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我一个暮年,变如不曾改变

2016-12-08 02:57姓氏乔
文苑·感悟 2016年12期
关键词:胖子马拉松婚礼

姓氏乔

1

年年是我的朋友中最特别的一个,特别到我都不知道她怎么能和我们厮混到一块儿。

在我们巴不得每天中午十二点自然醒的时候,年年在六点半听到第一声闹钟响就立马起床。

在我们变着花样订外卖的时候,年年提着新鲜的有机食物在无油烟的厨房亲手烹饪。

在我们每周一次例行喝酒撸串的聚会上,年年竟然能稳如泰山地端一杯竹叶青来。

我说:“年年,你是不是怎么看我们怎么像一堆废柴?”

年年说:“是。”

我一下子承受不了打击,表示勃然怒喝三杯酒,心想这玩意儿太诚实了。

而年年除了生活作息规律到变态,还有一项惊人的爱好。

她喜欢跑马拉松。

我承认,这比我第一次知道她每天早上六点半起床还唯心主义。

我关于跑步的记忆还停留在初中体测的必跑一千米项目,每节体育课结束我都呈现从脚尖酸痛到尾椎骨的状态,那个时候我最讨厌的科目就是数学和体育,可怕的是,我的数学老师兼任了我的体育老师,每当我有做不会的数学题,就会被罚跑四圈,为此数学试卷和操场跑道上都留下了我无数的血与泪,最后我的数学仍然没有及格,一千米也始终不能跑进三分二十秒,并且下定决心以后要当一个不用算术和跑步的文字工作者。

我问年年:“马拉松有几个一千米?”年年捧着她的竹叶青,轻描淡写地说:“大约40个。”

我被吓得面无人色,差点就地晕厥,太违规了,太欺负人了,这40个一千米我可能一生都跑不完。

从此以后,年年成为我朋友圈里我最崇拜的人,每当坐在电脑前只想吃饭不想写字时,我就勉励自己:年年都可以跑完四万米的马拉松,你却连打字都觉得费力。

但事实是,往往我最后还是会灰溜溜地跑去大吃一顿汤汁香浓的黄焖鸡米饭。

我发现了两个事实。

一个是我和年年是两种人。

我热情奔放自由不羁,年年洁身自好严于律己。每当想到这里我内心就号啕成一片汪洋大海,怪不得人家年年从小就能当三好学生。

还有一个是,黄焖鸡米饭真好吃。

2

年年不仅跑马拉松厉害,谈恋爱也厉害。

年年有一个长跑十年然后顺利结婚的男朋友。

长跑十年是什么概念,是我刚学打游戏时她开始谈恋爱,我恋爱时她在谈恋爱,我高唱“我又我又初恋了”的时候,年年依然停留在她第一次恋爱状态。

作为这段恋爱史的见证人,我就不得不提年年曾让我经历了一个多么黑暗的小学时代。

小学三年级,年年作为一名令人讨厌的高智商转学生转到了我的班级。

本来我是可以位列该小学排行榜前十名之内的,年年一来,严重影响了我的地位。

她变成了永恒不变的第一名,而本来的第一名就变成了第二名,而我就从第十名滑落到了第十一名。

可以说,我对学习的热情完全是年年亲手摧残的。

落到第十一名的我,抛弃学习,沉迷于小说,无法自拔。

如果不是年年也有看小说的爱好,并且借给了我无数本纪念珍藏版,我一定不可能和年年成为死党,并且会对她恨之入骨。然后我和年年奇迹般地上了同一所初中。

我变成了普通班中的普通学生,年年变成了英才班中的英才学生。英才班群雄汇聚战火四起,年年和班上的一个胖子展开了长达一个初中的榜首争夺战。

那时候我每个月最期待的事情之一,就是看月末排行榜上的考试名次。如果是年年赢了我就会嗤之以鼻,如果是年年输了,我就恨不得找到打败她的那个胖子击掌相庆。

我和年年语重心长地感叹:“一山更比一山高。”年年将我暴打一顿,然后对着头上青天竖指发誓,此生要与同班的那个死胖子不共戴天,并且逼迫我要我一起将胖子列入人生黑名单。

