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立法听证 意见表达只是第一步

2016-12-27 11:49
浙江人大 2016年12期
关键词:公共事务民意网约

不出所料,网约车管理规定的立法听证简直“炸开了锅”,正反两方意见针锋相对、毫不相让。这样的场景在其他立法听证会上比较少见,也说明网约车管理规定牵涉多方利益,关心者众。

这才是立法听证应有之义。在部门制定政策法规过程中,一般都是先由政府部门起草,然后经过公开征求意见、法制办法律意见审查、收集意见完善立法、报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等程序。而人大立法程序则更长,在政府程序后,还要经过人大一审、二审。这样的程序设定,其根本在于防止立法过程中的部门利益偏离公共利益。开门立法,就是为了充分听取民意,使立法更加科学、公开、客观。

有争论是好事,兼听则明、科学制定政策才能有合理基础。而长久以来,民意的表达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市民对公共事务的关心和关注也需要培养和引导,形成“我有地方说,我说了有人听,我的意见能被尊重和采纳”的良性机制。对立法听证来说,意见得以充分表达应该点赞。而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利益表达、充分博弈,最终能否被充分采纳。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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