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综合医院消防设计的探讨

2016-12-12 21:46梁春
祖国 2016年20期

摘要:本文针对大型综合性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特点,提出了限定大型综合性医院单体最大建筑规模;取缔三级建筑的住院楼;对综合医院建筑地下层数进行限定;综合医院内应设置避难间;医院的疏散走廊、楼梯间的疏散宽度应计算确定,特殊部位可增加滑梯疏散;综合医院内防火分区采用防火墙及防火门;规范医院内制氧设备位置和容量及供氧管道敷设的方式进行明确规定七项建议,从建筑设计方面入手,强化消防安全设计,实现发生火灾情况下各方面损失的最小化。

关键词:大型综合医院 单体建筑规模 取缔三级建筑 滑梯疏散 避难间 防火分区 制氧设施安装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我国的GDP已经从2000年的8.94万亿达到了2014年的63.65万亿元,同时人口老龄老不断发展,2014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 ,到2050年将达到我国人口总数的30%,这就注定了一件事的必然性:我国将大力发展老年人产业,当然包括医疗卫生事业。但当今中国,由于经济发展和城市的不断扩张,全国的土地也在不断上涨,天价地王不断涌现,所以对于医用疗卫生事业中的综合性大型医院也不断扩建,甚至近几年出现了不少“超级”的综合性医院。本文以吉林省某医院(以下简称A医院)的消防设计为例,说明综合医院消防设计的几点隐忧。

一、建议医院的疏散走廊、楼梯间的疏散宽度计算确定,特殊部位可增加滑梯疏散

医院主要是为患者服务,到医院去的人群主要以病人为主,且医院设有手术室、重症监护室、隔离病房等功能,其中的患者基本上是无法生活自理的,这就给医院在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提出了难题。虽然我们的法律法规对医院的消防设计的疏散距离比办公楼、综合楼、商业楼等进行了缩减,但还不足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法规中医院的疏散走廊、楼梯间只按照单侧或双侧布置房间来确定为1.3米-1.5米宽,但并不是按照商场按人员额定人数还计算疏散宽度,这就为人员疏散留下了一个巨大的隐患:假如:前方的走廊或楼梯间有两个行动不便的患者(至少占用1.3米),那么后面的人也将无法正常疏散,所以设定适当的疏散宽度在医疗建筑中十分重要。另外,在长春,我曾去过几家大医院,任何一家医院在上午时每一个收费窗口处都在排起长长的大队,就医人数都远远超过长春市内任何一家商场,A医院的日均门诊量约为5000人次,所以,更突显出来我国在医院的疏散走廊、楼梯间的疏散宽度要求不合理性。

另外,对于手术室区域、骨伤区域、血液病房区等大多数患者自由行动不便的病区,我认为,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的滑梯疏散效率会更高,效果也会更好。

二、建议限定大型综合性医院单体最大建筑规模

根据前文所述,医院内患者多,人员疏散不便。但是,我们还应该关注到医院内的设备多,用电量大,用电负荷高。医院内大型的仪器设备十分多,例如:CT机、数字照影机、核磁共振仪、呼吸机、各种监控仪器等,还包括一些为医院整体服务的空调机、制氧机等等,外加医院内设有员工、患者食堂、厨房等功能,这些设备和部位都是火灾高发区域,都构成了医院内的消防管理的不安全因素。

A医院在新楼建设中,一个单体建筑达到了13万平方米,建筑内包括了上述所有功能及设备,这就大大增加了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同时该建筑将住院部与门诊部位相连通,仅门诊楼地下四层就包括16个防火分区,可想而知其建筑设计复杂性,在进行施工图审核时,不对照防火分区示意图,你是无论如何也看不懂施工图的。那么对于患者而言,那就是一个迷宫。我认为这种超大型建筑,一旦发生火灾,一是易造成人流交错和混乱,二是自动消防设施系统极为庞大,维护管理难度大,设备的可靠性差,三是消防救援能力有限,尤其对地下建筑,救援难度极大。为了减少单体建筑的火灾危险性,降低人员疏散及火灾扑救的难度,我认为医院建筑应该象像仓库限定其每栋库房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一样,限定单体的建筑规模,在法规上予以明确界定,建议不超过5万平方米,否则这种超级综合型医疗建筑还会不断出现,一旦出现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三、建议综合医院内防火分区采用防火墙及防火门

