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理论的内化形态及方法探究

2016-12-26 08:51李兴葵
现代商贸工业 2016年11期

李兴葵

摘要:把一种理论通过感官由外而内灌输进人的大脑,在意识的表层形成浅显或深刻的观念,这种理论形态叫作理论的观念形态。理论内化的更高层次,就是使这种理论本身成为思想意识中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使理论由观念形态上升至理论的理智形态。情感投入、精神专注和行为习惯法。这种方法是前两种方法的运用,达到理论内化的两个阶段的基础上,要求通过让情感、精神和行为这些由主体理性发射出或受其控制的现象与理论形式或实际内容的对象保持对接的连续性来实现理性与理论的合一,达到我即物、心即法、知即行的理论的理性形态。

关键词:理论内化;理论形态;理论的观念形态;理论的理性形态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11.100

马克思说过,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性的力量”。然而理论若要掌握群众,就要求它能够说服群众。所以一种理论无论多么高明深邃,只要它尚未从外在的知识形态转化为内在的信念形式、只要还不能够对人的行为意志发出决定性的命令,那么它就还是空洞和无力的。但一种理论本身何以具备能够说服人的性质和通过何种方法来说服人呢?这是我们必须大力加以讨论和研究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实际上可以转化成这样一个实质性的问题:何以鉴定一种理论是否具有真理性,即一种理论内容的真实性和其利益的现实可能性。古今中外,凡是自上而下的思想政治理论都有着向它的群众进行许诺的特点——如果按照其原则和方法来办的话,社会会变成如何美好,人们会得到多大利益。但它对于人们是否有利并不以其对利益内涵的界定为事实,它为人们带来多大利益也不是以其估算和预计的数量为准的。一种理论仅仅从其功利性的引诱来立论是极为肤浅的,重要的是这种利益是否符合人们的根本需求,实现这种利益的方法和途径是否切实可行。先不论及人性的公私善恶等抽象问题,就天然的血脉联系以及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发展出的家庭共生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来说,先爱父母,后爱兄弟,先爱亲人,后爱他人的顺序本来就是合情合理的。当然这种观点并不否认个体要爱全体的必要性,只是爱的范围也要与自身的能力大小和地位高低这些实质性的内容有关。君王的爱要覆盖天下人民,小人的爱只能在己身周围。所有从具体的情况和外在的局限而言,要在每一个人心中都装着一份无差别的大爱,这无疑是一种妄想,爱不是无聊情感的发作,它意味着能担负起供养的责任和心怀必要的尊重。普通人能够真正地爱好自己及其身边的亲人朋友,就已经很勉强了。爱天下的人,只有那些帝王将相才具资格和条件,这就是为什么儒家对小人物要求先做到孝顺,对大人物要求上达到仁爱的缘故。所以我们在评判一种理论的价值时,不能只看它的期望值。只要结合起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儒家的学说较之墨家学说更能社会带来实际的利益,故而更具有真理性。

我国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这个领域所做出的成绩,其实是极不理想的。流行的一些政治宣传口号,动不动乱下定义,什么是什么,动不动论作用和谈成果,什么促进了什么,什么推动了什么,什么有利于什么等等,虽然牵附马克思主义的名,但多无马克思主义的实。有些文章虽然字字句句表明禀承党中央精神指示,其实传到它这儿,这个精神就不翼而飞了,这样下来,整篇文章就尽剩些须溜拍马之言。读起来真是无聊透顶,空洞得很。试问这种八股文式的论理文章能说服群众吗?能团结群众吗?能武装群众吗?它做到了吗?一种科学的思想政治理论,它首先是对现实状况的真实反映,是一种既能够深植自己的思想而又借以打动他人的真实理论。所以我们关于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与资本主义进行革命斗争的理论要做到两点:(1)继承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基本观点和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2)客观地向人民群众反映我国各个方面的现实状况及其取得的真实成果,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根本方法来分析新的局势和处理新的问题。只有这种结合了科学的形式与客观的内容的理论才涣发出旺盛的生命动力。

