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铭 受贿1.2亿 山西首虎一审被判无期

2016-12-09 01:32
中国经贸聚焦 2016年11期
关键词:政治权利监察部一审

继白恩培死缓、申维辰和谭力无期后,10月14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因受贿1.23781389亿元,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2016年10月14日,江苏镇江中院公开宣判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受贿案,对被告人金道铭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金道铭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金道铭是中共十八大后被查的山西“首虎”。2014年2月在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上落马。山西反腐大幕由此开启,申维辰、杜善学、令政策、陈川平、聂春玉、白云、任润厚等相继落马。

金道铭1953年出生,满族,北京人,仕途涉及京、晋两地。从纪检系统转战煤炭大省后,金道铭“为他人在煤矿资源整合、职务晋升、纪检调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走向腐败。

公开资料显示,金道铭1972年12月至1990年11月间,在北京市共青团、组织部工作,且曾被下放农村劳动。1990年,他在监察部办公厅开始了纪检、监察生涯,并在1993年监察部与中央纪委联合办公时,调至中央纪委,长期做外事、秘书工作。进入山西官场前,金道铭是中纪委驻交通部纪检组长,交通部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党校校长。

2006年8月,有16年纪检工作经验的金道铭从北京调赴山西,补缺山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一职。四年后,2010年9月,金道铭成为山西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4年2月2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称,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道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多名山西当地官场人士透露,因为金道铭曾在纪检系充工作多年,山西有多名官员出事后,曾给金道铭输送利益,央求其包庇或从中斡旋。金道铭落马后,曾受其包庇的原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白培中、金业集团董事长张新明等都被带走,其涉及案件被重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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