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采稀土“十二狂徒”

2016-12-17 14:34江舟
检察风云 2016年23期
关键词:中平琼中稀土矿

江舟

原来,中平镇被郁郁葱葱的大山环抱,宛如世外桃源,但距离琼中县城30多公里,山路窄小崎岖,途中还有多条漫水桥,村民要上趟县城可真不容易。“有人在山上挖宝贝!”2015年8月那段时间,村民们的各种议论打破了这个美丽小镇的宁静。后来方知,原来是在挖稀土……

村民举报:山上有人挖金矿

2015年10月21日,南方派出所接到群众的举报,立即派民警赶往采矿区。盗采稀土的人员闻讯已逃之夭夭,现场遗留部分未来得及运走的稀土及发电机等机器和工具,还有衣服、被子、饭碗等物品。

警方仔细勘查后,从坑里抽取稀土样品,并查获账本。当日傍晚,主管部门琼中国土局也派人到现场查看。狡猾的不法分子夜里将遗留的稀土和部分工具运走,并将花了15万余元购买的一台德国进口发电机埋进土里。第二天,琼中国土局工作人员用钩机清理这些坑时,土方坍塌,钩机陷进了土里,发电机才被暴露,这台发电机已被琼中国土局查扣。

中平镇委吴书记介绍说,他们是10月中旬接到南方农场3队部分职工举报,才得知有人在山上盗采稀土,于是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随后,琼中国土局、林业局和当地镇政府派人到山上查看,发现盗采稀土的情况很严重,也破坏了生态环境。

“这伙人太猖狂了,开采规模很大,起码投入几百万元。”南方派出所李所长介绍,据调查,预估被抬走的稀土有上百吨,按每吨10多万元计算,总价值千万余元。“从工棚里的床位看,作案人有30多人。我们已锁定五名主要嫌疑人。”李所长介绍。

警方经过走访摸排了解到,来自屯昌、琼中的两名男子联合江西的一个老板一起出资,另一个老板出技术,五人合伙雇人盗采稀土。琼中密集的大山蕴藏着各种矿产,其中一种是稀土。非法开采稀土不仅浪费珍贵的资源,还污染环境。李所长介绍说,前两年琼中也曾发生不法分子盗采稀土的情况,不法分子盗采稀土的地方交通极其不便,加上他们行动隐蔽,不容易被发现。

2015年12月末,琼中县大山里稀土被疯狂盗采一事,很快传到省领导案头。海南省委书记罗保铭作出重要批示:“请省公安厅协助琼中破案,包括保护伞,依法进行处置。通过媒体曝光,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随后,海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富林立即部署组织指挥案件侦办工作。此前,2015年11月11日,琼中县公安局将此案立为非法采矿案侦办,并联合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成立专案组。

不久,专案组对掌握的证据、搜集到的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和研判,最终锁定了冯尔干等10多名犯罪嫌疑人。同年12月,冯尔干等10多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2016年5月,李文、廖钰两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筹集巨资挖稀土

随着侦查工作的步步深入,终于打开了案件的突破口。办案人员发现,2015年6月,黄东(另案处理)和廖钰为牟取非法利益,策划在海南无证开采稀土矿出售。在冯尔干、袁明军的参与下,黄东和廖钰、黄家阳、赖锦房、刘生涛在琼中县中平镇丁架坡村附近山地探测到了稀土矿产。

2015年7月,黄东和廖钰、冯尔干、袁明军、李文来到琼中县邻近的屯昌县城一家酒店包厢商定,共同出资200万元开采琼中的稀土矿,并将五个出资人分为两方。其中黄东、廖钰、冯尔干为一方出资人,三人共出资100万元,袁明军、李文为另一方出资人,二人共出资100万元。

为尽快实施非法开采稀土的行动,他们作了明确的分工,黄东一方负责开采、销售矿产;袁明军一方负责租赁采矿需要的山地及保安工作;盈利后双方五五分成。2015年7月16日,黄东、袁明军各自在农业银行开立账户,作为非法采矿的两个公用账户,黄东一方的账户密码由袁明军设定,袁明军一方的账户密码由黄东设定。之后,五人陆续往两个公用账户汇入各自的出资。

为使非法开采稀土得以顺利进行,黄东和廖钰、李文、袁明军、冯尔干商量决定找一个可以出面帮助疏通当地关系、解决土地问题的人,酬劳为25万元,先付10万元,事成后再付15万元。之后通过袁明军找到了高连生,让高连生帮忙租赁当地农户的山地,向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石分公司南方作业区三队队长岳兵疏通关系,以及协调和当地政府部门的关系。高连生一听有利可图,立马表示同意。