我发自内心是不愿意和年年上同一条船的,毕竟她曾经也是那么打压我的,但是迫于黑势力的强大,我最终与年年结成统一战线,时刻不忘记对胖子进行口诛笔伐。

可惜一整个初中结束之后,年年的胜率依然略低一筹。然后我去了普通高中,年年和胖子在重点高中竟然成为了同桌。

彼时胖子其实已经不能称之为胖子了,他在一个暑假之内突飞猛进地从一米六长到了一米八,并且整整瘦了一大圈,据年年说他变成了众多女生追求的白衣少年。

3

就在我本以为他们的高中排名争夺战一触即发的时刻,没想到天才少女年年竟然对高中课程水土不服,生平第一次跌出排名榜,但胖子仍然高居榜首。

第一次拿到成绩单的时候,年年嗷呜一声就哭了,胖子幸灾乐祸:“考砸啦,恭喜恭喜。”

年年咬牙切齿对胖子就是一顿暴打,撕掉了他的成绩单。胖子说:“你怎么都到高中了还打人!?”年年一使蛮劲就往胖子身上掐,胖子一边骂她幼稚一边疼得哇哇乱叫,最后一把扯过年年的成绩单也给撕了。

年年说她当时忽然就愣住了,就好像松了一口气,不好的成绩被撕掉了,下次再考一个好的妥善保存。

年年说:“今天就不打你了。”胖子表示停战停得莫名其妙,但为了免受皮肉之苦,赶紧和年年画好一条三八线,继续互相看不顺眼。

结果第二次月考年年又考砸了,年年拿着成绩单嗷呜一声又哭了,胖子条件反射到一边:“你别打我啊。”年年不理他,嗷呜嗷呜一直哭。胖子受不了了,“你还是打我吧,你别哭了。”年年继续嗷呜嗷呜哭。胖子把自己的成绩单撕了,“你看,成绩哪有那么重要?”年年抽了抽鼻子,反驳他:“就是重要。”他说:“好吧好吧,就是重要,那我以后帮你补习,你的成绩就上去了。”

年年睁着一双泪汪汪的眼睛看着他:“那你求我。”endprint

“拜托,我给你补习还得求你。”“求求你了,求我一下。”年年可怜兮兮。胖子瘪了瘪嘴,“好吧,那我请求年年同学让我为她补习功课。”

后来年年同我说,她那时并不是因为成绩而伤心,而是因为落后身旁的那个人太多而伤心。

那是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年年翻遍了从前所有的小说也没找到对这种感觉的解释,她宁愿永远都名列第二跟在他身后,却不愿意失去同他竞争的资格。

终于有一天,年年知道了,那种感觉就叫作爱情。

原来爱情的发生并不是因为这个人长得多好看,为人多优秀,而仅仅是一种莫名其妙的吸引力。甚至你开始是讨厌他,最后才知道那是一种喜欢着他的,害怕被抛下的讨厌感。

于是顺理成章的,年年和胖子成了一对,年年将曾经对胖子的口诛笔伐抛之脑后,他忽然咸鱼翻身成为年年心中最好的人。

年年勒令我不准再说胖子的坏话。我认为她出尔反尔,记恨了她很长一段时间。

没想到两人情比金坚,一直到大学结束都还坚挺地没有分手,在这七年之内,我深深地怀疑过他俩之所以能够一直在一起,是因为彼此的脾气都臭到只有对方能忍受。

而我感叹别人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我还停留在第一次玩DOTA。当我终于成功戒掉了DOTA,别人还在谈恋爱。我为此对年年和她男朋友又记恨过很长一段时间。

4

直到有一天年年突然约我去外面喝一杯。

年年约我出去玩很正常,和朋友出去喝一杯也很正常,但是滴酒不沾的三好学生年年约我出去喝酒,对我来说简直像违背了自然界的客观规律。

我试探地问:“你,失恋了?”

年年说:“呸,你怎么一上来就咒人失恋,你才失恋。”

我说:“我没恋爱,失不了啊。”

年年突然在电话那头嗷呜嗷呜地哭了,她说:“你快陪我出来喝一杯,胖子要去国外了。”

我虽然觉得这是屁大点事儿,但是听到年年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还是火速赶到了和她约定的酒吧,她果然早早就趴在那里没出息地嗷呜嗷呜哭。

我一见她这么没出息就好笑:“芝麻大点小事你也哭。”

年年说:“呸,三年后胖子才能回来。”我安慰她:“才三年,眨眨眼就过了。”年年揪住不放:“你撒谎。”然后继续埋头大哭,问我,“万一那边有比我更漂亮的姑娘怎么办?”

