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角色的论争的思考

2016-12-12 07:32朱晓敏哈燕
亚太教育 2016年31期
关键词:疑问论战问题

朱晓敏++哈燕

作者简介:哈燕,朱晓敏,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课程与教学基本理论。

摘要:吴康宁、郭兴举、李长伟以及程天君先后发表的关于“教师社会角色”的文章,可谓精彩纷呈,也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但是其中也不乏“范围缩小”、“偷换概念”以及“答非所问”等情况,对此我也存在一些疑问,想一探究竟。

关键词:教师社会角色;论战;问题;疑问

中图分类号:G63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9214(2016)11-0212-01

一、问题的提出

吴康宁在《教师是“社会代表者”吗—作为教师的“我”的困惑》(以下简称W1)一文中,表达了自己对于“教师究竟是谁”的困惑,然后根据多个主体对教师属性的界定,进而推论出教师被视为“社会代表者”,从而根据自己做教师的过程中教师角色的冲突,反问“教师果真是‘社会代表者吗?”以及“教师应当是‘社会代表者吗?”

针对W1中,关于“教师是‘社会代表者吗?”的提问,郭兴举在《论教师作为社会代表者——与吴康宁教授商榷》(以下简称G),论证了教师就是作为社会代表者,以及教师作为社会代表者是一种逻辑的必然和价值的抉择,并且就教师如何做好社会代表者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有问就有答,吴康宁又作《教师:一种悖论性的社会角色——兼答郭兴举同志的“商榷”》(以下简称W2)一文。至此,对于教师角色也给出了一个明确的定义,即教师的社会角色是“半支配阶层代言人半公共知识分子”,吴康宁指出这是一种悖论性的社会角色。

李长伟则针对W1一文开头提出的对于“教师是谁”的困惑,做了《教师是谁?——与吴康宁教授的对话》(以下简称L)这一文章。

几个回合下来,可谓难辨雌雄。与前面四篇精彩绝伦的论争时隔一年,程天君作了《教师社会角色:三种研究视角的比较》(以下简称C)。他首先对前面四篇文章做了一个文献综述,肯定了其导师吴康宁关于教师是一种悖论性的社会角色的论断,认为教师的社会角色是“半支配阶层代言人半公共知识分子”。进而提出三位研究者的争论实则并不在一个频道上,是出于三种不同的研究视角,视角不同,自然结果是自说自话。并且提倡在教育研究中要在保持自身特色的同时,加强借鉴学习。

观战的我,可谓心潮澎湃,觉得不愧是生产思想的大家,才疏学浅的我,深深的仰望着他们的论战,不过细细品读,我也产生了不少疑问,在此,我要把自己的疑问做一陈述。

二、讨论

W1中,吴教授对教师究竟是谁进行反思,于是他参考各种教师的定义,从而得出一个结论,“教师都一直是被视为一种“社会代表者”的①。然后针对此结论,展开了下面的一系列的讨论。“社会代表者”的定义直接关系到这篇论文以及与此相关论文论证的有效性问题。但是,为什么从关于教师属性的定义中,就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教师怎么就是社会代表者了?再者,什么是“社会代表者”?其中的“社会”又是从哪个视角定义的社会?

G中,显然也没有对“社会”以及“社会代表者”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以至于郭兴举的社会与吴教授所指的“社会”的涵义并不一样,对于“社会代表者”的涵义也不尽相同。从而郭兴举斩钉截铁的说,教师就是作为社会代表者。我不知为何郭兴举又提出“作为教师的‘我何以会不作为社会的代表者?这种现象意味着什么?②”我尤其感到混乱以及疑惑的是,似乎有时郭兴举把主流社会的代表者和社会代表者混用了。即他把主流社会和社会混淆了。

W2中,认为社会代表者这个概念不精当,从而把“社会代表者”区分成三种概念,即支配阶层代言人、公共社会代言人和任一阶层代言人。我很怀疑这个划分标准,三者是在同一维度上所作出的划分吗?况且我始终不理解所谓的任一阶层是什么。吴教授进而得出了一个结论,即教师所应、且所能扮演的社会角色是“半支配阶层代言人半公共知识分子”。那么公共社会代言人与公共知识分子是否存在对应关系?如果是,那么无论是“半支配阶层代言人”还是“半公共知识分子”,都属于“社会代表者”的内涵之中。由此推论,教师仍然是“社会代表者”。况且,对于这个“半”字是以何种手段来衡量?我查阅了相关资料,在萨义德的《知识分子论》中,只有“知识分子”的概念,我也看了吴教授的尾注,不愧是大家,可谓博览群书,而我看到了“知识分子”、“有机知识分子”和“专业知识分子”等概念,却不知“公共知识分子”出自何处?是何涵义?和“知识分子”又是和区别和联系?吴教授的文章中,出现了很多类似于语文考试中的置换概念的地方。比如吴康宁教授的问题“究竟什么样的教师才能如《论》文此处所言坚决而无条件担当支配阶层代言人呢?”吴教授指出,对本阶层忠诚是对自身的忠诚,从而把问题成功置换为“那么,被《论》文作者要求坚决而无条件担当支配阶层代言人的教师是支配阶层的成员吗?”至此作者开始论证忠诚和信任等与教师是支配阶层代言人关系问题了。这显然是答非所问的。

L中提出了“教师的社会角色应当是基于自己的专业知识,从特殊走向普遍的公共知识分子③”这样的论断,那么,什么是特殊,什么是普遍,什么是从特殊走向普遍?李长伟提出了“吴教授仅仅揭示了教育现在是什么样子,教育如何自我保存,而没有揭示教育将来应当是什么样子,教育应当如何走出现实的限制,走向未来。④”我想李长伟主要研究教育哲学,所以对教育社会学不甚了解。教育社会学是一门事实研究的学科,不涉及价值判断的东西,更不会提出该怎么做的具体解决措施。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源自于吴教授和李长伟不同的学术出身。

程天君在C中提到吴教授关于双“半”教师社会角色的提法是属于实然判断的,从而指出李长伟的文章是建立在应然取向的基础上针对吴教授实然状态文章的一种批判。这显然与吴教授在W2中说“本文也拟集中讨论教师社会角色的应然取向问题”不符。

三、结语

关于“教师社会角色”的这场论战可谓是精彩纷呈,让人大开眼界。论战的实质意义在于生产出思想的火花,而不是非得争个输赢才肯罢休,要我说,论战的过程才让人享受,当然我个人非常赞同程天君教授最后的归类说明。算是为这场论战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注释:

①吴康宁.教师是“社会代表者”吗?——作为教师的“我”的困惑[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2年第2期.

②郭兴举.论教师作为社会代表者——与吴康宁教授商榷[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3年第1期.

③李长伟.教师是谁——与吴康宁教授的对话[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4,6.

④李长伟.教师是谁——与吴康宁教授的对话[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4,6.

参考文献:

[1][美]萨义德著,单德兴译.知识分子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4:91.

[2]吴康宁.教师是“社会代表者”吗?——作为教师的“我”的困惑[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2年第2期.

[3]郭兴举.论教师作为社会代表者——与吴康宁教授商榷[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3年第1期.

[4]吴康宁.教师:一种悖论性的社会角色——兼答郭兴举同志的“商榷”[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3年第4期.

[5]李长伟.教师是谁——与吴康宁教授的对话[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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