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亭/文
又岂非咄咄怪事!
◆评论◆
■刘 亭/文
最近读到财新网记者汪苏援引的中国人民大学土地政策与制度研究中心新近发布的“2016年中国(17省份)农村土地权利调研”成果,其中讲到占80.5%的受访者,竟然无法正确回答中国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属情况。具体而言,37.4%的农民认为“农村土地是国家的”,32.7%的受访者认为“是农民的”,还有1.9%的受访者认为“归乡镇政府”,另有8.5%的农民表示“不清楚”。因此,最终只有19.5%即不到五分之一的农民表示“归村(组)集体(和《宪法》一致——笔者注)”。
这个结论,让人匪夷所思;这个结论,又岂非咄咄怪事!
这次调查是该中心组织的第7次调查,调查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和配额抽样相结合的抽样方法,从每个省份至少选取100个村,每个村内调查1个农户。访问员在不事先通知、村干部不在场的情况下对农民面访,共收回1870份有效问卷。
从问卷调查的角度来看,技术上是缜密的,样本是够用的,按说其结论也应当是真实的。但是,这个结论还是骇人听闻的:难道我们对事关自身基本权益的宪法条文,居然就无知至此?难道几轮承包下来,对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两权分离,居然还混乱至此?这既证明了我们的政治宣传和政策教育未能入耳入心,又证明了民众的法治观念和权益意识是如何的虚无淡薄!
“无恒产者无恒心”,在我来看,农村土地的权属不清,恰恰是农业落后、农村凋敝、农民弱势的总根源,也是造成官民矛盾、农民以死抗争强征强迁的一大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