我想了想,诚实地说:“可是这边也有比你更漂亮的姑娘啊。”

年年抬起头来,狠狠地剜了我一眼,当我正准备给她怼回去的时候,她的电话铃声响了,是胖子,我一把接起来:“胖子,你家年年在赌气呢,哭得可凶了,你快过来把她领回家。”

胖子急得团团转,让我赶紧发定位给他。果然不到五分钟他就现身了,急急忙忙满头大汗,看见年年趴在桌上嗷呜嗷呜哭,不知所措地向我求助。我也不知所措。

于是我俩坐在酒吧干等着年年哭了一个小时。

年年还要哭,胖子忍不住了,一把拉过她的手:“年年,我有话要说。”胖子清了清嗓子,“我和你认识十年,恋爱七年,这七年中我们永远都并肩而行,我们一起做饭一起旅游一起修爆掉的水管。你曾经许愿要时时刻刻分分秒秒同我在一起。可是年年,这不代表我们不能面对分离,我们以后还要走许多许多年,这许多许多年中还会有比这更大的坎坷。可是我从不怀疑,这些坎坷只会让我们变得更好。何况哪有什么隔山隔海,想你了便给你电话,遇见好的风景便传照片给你,这只是我们人生中,微不足道的三年。”胖子紧紧地拉着年年的手,胖子生气了。胖子说,“两个人在不在一起,不是距离说了算,也不是时间说了算,而是这两个人说了算。如果我们都彼此坚信会一直走下去,还能有什么将我们分开!”

胖子忽然打开了一直攥得紧紧的另一只手,是一只戒指,胖子说:“我从和你在一起的第一天起就开始存钱。我并没有订什么远大目标,而是每天只存一块钱,这一块钱虽然很少,可是这七年我没有一天断过,无论那天是我们的纪念日,还是那天我们吵到口干舌燥,我都不多一分不减一分一定存下这一块钱。因为我从不觉得我们会因为任何事情而分开。我一直想,等你有一天需要一个承诺的时候,我就用它换成戒指来向你求婚。而这一天,就是今天。”

年年哭了。

胖子说:“年年,你再等一等,等我三年,回来后我给你最好的婚礼。”

年年泣不成声。我也泣不成声。尴尬的是胖子也泣不成声。

于是那天就在那个昏暗酒吧的小小角落,没有众人围观,没有单膝下跪,只有一首舒缓低沉的英文歌和一枚价格不足三千块的戒指,他们度过了人生最重要的一天,而我是一个泪流满面的证婚人。

胖子累积起来的每天一块钱,伴随年年的每一滴眼泪,最终会定格他们从青春到暮年,每一分钟的瞬间。

然后胖子出国了,去遥远的澳大利亚。

5

胖子每天拍无数张自拍传给年年,今天留胡茬,明天换发型,有时候伴随澳大利亚千奇百怪的野生动物,有时候是安静地坐在图书馆读书,年年将它们一一写下来,标好日期,放在一个小盒子里。

她做了一张巨大的时间表,每过一日就画掉一天,就这样年年用红笔画了无数个红叉,也还剩无数个红叉要画。

如今回想起来很奇怪,三年并不短。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三年一千零九十五天,共计两万六千二百八十个小时,年年度过了胖子缺席的两万六千二百八十个小时。

年年没有想象中的以泪洗面,也没有思念成疾,年年反而过得很好,那种好是一种不断盼望着的好。

为了能让胖子见到更好的自己,年年这三年留起了长发,换了很多支口红,就是在那三年开始了跑马拉松。

最开始是围着操场跑四圈,接着是五公里,再后来十公里,最后鼓起勇气跑了一半,直到三年之后能够跑下全程。

年年甚至很争气地拿了城市马拉松的业余奖牌。endprint

当然年年也曾经友好地邀请我加入这项运动,被我果断拒绝。

我问年年:“跑马拉松是什么感觉?”