上文也提到过,由于单体建筑过于庞大,一栋建筑的消防系统相对了较大,总点数多,系统稳定性差,故障率高,直接导致了自动消防设施系统灭火可靠性低。例如:长春某15万平方米商城,设备总点数为12000点,从投入使用三年以来,消防控制设备通常的故障点日平均有100多个;A医院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3万平方米,设备总点数约为11000点,日常使用中平均每天故障数约为130点,极大地降低了消防设备的安全可靠性,相对应而言,也会影响防火分区卷帘的动作。是否在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内,形成有效的防火分区,是控制火灾蔓延的关键因素之一。防火墙在火场中的功能及作用,每个消防员都十分清楚,我们也曾在多起火灾现场的残垣断壁中不止一次看到防火墙起到的防火分隔分作,一边是废墟,一边完好无损。因此,我建议,在综合医院内防火分区应采用防火墙及防火门,减少对自动消防设施的依赖性,提高超大型医疗建筑安全可靠性。

四、建议对综合医院建筑地下层数进行限定

由于我国近年来,建设用地十分紧张,同时建筑用地费用不断上涨,所以,对全国的房地产业带来的巨大的冲击,医院的建设也莫不如此,在有限的土地上尽最大可能地增加建筑面积,商业综合体及超大型综合医院不断涌现。A医院就是这样。A医院原门诊楼为日伪时期建筑,属具有历史价值的文物,新建筑受规划局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原有建筑高度的限制,新建筑只好向地下发展。由于该建筑用地为斜坡式地面,所以造成了新的医院门诊部达到了地下四层,住院部达到了地下二层。在门诊的地下建筑内,分别设置了电诊、CT、核医学门诊等功能。但是,在我国目的法律法规中,只规定了医院的住院部分不得位于地下,对其他功能无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应同样对门部分进行楼层限定。

五、综合医院内应设置避难间

2014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对高层住院楼二层及以上楼层、洁净手术室设置的避难间进行了规定,我认为,在多层医院内的住院楼也应当设置避难间。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大火中,如果当时设置了避难间,就不会死亡38人,当然,受伤人数也会得到一定的下降。

六、取缔三级建筑的住院楼

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大火之所以火灾蔓延速度那么快,人员伤亡那么惨重,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该单位的住院楼为三级建筑,一旦发生火灾,火焰沿着干燥的木质构件迅速蔓延,形成立体燃烧,致使大量病患无处逃生,甚至刚刚生产的母亲将新生儿从窗户扔下,期望着能够给孩子留下一线生机。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坚决吸取这次惨痛的教训,坚决取缔三级建筑的住院楼,确保病患的生命安全。

七、建议规范医院内制氧设备位置和容量及供氧管道敷设的方式进行明确规定

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分子筛制氧技术也在综合性医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我国的综合医院设计规范中,并没有相应的法规要求,分子筛制氧设备的安装位置也千差万别,有的放置在屋顶,在的放置在建筑首层或室外独立的房屋内,甚至还有的将制氧设备放置在地下一层或地下二层。根据法规要求,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不得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因此,分子筛制氧设备放置在地下是不合法的。根据设备性能,经过对比和分析,笔者认为分子筛制氧设备宜放置在屋面。

对于采用氧气汇流排供氧(可作为分子筛制氧备用设备)的医院,建议限定其最大存贮量,针对不同规模分别确定独立建造或附设在主体建筑内,并同时对其设置楼层、房间要求进行详细的要求。

对于综合医院内的供氧管道的敷设,在规范中无明确规定,各医院氧气管道的敷设也千差万别,笔者认为不应敷设在吊顶内,防止因氧气泄漏后,无法扩散而导致积聚,极易引发火灾并快速蔓延扩大。

总之,医院是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一部分生活无法自理或行动不便的人群,大型综合性医院的火灾防控工作是我们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笔者结合日常的工作,对大型综合医院设计提出了合理的建议,从建筑源头做起,提高建筑整体安全性能,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的危害性,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作者简介:梁春,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朝阳区大队,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