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PS行动计划8最终报告:经济学家的看法(上)*

2016-12-28 09:42:47德洛里斯赖特哈里基兹贾斯汀路易斯拉纳奥滕著新译
国际税收 2016年8期
关键词:报告价值法律

德洛里斯 R. 赖特 哈里 A. 基兹 贾斯汀·路易斯拉纳·奥滕著 陈 新译

BEPS行动计划8最终报告:经济学家的看法(上)*

德洛里斯 R. 赖特 哈里 A. 基兹 贾斯汀·路易斯拉纳·奥滕*著 陈 新#译

© 2016 IBFD。本文原文为英文,刊登于荷兰国际财税文献局(IBFD)期刊《国际转让定价杂志》第23卷第2期。《国际转让定价杂志》可在线浏览,网址为www.ibfd.org。本文的翻译和刊登已得到许可。

© 2016 IBFD. The original English-language work was published in 23 Intl. Transfer Pricing J. 2, Journals IBFD. International Transfer Pricing Journal is available online, please visit www.ibfd. org. Translated and reproduced with permission.

本文是对OECD行动计划8最终报告涉及跨国企业(MNE)内部无形资产转让部分所做出的评论。具体而言,本文针对最可能受影响的跨国企业和最终报告设想的激励结构提出了看法。另外,本文还讨论了最终报告中诸如无形资产的定义和认定等若干要求的实际运用,以及与功能分析相关的问题,并针对转让定价方法和估值方法提出了看法。

一、引言

近来,一些企业将具有较高价值的无形资产转让给其他法律实体,这些实体除了为无形资产的研发提供资金以外,在无形资产的开发、提升、维护、保护和利用等过程中,极少发挥作用,甚至完全不发挥作用。这些企业的做法已经接近甚至超越了法规允许的限度。实施转让之后,这些企业从功能分析来看极少创造价值,却申报存在大额利润。其他企业则完全罔顾转让定价法规,其立场缺乏可靠的依据,如,其声称极少拥有或根本不拥有无形资产。可是,如果对其经营活动进行合理的评估,就可以明显看出,它们实际上拥有具有较高价值的无形资产。①关于这一立场更为详细的讨论,请参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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