年年说:“跑步的时候会分泌一种叫多巴胺的物质。它是导致人类产生爱情感觉的物质,这种物质在体内高峰值阶段为六个月到四年的时间,平均为一千天,约等于三年。胖子不在的这三年,就像是一段我要独自跑完的马拉松,我提醒自己去爱去生活,我不断地让我的步伐更轻松。”

我想,年年不愧是高材生,她的哲学思辨能力是我无法理解的,我顺便回想起了曾经的黑暗岁月,如果跑步可以分泌多巴胺,那我一定对多巴胺过敏。

胖子开门说:“我回来了。”

年年点头:“回来就好。”

然后没有多余的话,甚至没坐下来喝一口水,两人马不停蹄地就奔去领证了。

奇怪,明明等了十年都丝毫不着急,却偏偏在回来的那天一秒都忍不了立刻就要去领证。

年年说:“因为这个时机,我等候太久了。”

一周之后办婚礼,选了无比偏门的泰国象岛。

我挂念泰国的大龙虾,兴奋得当天晚上没睡着觉。

婚礼那天,我们在热带丛林边高声歌唱,年年和胖子穿着洁白的婚纱和西装赤着脚跳舞,我大吃特吃价格实惠得不行的大龙虾,开心得不得了。

唯一的遗憾是,我是证婚人,还没证婚我就先哭了,我一边吃龙虾一边哭,从头哭到尾,摄像师说:“你笑笑。”我费力地挤出一个笑,眼泪却还是哗啦啦地流。

虽然我是一条单身狗,但是爱情真的太美好了。

我的眼泪止不住,我嘴硬说哭是心疼给的礼金太多,被年年和胖子暴揍一顿。

最丢脸的是,整场婚礼就我一个人哭得稀里哗啦止不住,年年和胖子竟然一滴眼泪都没掉。

胖子送了年年一枚一看就巨奢华的大钻戒,年年将以前那个戒指串起来挂在了脖子上。

对啊,他们为什么要哭呢。早在三年前,他们就已经结过婚了,他们只是推迟了领证书和婚礼,而我在三年前,也是他们的证婚人。

我在心底感叹:“我的好朋友年年,将你托付给胖子,我很放心。”

6

后来我回看那场婚礼的录像,婚礼中的年年和胖子都好看得不得了,原来爱情果然是有一种让人神采奕奕的本领。

胖子说:“年年,请借我你的暮年。”

画面里的我又一次倒在一只胖龙虾旁泪如雨下。

那是木心先生的一首小诗:“借我暮年,借我碎片,借我瞻前与顾后,借我执拗如少年。借我后天长成的先天,借我变如不曾改变,素淡的事故和明白的愚,借我可预知的脸。”

我们总是问,爱情是什么呢?是我们一定要掏心掏肺彼此付出,还是厮守一生细水长流?是我们必须走到白头偕老,还是最好的时刻就互相放弃?是最令我们快乐还是最令我们遗憾?我曾经为这些问题日思夜想,到底哪一种才是最标准的爱情呢。可笑的是,爱情又不是从小解不开的数学题,原来它是没有固定答案的,是一种玄而又玄的东西。一见钟情也是,日久生情也是,重要的是,我们对爱情的最诚恳之处,是无论被问多少次,也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愿意与这个人共度一生。

这样看来爱情其实很简单。

我们这样固执的人,永远怀揣着那颗赤子之心并不难,我们天真地去相爱,其实并不害怕人生海海。

但又总有人说爱情很难。

其实也很对啊,刨去了看星星看月亮、诗词歌赋人生理想,我们的爱情中还有数不尽的满怀心事的委屈、日思夜想的等待、穷途末路的争吵,我们会为此而落泪,而煎熬。但唯一肯定的是,我们从不会怀疑曾经做了错的选择。我们纵然委屈,纵然等待,纵然争吵,却仍要固执地同枕边人在一起。

这才是爱情。不是一天一天的新鲜感,而是日复一日的亲切感,是我们从不害怕有一天会分开。

我后来一直在后悔,婚礼那天为什么会一直哭呢,我应该兴高采烈喜上眉梢。

如果让我回去,我一定理直气壮不带哭腔地再要五只大龙虾。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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