把肉都糟蹋了”,我觉得这就是口味的差异了,白切鸡,现在我也接受了,但不喜爱。

馋肉的时候,我会跑去烧腊店买一斤叉烧,肥腻恰到好处,用手捏着吃,很解馋,广式叉烧咸中带甜,跟烧肉师傅聊过,说是叉烧酱最重要,勤快的时候,我买酱料自己烧排骨,做出来味道却又不是那么一回事情,索性放弃了。……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