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峰
2015年年底,国家能源局公布《服务核电企业科学发展协调工作机制实施方案》,首次提出核电“走出去”战略,这意味着核电“走出去”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而“华龙一号”做为中国第三代核电技术,已经走出国门,正逐步成为继高铁之后展现中国实力的另一张技术名片。
最近英国政府正式批准中广核与法国电力合作在英建设欣克利角核电站等核电项目的消息,也意味着战略实施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果。
但笔者认为核电要“小步快走”的“走出去”,除了要实现高度国产化,经营国际化,安全质量精益求精等等关键要素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要实现自主知识产权“国际化”。
要实现自主知识产权“国际化”,主要需要实现如下几个“国际化”:战略“国际化”、布局“国际化”、管理“国际化”、风险监控处理“国际化”。
战略“国际化”
主要是配合“走出去”的战略。企业应该有适宜“走出去”的知识产权战略,针对目标市场的相关司法环境和产业经营特性制定是以防御申请为主、风险防控优先的防守型战略,还是抢先布局、构筑专利技术壁垒的进攻型战略,这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目标市场状况而定。
但无论怎样,“走出去”首先要有方向,而战略的制定是确定方向的关键一步。
布局“国际化”
即主要是在目标市场以及潜在目标市场要积极的输出相应的商标和专利,确保品牌和技术在目标市场甚至是潜在目标市场的保护。
当然具体在目标市场如何输出,输出哪些具体的商标和专利,需要根据当地的司法情况和已有知识产权状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