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高职会计纳税实务教学的影响

2016-12-16 10:00房幸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27期
关键词:营改增高职

房幸

摘要:会计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作为会计专业的学生,不仅要掌握基本的理论知识,还要有一定的动手能力。“纳税实务”就是要学生将课堂上学的税务理论转化成实际操作能力的课程,所以税收理论与政策的变动与更新,会对纳税实务课程的教学有很大的影响,本文就“全面实施营改增”对目前部分纳税实务课程的影响进行探讨。

关键词:营改增;纳税实务;高职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7-000-0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2011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正式实施。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年底,将试点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等10省市。截止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从2014年1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随后国家也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2016年金融业、房地产、建筑业和生活服务业等行业减税规模或接近4000亿元,“营改增”减税总规模接近6000亿元。“营改增”会确保所有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全面实施营改增,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会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制度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高职教育是培养现代社会高技能人才的重要基地,学生技能的掌握依赖于专业实践课程教学,而纳税实务就是培养会计专业顶岗型人才的重要实践课程。虽然已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但我们纳税实务课程仍然处在不足之处:

第一,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未扩大到全面营改增,教材中还存在营业税的内容。目前使用的教材在增值税纳税实务的部分,虽然有涉及到的营改增部分,但也只有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并且介绍的较为简单。而现在已经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教材中征税范围却不完整,这样会使学生的学习不够全面。

第二,增值税的征收率部分没有新增内容。教材中只介绍了增值税征收率3%的核算,而现在全面营改增后新增了5%征收率。5%的征收率计税主要涉及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或是自建的不动产,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出租取得的不动产等,并且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第三,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方法不全面。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要视取得的时间来决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而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

第四,纳税申报表部分陈旧。全面营改增后,纳税申报表有所变动,还新增了附列资料,包括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表,税额抵减情况表,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等。由于教材尚未来得及变化,纳税申报表没有及时更新,学生也就体会不到“营改增”对企业在涉税方面有什么样的影响。

第五,教材中引入的案例或实训项目部分内容过时。案例或实训中涉及的业务都是2015年以前,而2016年全面营改增的最新业务基本上没有涉及。特别是业务题中运输费核算部分,一般纳税人仍然按照7%的税率抵扣增值税,而目前交通运输业在营改增后税率已经变成了11%。

为了使我们培养的学生能适应目前各行业的需求,能够尽快走上工作岗位,现根据我所教的纳税实务课程教学大纲提出一些看法和措施:

第一,根据纳税实务教学大纲结合改革的税法编写适合的教辅资料。在新教材没有及时到位的情况下,学校可根据营改增的最新内容编写教学讲义,如《纳税实务讲义》。教师根据政策变化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的同时能够进行教研教改,不断的输出成果,对自身水平也是一种提升。

第二,学校应建立良好的校企合作。企业通过与学校建立校企合作模式,将最新的技术和企业文化输入到学校的实际教学过程中,而学校又可以利用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专业实习,给学生提供最真实的纳税工作体验,因此校企合作是现阶段学校和企业共同培养顶岗型人才最直接有效的途径。

第三,教师应争取每学期有下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锻炼的机会。教师到企业锻炼不仅给自己平淡的生活增加了一笔色彩,而且在实践中学习到新知识、新政策、新方法,增强了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并可以将收集到的教学案例,或征得企业的同意,将企业现在最新的财税资料拿来作为课堂实训使用,引入到以后的教学过程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让学生真正看到现实的财税资料,教学效果更好。

第四,积极开展财会税务知识讲座。对国家每次财会税收政策的变动,可以邀请资深税务专家到校开展税务知识讲座,专家们生动的讲解、鲜活的案例、恰当的分析,会让学生和教师都可以了解到最新、最深刻的税收变化。

总而言之,纳税课程时效性较强,教学要时刻围绕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进行调整,并且不同院校也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改革和实施。教师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对学生进行启发式教育,引导学生自己多思考多动手,为社会培养适应性人才。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6年3月23日财税[2016]36号)

[3]张澜.营改增背景下税法课程教学优化策略分析[J].教学探索,2014(12).

[4]张瑞珍.纳税实务.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6(7).

[5]2016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互联网文档资源(http://www.worlduc.c),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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