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周 丹
文字著作权人在签订合同售出自己的相关著作权利时,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IP开发市场存在哪些法律问题?各方应如何规范?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继志律师将为我们一一解答。
IP(知识产权)绝对称得上是最近两年的热词,随着IP开发的如火如荼,红了一批文字作者(著作权人),也引发了不少纠纷。2015年最火的电视剧之一——《芈月传》的原文字作者蒋胜男与电视剧制作方的官司纠纷就是一个例子。
文字著作权人在签订合同售出自己的相关著作权利时,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具体的合同签订中,有哪些注意事项?目前,IP开发市场存在哪些法律问题?各方应如何规范?为此,《出版人》杂志专访了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继志律师,他将为我们一一解答。
《出版人》:2015年热播的《芈月传》,其原著作者蒋胜男与电视剧制片方就其中的总编剧署名以及图书出版(不得早于电视剧播出时间)等内容产生纠纷,在您看来,从这两个案件中,可以给著作权人哪些启示?
张继志:作为法律从业者,我希望这次纠纷,能够引起大家对合同签订的重视。

《芈月传》的原文字作者蒋胜男与电视剧制作方官司纠纷不断
第一要注意的是意思表达要清晰、明确、准确地落实到合同当中。在《芈月传》的纠纷中,蒋胜男称是自己独立创作剧本,但最终署名却是王小平,制片方则坚持花儿影视有权聘请创作人进行修改,这就给大众呈现了两种不一样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