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技术性贸易保护对中日茶叶贸易的影响

2016-12-07 05:39胡君茹
北方经贸 2016年9期
关键词:影响日本

胡君茹

摘要:中日茶叶贸易往来已久,建立了良好的茶叶贸易伙伴关系,日本一直是中国主要的茶叶出口市场,但是2001年后日本对于茶叶进口实施的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的不断增加,对中国茶叶出口日本造成了影响。日本从中国进口茶叶的数量减少;日本从中国进口茶叶的金额减少;中国茶叶的价格优势降低;中国茶叶出口安全标准和出口质量进一步提升。中国应修订茶叶标准。积极与国际标准接轨。关键词:日本;茶叶技术性贸易保护;中日茶叶贸易;影响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9-0003-04

日本是中国的邻国,是最早引进中国茶叶的国家,拥有悠久的饮茶文化,是世界上主要的茶叶消费国之一。中日茶叶贸易往来已久,建立了良好的茶叶贸易伙伴关系,日本一直是中国主要的茶叶出口市场,多年来中国茶叶在日本茶叶进口中一直位于第一位。在2001年后,由于日本茶叶技术贸易壁垒增加,特别是2006年日本正式开始实施的《食品中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简称《肯定列表制度》),对中国茶叶出口日本造成了影响。

本文采用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InternationalTrade Classification,简称:SITC)和联合国贸易数据库UN Comtrade数据。国际贸易标准分类中,茶叶被分为两种:绿茶(未发酵)和红茶(发酵或者部分发酵)。根据包装情况,绿茶和红茶又分为大包装和小包装(含量不超过3公斤)。本文中中国指中国大陆,不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一、日本历年对茶叶进口实施的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的概况

1992年10月日本发布法令,茶叶中农药残留量限量标准数为15项。1993年日本实施的有关茶叶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数在上年基础上新增9项。2001年5月日本颁布新标准,茶叶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已达76项。2002年初日本采取了类似原产地的保护措施,提高对出口到日本茶叶中农药残留的指标要求。2003年5月日本通过新的《食品卫生法》,设限农药增加到121种。2005年6月日本正式发布《食品中农药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涉及茶叶农药共251种。2006年3月日本公布《肯定列表》标准,把检验项目增加到279项,实行“暂定标准”和“一律标准”。2007年6月日本厚生劳动省根据食品卫生法,修订了杀虫技术及兽药的残留标准,用“全茶”检测法代替过去一直采用的“茶汤法”,同时在进口茶饮料时,实施茶饮料原产地标识制,以苛刻的条约严格限制日本向中国茶叶的进口。2012年3月发布0329第2号通报,对茶叶农药残留标准进行更高的要求。2012年12月日本突然对中国出口茶叶进行了两项极为严苛的农药残留标准检测,而这两项标准在日本并没有相应标准,甚至都没有列入年度检测计划。

二、日本对茶叶进口实施的技术性贸易保护的法规

(一)《食品卫生法》的规定

《食品卫生法》是日本确保食品安全与健康的基础法律,涉及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出售以及进口产品申报等各项内容,对食品容器、添加剂、加工设备乃至包装都有明确的规定。《食品卫生法》为日本对于茶叶实施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食品卫生法》制定了“暂定标准”(也就是食品中临时最大允许残留限量标准)、“一律标准”(在该标准水平下残留物不太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和制定豁免物质名单(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物质)。

《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三款的内容为:“任何食品,只要含有‘农药取缔法中规定的农药活性原料,或含有‘确保饲料安全及品质改善法律中规定的饲料添加剂,或含有‘药事法中规定的兽药(包括由活性成分发生化学变化而产生物质,但不包括经厚生劳动省确定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负面影响的任何物质(豁免物质)),并且其含量超过厚生劳动省在听取药事和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意见后确定不会对身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的水平(一律标准),就不得生产、进口、加工、使用、制备或者为销售而存储,但食品中已建立最高残留限量标准的化学物质除外”。

(二)《食品中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的规定

《食品中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其中涉及茶叶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分为茶、未发酵和发酵茶三类,其限量标准分别为茶42项、未发酵茶218项和发酵茶217项,共有276项。肯定列表制度要求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含量不得超过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于未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其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过“一律标准”(Uniform Limitl,即0.01 mg/kg。“一律标准”是“肯定列表制度”的核心,也是其与原有管理制度的根本差别所在。