对一种理论的真理性论证,只能说明它具备了转化成物质性力量的可能性。人本身作为沟通精神与物质两个世界的桥梁,连结理论与实践两个领域的媒介,既是精神与理论的载体,又是认识和改造物质世界活动的实践主体,一切真理的彼岸首先要在人身上得到实现。这就更加说明了理论的内化环节在一切教育活动,尤其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所以采用何种方法来确保理论的传播在这个环节上取得成功就是理论家们不得不思考的问题。我们在此就着重论述理论内化的三种形态。

把一种理论通过感官由外而内灌输进人的大脑,在意识的表层形成浅显或深刻的观念,这种理论形态叫作理论的观念形态。从心理学上来看,这种观念只是作为一种静态的记忆刻录于人的意识中,并不能借以形成思维的形式和思维的规律对人的精神活动和实践行为产生能动的影响。就中小学阶段的教育现状而论,很多中小学生虽然不得不去学习老师家长要求的语文、英语、数学和思品等大量知识,但他们并不认为能从中获取到什么好处和用处,所以这些被装进大脑中的东西只能是用来收藏的符号标本,根本不能形成其是非断定的标准和兴趣引诱的动因,这就与社会教育的目的背道而驰。对知识死记硬背,虽然出其功利性的目的,然而这种功利心所倾向的对象毕竟是外在的东西,而非知识本身,这种学习的动机对知识的内化亦不能产生更大的作用。理论内化的更高层次,就是使这种理论本身成为思想意识中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使理论由观念形态上升至理智形态。尽管达到了这个阶段,但是存在着理论与主体理性分离的危险,一个念头稍有懈怠,便出了差错。所以这还不是理论最高级、完美的理论形态。理论的理智形态有待于上升为理论的理性形态。我们可以参照儒家圣人孔子的学习体验来说明这三个形态的关系。在论语中孔子自述:吾十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他在十五至三十九岁之间,只是以知识作为外在的谋生与迁升的手段,所以其学习,主要注重知识理论的观念化,孔子的博学名声有赖于这一阶段对各种知识的积累;而在四十至五十岁之间,通过对过往厚积的知识进行熔化和凝练,自觉在心中形成能够辨别善恶、判断是非的标准,只要时时参照这个标准来观察人生百态和世间万物就不能使精神陷于迷惑之中。到了六十岁以后,便达到我听即我耳欲听,而所听皆含道理;七十岁以后即达到了我想即我心欲想,而所想皆含道理的境界,在意识中却完全见不到半点规矩的痕迹。这就对应了理论的理性形态。

一种全面、系统、科学的理论体系不可能自然而然地被反映到人的头脑中,成为其精神世界中思想的总体根据和运行逻辑。这就要求我们从对理论内化三种形态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来探讨相对应的方法。在现实的思想政治教育或学说学术传播的实践活动中,我们常见和常用的方法是理论灌输法。德国纳粹党的党魁希特勒曾经信誓旦旦地教导他的门徒说:谎言重三次,也能成为真理。这句话大为世人所折服。其实这过分夸大了理论灌输法的作用和效果,因为杀父仇人再辩白千万次也不可能成为救命恩人。通过这种方法的使用,只能使外在的理论在人的意识中取得观念的形态,至于能不能为人所相信、认同和采取,还要看其他条件是否具备。

兴趣引导与利益诱导法。这种方法,通过对当事人内在兴趣的发掘和疏导,掌握其意识的内在需求,然后再把理论的可能利益与这种兴趣倾向联系起来,形成一种排他的意识倾向,综而合之,从而形成了是非的标准。通过这种方法便可使外在的理论内化为理智的形态。

情感投入、精神专注和行为习惯法。这种方法是在第一第二两种方法的运用,达到理论内化的两个阶段的基础上,要求通过让情感、精神和行为这些由主体理性发射出或受其控制的现象与理论形式或实际内容的对象保持对接的连续性来实现理性与理论的合一,达到我即物、心即法、知即行的理论的理性形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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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仓道来.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3]秦在东.思想政治教育管理论[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