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制度变迁理论的比较及现实启示

2017-01-05 21:52董歆迪
中国集体经济 2016年34期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比较研究

董歆迪

摘要:制度变迁对于经济增长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文章对马克思主义和新制度经济学两种系统的制度变迁理论进行了比较研究。研究表明: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含义不同、主体不同、动力不同、方式不同和路径不同。我国的改革开放本质上是经济制度的变迁,只有继续深化改革才能通过制度变迁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比较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制度变迁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重视,特别是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而言,制度变迁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巨大经济成就,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得益于制度变迁的贡献。

除了新制度经济学之外,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制度变迁也有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解释。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思认为,马克思的理论分析框架中包含了新古典经济学遗漏的产权、制度、国家等重要因素,对于经济增长具有很好的解释能力。对马克思主义与新制度经济学这两种较为系统论述制度变迁的理论进行比较研究,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制度的起源和变迁,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二、两种制度变迁理论的区别

尽管诺思本人也承认他的制度变迁研究深受马克思的影响,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诺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观点却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归纳起来,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度和制度变迁的含义不同

马克思主义理论所指的制度,虽然在有些场合也指微观的经济制度如企业股份制度等,但是绝大多数情况下指的是人类的社会制度或者叫社会形态。从社会生活的不同侧面来看,社会制度表现为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从历史发展的顺序来看,社会制度是按照由低向高的顺序向前发展的,表现为五种社会形态的更替。因此,马克思主义所说的制度变迁主要指的是人类不同社会制度的更替。

新制度经济学所指的制度,是为了协调和处理人们的关系而设定的“规则和准则”。以制度对人的约束是否正式为标准,诺思将制度分为正式制度(宪法、法令、产权等)和非正式制度(道德、禁忌、习惯、传统和行为准则等)两种。相应的,制度变迁就是作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规则、准则的变化与调整。

(二)制度变迁的主体不同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变迁的主体是人,而人是生活在一定生产关系下,处于不同利益集团和阶级之中的。不同的利益集团和阶级的根本利益不同,所代表的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也不同。由于人民群众特别是劳动群众从事社会生产实践,推动了技术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只有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阶级即人民群众才能成为制度变迁的主体。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的主体有不同的层次和划分。从主体类型的角度,可以分为个人、团体和政府三种类型。由于三者在本质上都是从事制度创新而获取自身利益的经济人,因此可以把他们统称为“企业家”。根据行动次序与作用程度的不同,可以将制度变迁的主体分成“初级行动团体”和“次级行动团体”。初级行动团体,是由于预见到潜在利益而率先从事制度创新的“企业家”;次级行动团体,是通过帮助初级行动团体而获得利益从而拥护并进行制度变迁的团体。

(三)制度变迁的动力不同

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制度是从人的社会关系中发展而来的,而社会关系又是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因此,制度变迁源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当生产力发展受到现有社会制度的阻碍时,社会变革就有可能发生。因此,生产力发展是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马克思不仅分析了制度变迁的客观条件,也重视分析制度变迁主体——人的作用。由于在生产中的地位不同,人们分属于不同的阶级。不同阶级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利益不同,发展生产力的主张和要求也不同。代表先进生产力的阶级要求对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进行变革,而落后的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会反对变革。两个对立阶级之间的斗争推动了社会制度的更替与变革。因此,阶级斗争是社会变迁的直接动力。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行为主体期望获取最大的利润。如果这种利润无法从现有的制度结构中获取,社会成员就只能通过制度的创新和再安排才能获取潜在的利润。诺思指出,由于相对价格和个人偏好会发生变化,因此已有的制度均衡不可能永久地保持。相对价格的变化包括信息成本、要素价格、技术进步等,偏好的变化则来自于理论观念、宗教及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影响。它们的变化都会引起潜在利润的变动,从而诱发制度的创新与再安排。相对价格和偏好的变化大多数情况下是内生的,是各种组织和行为主体追求自身收益最大化的结果。那么,行为主体在什么情况下做出新的制度安排和设计呢?诺思认为,作为“经济人”的行为主体必然会通过成本与收益的分析来做出决定,如果预期的净收益超过了预期的成本,则制度变迁就会发生。

(四)制度变迁的方式不同

在马克思看来,制度变迁可以通过暴力革命与和平改良两种不同的方式实现。社会根本制度的变迁是由两大对立阶级来承担和实现的。为了实现各自的要求和主张,代表新制度的进步阶级和代表旧制度的落后阶级往往要进行激烈的阶级斗争,甚至有可能采取暴力革命的方式。与社会根本制度不同,一些具体经济制度的调整则可能采取和平改良的方式,如8小时工作日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普选制度等有利于工人利益的制度之所以能够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推行,就是工人通过罢工、游行等和平改良的方式争取来的。

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制度变迁中起主导作用的是“政治或经济的企业家”而不是选民,并且制度变迁是以渐进式为主的。尽管诺思将制度变迁划分为“渐进式”变迁与“革命式”变迁两种方式,并相应地提出了“连续性变迁”与“非连续性变迁”的概念,但是他多次强调,制度变迁一般是渐进式、连续性的变迁。

(五)制度变迁的路径不同

马克思主义认为,制度变迁是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实现的,其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生产力起着决定作用。由于不同国家、不同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状况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人类社会不存在统一不变的制度变迁路径。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现象是不可避免的,良性的路径依赖和恶性的路径依赖存在着显著的差别。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市场竞争充分、信息相对公开透明的环境中建立起一整套的规则、制度并与其组织和配套设施相互匹配,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的改善就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这是一种相互促进的良性路径依赖。相反,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市场竞争不充分、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的情况下建立起一整套规则、制度,则会给那些具有资源和信息优势的人带来特权,从而产生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集团会维护和强化现存的不合理制度,阻碍制度变迁,使制度变迁进入“锁定”状态。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制度变迁一旦进入“锁定”状态,不仅不能实现制度变迁的初衷,反过来还会延缓和阻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总的来看,马克思主义的制度变迁理论侧重于从宏观层面和长期历史进程的角度来考察社会制度的演变与更替,旨在揭示人类社会发展与制度变迁的内在规律。尽管马克思也在一定的条件下从微观角度对具体经济制度如企业制度等进行了分析,但其最终目的是为论证社会制度的变迁服务的。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则侧重从单个行为主体角度去分析具体的制度安排如何在不同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发挥作用,如何影响经济绩效。因此,尽管两种制度变迁理论的观点存在着一定的分歧,但是二者从论述的角度和层次上是相互补充的。

三、现实启示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与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既有相互排斥、相互冲突的方面,也在研究层次和内容上存在着可以相互补充、相互融合的方面。当然,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有一部分内容是科学的,而另一部分内容有不科学的成分。我们应该吸取其科学的成分,摒弃其不科学之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成就,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改革开放本质上是经济制度的有效变迁。我国的改革开放是在坚持基本社会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对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调整,具体表现为一系列的制度变迁:既有基本经济制度的调整、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也有企业制度、产权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经济制度的变迁激发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实践证明,在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时期,制度变迁所产生的效率是巨大的。当前,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时期,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有效结合起来,取长补短、相互借鉴,不断在实践中推进制度的改革与创新,特别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制度的顶层设计与安排,深化对路径依赖与锁定的研究与认识,以制度变迁来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人民出版社,1995.

[3]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三联书店,1994.

(作者单位:张家口市宣化区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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