《肯定列表制度》与茶叶有关的266种化学品中,包括杀虫剂122种,杀螨剂14种,杀菌剂51种,除草剂50种,植物生长调节剂8种,杀线虫剂3种,杀鼠剂3种和15种禁用化学品;其中采用CAC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的3种,Fc标准(国际标准)81种,MRLs标准(最大残留限量标准)71种,OTR标准(基于其他信息制定的标准)57种,TRY标准(根据提供的残留数据制定的标准)1种以及WHL标准(日本国家登记许可标准)38种。

与茶叶有关251种可用化学品中,化学品残留限量标准值:~<0.01/kg:12个;0.01~0.10mg/kg:127个;0.1~1.0mg/kg:33个;1~10mg/kg:38个;>10mg/kg:41个;最大的残留限量值为50mg/kg。

《肯定列表制度》中限量标准剧增,而“一律标准”即日本政府确定的对身体健康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的限值,0.01ppm实际上就是目前使用的一些检测方法的最低检出限值,也就等于要求这些项目不得检出,因此一律标准大大增加了检测项目,增加了茶叶厂商出口茶叶到日本的成本,如果茶叶不符合限量标准,就无法进入日本市场。

三、日本对茶叶进口实施的技术性贸易保护的措施

(一)行政性检查制度

日本对进口食品的行政性检查分为自主检查、监视检查和命令检查三种形式。命令检查是日本厚生劳动省对进口食品的最为严厉苛刻的检查措施。被实施命令检查的货物需批批检验,命令检查的费用由企业自主承担,在检测合格之前不允许办理通关手续。自主检查最为宽松,它是由进口商自己选择送检的产品至日本官方规定的检验机构。监控检查是一种抽查措施,根据上年监控结果制定,实施监控检查会影响货物的通关速度,随着抽查比例的加大,货物所需要的通关时间会成倍增加,出口商面临的风险就会加剧。同时日本政府还规定对重复检查出违规货物的某类产品上升到命令检查。命令检查会对出口产品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一旦对某种货物实施命令检查,这种货物必须经过逐批检查后获得检验报告后才能人关。日本政府进一步规定对于命令检查类货物一旦在检查出违规货物后的60批次中又查出超过5%的违规货物,此类货物就上升到“禁止进口”,这对于出口国和出口商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

(二)食品认证制度

日本食品认证体系最重要的是日本有机农业标准(Japanese Agriculture Standard,简称JAS),是日本农林水产省对食品农产品最高级别的认证。JAS认证采用第三者认证制度贯穿认证全程,2002年日本实施的《日本农业标准》规定所有出口到日本的有机产品和原料必须遵从日本农业标准,取得JAS认证。这种认证对于出口有机茶的企业来说,意味着必须符合日本的标准,才能获得认证,才能进入日本市场,为了获得认证,必须改进技术、更换设备等,增加了出口企业的成本,如果不能取得认证,就无法进入日本市场。

(三)改变检测方法

2007年6月日本厚生劳动省根据食品卫生法,修订了杀虫技术及兽药的残留标准,用“全茶”检测法代替过去一直采用的“茶汤法”。由于相当部分农药不溶于水所以茶汤检测法检出的农残含量远小于实际茶叶中的农残含量。

《肯定列表制度》规定茶的浸取方法分为两种:一种是使用热水,一种是使用有机溶液。由于农业化学品在有机溶剂的溶解度要远远大于在热水中的溶解度所以有机溶剂方法检测结果中农药的残留值远远高于热水方法。日本可以灵活采用对于自己实施贸易保护有利的检测方法,禁止进口被判定为不符合农药残留标准的茶叶。

四、日本针对中国茶叶进口实施的特定的技术性贸易保护

日本厚生劳动省自2006年8月9日起陆续对中国产乌龙茶、绿茶开始实施命令检查(批批检查),检查项目为三唑磷,超过0.05mg/kg即为超标。

2012年6月2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根据进口监测结果,决定解除对中国产乌龙茶中三唑磷项目的命令检查,改为实施进口抽检比例为30%的强化监控检查。

