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重典治吏的经济原因

2016-12-13 10:46:16陈忠海
中国发展观察 2016年23期

陈忠海

明初重典治吏的经济原因

陈忠海

陈忠海,本刊专栏作家,长期从事金融工作,先后供职于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专注经济史和三国历史文化研究,出版有《曹操秘史》《曹操》《三国往事》《浪花淘尽英雄》《生子当如孙仲谋》《旷世雄才刘玄德》《机关》及随笔集、诗集等,有多部作品在香港、台湾出版。

《周礼》说“刑新国,用轻典”,一个新王朝初建阶段的统治往往较为缓和,以便融合纷争、休养生息,但明朝的创建者朱元璋却一反常态,推出了一系列强化吏治的措施,有些措施被认为过于严苛甚至残酷,这种“重典治吏”的做法是出于怎样的考虑呢?

“盛年而逝”

1271年,忽必烈取《易经》里“大哉乾元,万元资始”之意将正在崛起的东方帝国改国号为“大元”,元朝正式建立,在13世纪结束前元朝取得令人称奇的军事成就,统一了中国,结束了自晚唐以来分裂的局面。

元朝最强盛时,疆域东起日本海、东海,西抵黑海、地中海,北跨西伯利亚,南临波斯湾,为历代王朝之首。然而,元朝建国不到100年就灭亡了,有人觉得惋惜,称其“盛年而逝”,是说它还远没到残旧老化的程度,按照初始的发展轨迹,元朝理应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创造出另一个强汉或盛唐。

分析元朝“早逝”的原因,有人认为最重要的一条是它没能处理好民族矛盾。作为一个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元朝在民族融合方面做得很不够,比如它把全国的人口划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四等,汉人、南人在政治、经济上被歧视和加重剥削,不能担任重要官职,就连各衙署的副职也规定尽量由色目人担任,汉人甚至不能打猎、习武,这当然会引起占全国人口中大多数汉人和南人的不满,最终通过农民起义推翻了元朝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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