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仲阳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用活、用足、用好、用出效益林农增收入生态受保护
顾仲阳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来,中央再次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怎么发力?要处理好哪些关系?解决好哪些重大问题?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平稳顺利,截至目前,全国已确权集体林面积27.05亿亩,累计发证面积26.41亿亩,占确权面积的97.6%,共有1亿多农户直接受益。林改初步解决了集体林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充分调动了广大林农经营林业的积极性,释放了集体林的巨大潜能,增加了林农财产性收入。
但目前集体林业发展中,仍存在产权保护不严格、生产经营自主权落实不到位、规模经营支持政策不完善、管理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张建龙说,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核心是要建立健全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推进集体林权规范有序流转,促进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扶持政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产权模式和国土绿化机制,广泛调动农民和社会力量发展林业,充分发挥集体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切实推进增绿、增质和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