2012年8月2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医药食品局食品安全部对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进行补充修订,其中茶叶中除草剂苄嘧磺隆的限量由0.02ppm修订为一律基准(0.01ppm),杀虫剂三唑磷的限量由0.05ppm修订为一律基准(0.01ppm),自2013年2月20日起实施。

2012年12月日本突然对中国出口茶叶进行了两项极为严苛的农药残留标准检测,而这两项标准在日本并没有相应标准,甚至都没有列入年度检测计划。根据中国TBT研究中心的数据,2013年被日本扣留的24批茶叶中18批是因为被检测出氟虫腈超标,4批是因为被检测出苯胺灵超标。

五、日本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对中日茶叶贸易的影响

日本对于茶叶实施的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对于中日茶叶贸易在短期内负面影响效果显著:一方面,日本方面实施的农药残留最高标准越来越严苛,中国出口的茶叶如果不符合规定,商品将被扣留或者直接禁止进口进入日本,日本从中国进口的茶叶数量明显减少;另一方面,日本审查增加意味着中国茶叶厂商要增加检验成本以及相关的其他费用,同时中国茶叶厂商必须改进产品、提高技术水平,从而达到日本的茶叶标准,这就增加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中国茶叶的销售价格,削弱了中国茶叶的价格优势。从长期来看,随着中国国家茶叶标准的不断提高和中国茶叶厂商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日本技术贸易壁垒对中日茶叶贸易的负面影响将逐渐减弱。

(一)日本从中国进口茶叶的数量减少

日本进口中国茶叶的数量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2005年日本进口中国茶叶的数量为3.52万吨,2014年只有1.67万吨,还不到2005年的一半。从数量上看,中国茶叶在日本的市场份额也呈下降趋势。日本从中国进口的数量占日本茶叶进口数量的百分比从2005年的68.47%降到2014年的50.62%,下降了17.85%。

日本进口中国小包装绿茶的数量呈现下降趋势。从数量上看,中国小包装绿茶在日本的市场份额也呈下降趋势。2005年日本进口中国小包装绿茶的数量为0.11万吨,2014年只有0.037万吨,只占2005年的35%。

日本进口中国大包装绿茶的数量呈现下降趋势。2005年日本进口中国大包装绿茶的数量为1.36万吨,2014年只有0.31万吨,只占2005年的23%。从数量上看,中国大包装绿茶在日本的市场份额也呈下降趋势。2005年日本从中国进口大包装绿茶的数量占日本大包装绿茶进口数量的百分比从2005年的9~07%降到2014年的81.76%,下降了1~31%。

日本进口中国小包装红茶的数量呈现下降趋势。2005年日本进口中国小包装红茶的数量为2611吨,2014年只有875吨,只占2005年的34%。从数量上看,中国小包装红茶在日本的市场份额也呈下降趋势。2005年日本从中国进口小包装红茶的数量占日本小包装红茶进口数量的百分比从2005年的55.04%降到2014年的36.07%,下降了18.97%。

日本进口中国大包红茶的数量呈现下降趋势。2005年日本进口中国大包装红茶的数量为1.79万吨,2014年只有1.24万吨,占2005年的69%。从数量上看,中国大包装红茶在日本的市场份额也呈下降趋势。2005年日本从中国进口大包装红茶的数量占日本大包装红茶进口数量的百分比从2005年的57.07%降到2014年的47.54%,下降了9.53%。

根据中国TBT研究中心的数据,仅2013年就有24批中国茶叶因为农药残留超标被日本扣留,其中乌龙茶为22批,绿茶为2批。

(二)日本从中国进口茶叶的金额减少

日本进口中国茶叶的金额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2005年日本进口中国茶叶的金额为9901万美元,2014年为7860万美元,比2005年减少了21%。从金额上看,中国茶叶在日本的市场份额也呈下降趋势。日本从中国进口的金额占日本茶叶进口金额的百分比从2005年的54.62%降到2014年的4143%,下降了13.19%。