2015年7月28日,袁明军从采矿公用账户里取出10万元,通过邮政储蓄银行转账给高连生。2015年8月,冯尔干使用假名租赁了琼中县中平镇丁架坡村三户村民的山地用于采矿。此外高连生几次打电话给岳兵,要求岳兵配合冯尔干、黄家阳等人在南方分场3队2号林段进行非法采矿前期的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岳兵多次到现场查看,他发现黄家阳等人挖掉了海胶集团公司的橡胶树和工人们种下的马占树,却故意隐瞒不报。为了与岳兵搞好关系,2015年农历中秋节前几天的一个晚上,冯尔干、廖钰、王时清约岳兵到屯昌县乌坡镇吃饭,并在饭后通过王时清送给岳兵2000元好处费,岳兵便同意冯尔干、黄家阳等人在其管理的南方分场3队2号林段里继续搭工棚、挖大池进行采矿作业。

接下来,黄东和廖钰从江西、广西、湖南等地购买、运输发电机、离心泵、空压机、塑料管道、硫酸铵、氯化铵、碳酸氢铵、草酸等设备及化工原料用于采矿。黄家阳等人则指挥工人进行采矿作业。

为何廖钰等人如此胆大妄为,投入巨资冒险开采稀土呢?据知情人披露:目前在南方的稀土矿区,盗采1吨稀土矿的直接成本只有3万元左右,加上各种打点费用也就6万元到8万元左右,而企业合法生产的成本每吨在15万元以上……盗采稀土的利润很高。

血本无归空长叹

稀土有“工业维生素”的美称,具有很高的工业价值,是重要的战略资源。稀土元素在石油、化工、冶金、纺织、陶瓷、玻璃、永磁材料等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稀土中的很多元素也应用于尖端电子设备。在我国,稀土矿属于国家所有,对稀土开采控制得非常严格,私人开采稀土矿的行为是明令禁止的。对于这些明确规定,廖钰等人是心知肚明的。

本以为在人烟稀少的深山密林中,经过租赁农民土地及疏通当地关系,可以放心开采一段时间,获取巨额利润,万没想到,只开采了20多天便被发现,最终落得个血本无归的下场。

2015年10月21日,琼中县警方及国土环境资源部门对非法采矿点进行查处,黄东、廖钰、袁明军、冯尔干等人闻讯后紧急逃离现场,躲了起来。但他们紧急商量后决定,无论如何要挽回本金,于是,他们乘着夜色将开挖出来的半成品稀土抢运出来,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很快黄东等人将8.87吨稀土半成品运到屯昌乌坡镇的“青澳龙湾温泉”处存放,后来又由黄东等人将抢运出来的稀土运回江西定南县出售。

案发后,2015年11月17日,李平富主动到琼中公安局投案。2015年11月25日,王时清到屯昌县公安局乌坡派出所投案。

经有关部门鉴定,黄东、廖钰、袁明军、冯尔干等人在南方作业区3队2号林段处非法采矿所造成的稀土矿产资源破坏REO(碳酸稀土)总量为53.86吨,价值141.95万元。据琼中县公安局副局长周书宁介绍,从此案有组织、有计划、有分工的情况来看,这种盗采行为不是偶发的。确实,在此之前,已经有一个江西赣州籍四人团伙来到中平镇,探测到了稀土矿。正是在他们的引领下,廖钰等人才来到海南“寻宝”。

狂徒入囹圄 牵出玩忽职守案

此案侦结后,被移送至琼中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016年8月2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琼中县法院认为,五名被告人袁明军、李文、冯尔干、廖钰、黄家阳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为主犯。七名被告人刘生涛、赖锦房、王时清、李习权、高连生、岳兵、李平富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为从犯。最终,12名被告以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的刑罚,共处罚金132.5万元。

宣判后,审判长王京洲对媒体记者表示,海南作为国际旅游岛,环境资源是重点保护对象,这起发生在琼中中平镇的非法采矿案,是海南省查处的首例非法开采稀土矿产资源的案件。稀土矿产资源是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也是战略性保护物资,故必须从重从严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阻止非法采矿这一犯罪行为在海南省内的蔓延。

据了解,琼中中平镇稀土资源被大肆盗采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与此同时,琼中检察机关立即围绕该案,组织职务犯罪线索摸排,深挖盗采稀土背后的渎职犯罪。

检察机关最终查明,琼中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王某在发现存在非法采矿事实的情况下,不及时核查,不加强对采矿地点的巡查,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及时予以制止,导致黄东、廖钰等人持续盗采稀土近20天未受查处,造成稀土矿产资源破坏总量达53.86吨,经济损失达142万元。

对此,琼中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王某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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