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的翅膀,法治的风

2016-12-17 04:19靳子施坚轩
检察风云 2016年23期
关键词:科创检察检察机关

靳子 施坚轩

“20条意见”助力科创中心建设

当“自贸区”的话题变成各地可复制推广的创新举措时, “科创中心”已悄然成为上海发展的又一个关键词,一个与时俱进的上海再次发力、定位升级的主题。

当今,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国际经济竞争更加突出地体现为科技创新的竞争,而我国经济发展正步入新常态,如何使中国经济再度腾飞?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定位无疑与此背景密不可分。

2016年4月,经国务院讨论通过,总理李克强正式签批了《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方案》。该方案提出分阶段的改革发展目标:到2020年,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基本框架体系。到2030年,着力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

“科创中心”建设,法治环境尤为重要。司法如何有针对性地跟上步伐,如何为“科创中心”建设全力护航?日前,上海检察机关出台了《上海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简称“20条意见”)。要求上海市检察机关树立平等保护、鼓励创新的司法观念,积极营造鼓励探索、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的司法氛围,立足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积极提供“一站式、全覆盖”检察服务保障措施。

据悉,为此次“20条意见”出台,上海市检察机关进行了充分调研和论证。不仅先后走访了市知识产权局、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以及公安、法院、市场监管等执法、司法部门,还广泛邀请来自科研单位、科技金融企业、创新企业的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举行座谈、论证会,主动谋划,找准服务保障科创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平等保护,严惩四类犯罪

和这个国际大都市经济发展体量相匹配的是,对知识产权保护与侵权打击,上海历来走在全国的前列。

为了保护创新主体的健康发展,近年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加大了为专家型人才提供法律服务的力度,在部分企业和高校建立专家型人才法律服务工作站,提供日常服务和法治宣讲,及时接受专家学者的法律咨询。同时,检察机关还主动配合中国商飞、迪士尼、洋山深水港等企业,推进涉及科创中心建设相关重大工程项目的廉政防控工作,以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

从已公布的近两年上海检察办案数据看,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上海检察机关共受理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共207件389人,批准逮捕138件219人;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本市检察机关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审查起诉案件459件803人,起诉376件605人。

此次出台的“20条意见”分别从目标和任务、依法履职、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探索新的服务保障路径、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等五个方面,对上海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出要求。

同时,明确了四大目标:全力支持和促进市场创新和公平竞争;全力维护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全力保障上海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完善;全力推动匹配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金融、投资、人才和行政管理体系法制建设。

一,保护。“20条意见”指出,检察机关要更加注重各类诉讼主体的平等保护,包括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的平等,以及权益保护和权利救济、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的平等。更加注重规范文明行使检察权,特别是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技术骨干、高层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慎重决定对涉案企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依法保障正常经济运行、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信誉。

二,打击。对于妨害科技创新发展的各类刑事犯罪要严厉惩治。其中,重点严厉打击四类犯罪:影响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金融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服务科技创新的中介机构犯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强迫交易等侵犯创新人才合法权益的犯罪,切实维护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

目前,上海正通过确立完善各项机制、政策,不断优化科技创新土壤、培育创新创业主体,为保障国家鼓励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到位提供廉洁高效的法治环境。检察机关将积极履行职能,严肃查办和预防相应领域的职务犯罪。

“20条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重点打击的几类职务犯罪:即妨害国家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落实的职务犯罪;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人才引进等行政职责过程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给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创新主体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危害科技创新发展公平竞争环境的行贿犯罪。

三,预防。“上海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改革”是当前上海提出针对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机制改革。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要加强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技术创新产业集群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专家型人才提供好法律服务,并向相关单位提供岗位堵漏建制、人才科学管理等多方面的对策与建议。

四,监督。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涉及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行政执法、司法活动依法开展法律监督责无旁贷。“20条意见”强调,尤其要关注涉及科技创新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有效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督促有关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为创新成果更好更快进入市场、创造价值,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近年来,上海市涉外知识产权犯罪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对此,“20条意见”要求在办理涉外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要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的跨国刑事司法协助,推动完善涉外知识产权执法合作机制。加强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组织的合作,依法规范境外证据收集、公证文书等材料的形成和采信。

建立健全专业化办案特色机制

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上海市检察院将推动基层检察院建立知识产权刑事专业办案组织,形成普通案件在基层检察院办理、重大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的工作格局。同时,深化涉知识产权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三合一”会商合议办案制度,统一政策法律适用标准,发挥整体打击、预防和司法保护效能。

当前,上海正在全力推进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上海市检察机关将以此为契机,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沟通协调,通过建立联席会议等制度,借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科技创新领域加快形成常态化的违法犯罪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证据移交、案件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上海市检察机关还将外聘专家以获得智力支持。根据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不同权利属性以及行业类别,聘请技术研发、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司法、知识产权研究等领域的专家,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库,提升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权威性和精准度。

依托专家资源,检察机关将通过检察官离岗研修、脱产培训或指派检察官到相关单位跟班锻炼等方式,全面提升办案专业化能力。同时,将从知识产权、金融等相关领域、行业中招录既懂法律又具有专业背景的优秀人才,建立多层次检察人才梯队,培养一支符合上海建设科技创新中心法治需求的专家型、复合型检察官队伍。

建立 “权利人”专门保护平台

上海市检察机关将探索以知识产权权利人保护为重点的多元化救济渠道,以现有的视频接访系统、12309举报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给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及时必要的法律服务。

其中,还将推动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整合知识产权侵权举报、行政执法、司法案件查询等各环节数据,方便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时查询了解涉其权利的行政执法、司法案件的基本情况、进程、承办单位等信息。这一平台将成为市政府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创新举措的重要助力,不仅可以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在惩处知识产权犯罪方面的深度衔接配合,还能让权利人充分参与到维权中来。

目前,上海已经初步形成了张江、紫竹、漕河泾、临港等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科技创新集聚区。在这些科技创新集聚区内,各级检察机关将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服务科技创新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加大对企业及科技人员法律风险防范宣传力度,推动建立创新人才维权援助机制,将检察服务保障延伸到科技创新第一线。

猜你喜欢
科创检察检察机关
科创引领,抢跑新赛道
科创走廊“乘风起”
科创“小灯泡”:从伞说起
保护人类健康的科创产品
检察版(五)
检察版(四)
检察版(十)
检察版(九)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探析
检察机关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权的法理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