日本进口中国小包装绿茶的数量呈现下降趋势。2005年日本进口中国小包装绿茶的金额为243.8万美元,2014年为170.7万美元,比2005年减少了近30%。

日本进口中国大包装绿茶的金额呈现下降趋势。2005年日本进口中国大包装绿茶的金额为3450.2万美元,2014年为1392.2万美元,比2005年减少了近60%。从金额上看,中国大包装绿茶在日本的市场份额也呈下降趋势。日本从中国进口大包装绿茶的金额占日本大包装绿茶进口金额的百分比从2005年的93.28%降到2014年的72.04%,下降了21.24%。

日本进口中国小包装红茶的金额呈现下降趋势。2005年日本进口中国小包装红茶的金额为902.4万美元,2014年为765.7万美元,比2005年减少了15%。从金额上看,中国小包装红茶在日本的市场份额也呈下降趋势。日本从中国进口小包装红茶的金额占日本小包装红茶进口金额的百分比从2005年的20.03%降到2014年的17.11%,下降了2.92%。

从金额上看,中国大包装红茶在日本的市场份额呈下降趋势。日本从中国进口大包装红茶的金额占日本大包装红茶进口金额的百分比从2005年的53.99%降到2014年的44.75%,下降了9.24%。

(三)中国茶叶的价格优势降低

中国的茶叶厂商要突破日本对茶叶实施的技术贸易壁垒,只能增加人力、设备和研发先进技术从而提高茶叶质量,并且为了符合日本的标准法规,对产品进行更为严格的出口检验。因此生产成本、检验成本及相关的其他费用的增加导致中国茶叶被迫在日本市场提高销售价格,这样中国茶叶的价格优势就降低了。

从2005年到2014年,无论是日本从中国进口茶叶平均单价还是日本从中国进口小包装绿茶单价、日本从中国进口大包装绿茶单价、日本从中国进口小包装红茶单价、日本从中国进口大包装红茶单价都不断上涨。虽然价格上涨是多个因素的综合结果,但是日本实施的茶叶技术贸易壁垒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因素。

日本从中国进口茶叶平均单价2005年为每公斤2.81美元,2014年为每公斤4.71美元,上涨了67.62%。日本从中国进口小包装绿茶单价2005年为每公斤2.33美元,2014年为每公斤4.63美元,上涨了98.71%。日本从中国进口大包装绿茶单价2005年为每公斤2.54美元,2014年为每公斤4.47美元,上涨了75.98%。日本从中国进口小包装红茶单价2005年为每公斤3.46美元,2014年为每公斤8.74美元,上涨了152.60%。日本从中国进口大包装红茶单价2005年为每公斤2.96美元,2014年为每公斤4.49美元,上涨了51.69%。

(四)中国茶叶出口安全标准和出口质量进一步提升

不仅仅是日本对于中国茶叶实施技术贸易壁垒,欧盟、美国等也对中国茶叶实施技术贸易壁垒。为了突破这些技术贸易壁垒,中国政府和茶叶厂商都在不断努力。从长期效果来看,进口国实施的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茶叶产品质量的提高、茶叶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茶叶行业标准体系的健全。

2014年,中国无公害茶园面积2638万亩,同比增加141万亩,增长了5.68%;有机茶茶园面积239万亩,增加18.6万亩,增长了8.41%;优质高产的无性系茶树良种面积2449万亩,增加290万亩,增长了13A6%,占茶园总面积的比重由2013年的55.2%上升到59.5%。

2014年,中国名优茶产量89.9万吨,同比增加8万吨,增长了9.76%;产值892.5亿元,增加131.3亿元,增长了17.26%。名优茶与大宗茶产量占比分别为43%和57%;产值占比,名优茶占66.2%,大宗茶占33.8%。

2008年8月12日,国家首次发布了《茉莉花茶》《红茶第2部分:工夫红茶》和《白茶》三项国家标准,并于2009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三项标准包括基本要求、感官品质、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包括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残留限量)及净含量。2010年,中国正式实施首个关于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出口茶叶质量安全控制规范》。2012年,我国对该标准的部分内容又做了新的修订。中国在2013年3月1日实施《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对茶叶农药残余检测项目增加到了21项。与日本的标准相比,除了个别指标,中国标准比日本标准相同甚至更为严格。可见,中国的茶叶标准正在与国际标准接轨。

[责任编辑:方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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