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淡重庆如何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2017-01-05 22:56陈涛
建筑建材装饰 2016年14期
关键词:诚信

陈涛

摘要:该文对重庆如何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行了分析探讨,列出了重庆建筑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希望引起有关单位和人员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重视。文章同时重点论述了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各项工作措施。

关键词: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处罚;诚信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024(2016)14-25-02

1概述

工程质量代表了一个国家的形象,反映了一个民族的素质。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离开工程质量,会影响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新型城镇化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但是,建筑市场确实还存在一些混乱现象,建筑质量事故时有发生,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居高不下,业主意见很大。为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2014年9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了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重庆市随即积极行动起来,针对重庆建筑市场存在的各种质量问题,全面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2重庆市在两年行动中开展的工作和存在的问题

2.1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为参与建筑工程建设的五方责任单位,对工程质量承担主体责任。但是,在重庆的少数在建或竣工工程中,存在五方责任主体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如: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擅自施工,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后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备案手续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未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未按照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实体进行检验或检验数量不足,未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等;监理单位人员数量不满足项目监理工作需要,总监到位率低、存在在多个项目任职现象,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能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或发现后未及时督促整改;勘察、设计文件深度不够,在执行地方性规范标准、文件方面的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为彻底解决上述问题,逐步建立规范的建筑市场秩序,关键在于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有效震慑建筑市场。重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一是严格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同时,因为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行为主要通过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来实施,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承担责任,所以在追究参建单位质量责任的基础上,还要按照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14]124号)等文件规定,从刑事、经济、执业资格、诚信、行政等方面追究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责任。二是建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记分制度,当项目经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除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外,同时对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分管理,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为12个月,自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超过6分的,建设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经理负责的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增加监督执法抽查频率;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责令该项目经理停止执业1年,停止执业期间项目经理要接受专门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其所属的施工单位要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三是实施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承诺、项目永久性标牌、工程信息档案等三项制度,项目负责人质量承诺制度是指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同时,项目负责人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通过授权书和承诺书,可以解决质量责任由谁负责、负什么责的问题;项目永久性标牌制度是指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工程的显眼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以增强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意识,并接受社会监督;工程信息档案制度是指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建立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包括: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所在单位和变更情况,项目负责人签署的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

2.2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工程项目承发包是否规范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原因在于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或直接发包确定的施工单位是否具备与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管理、经济等能力将直接决定施工质量好坏,因此,约束承发包行为、规范建筑市场尤为重要。重庆建筑市场的工程承发包行为尚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如: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有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等违法行为,不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等。施工单位将工程项目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或个人施工;没有资质的单位(或资质等级较低)或个人借用其它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等。

要有效遏制转包、挂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首先要准确认定以上违法行为。2014年8月4日,住建部出台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对转包、挂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认定标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操作性较强。其次要加大对转包、挂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长期以来,转包、挂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是困扰建筑市场的一个顽症,久治不愈,究其根源,主要还是因为对违法行为打击不力、违法成本低造成的。一般情况下,工程是否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是有发言权的,主管部门要加强招投标、施工过程等监管,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把工作重点放在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环节,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曝光,让违法者没有二次违法的机会,将会对整个建筑市场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2.3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建筑市场的诚信体系建设任重道远,很多质量问题都是因为部分参建单位不诚信造成的,如:开发商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业主接房后发现房屋质量与期望值存在巨大落差,强烈不满,继而引发业主群体投诉;施工单位为获取最大利益,不惜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等。目前,重庆市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正在建设过程中,已经实施的有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要尽快建立覆盖工程建设主要参与方的诚信综合评价平台,记录参建单位和主要管理人员的包括质量行为在内的市场行为、奖罚情况等,单位及个人的诚信记录可面向社会公开,一定范围内公开查询,并逐步实现全国联网,营造守信获益失信受罚的市场氛围。

3完善工作措施

3.1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检查

区县有关部门可采用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和督查等方式,每4个月开展一次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违法发包等违法行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并结合工程实际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对工程项目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有关部门可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对反复出现此类问题的,从严惩处;情节恶劣的,限制或取消其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同时营造舆论氛围,既宣传正面典型,传递行业正能量,又曝光反面典型,及时向社会通报违法违规责任人。

3.2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建筑施工转包、挂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在检查执法中发现存在建筑施工转包、挂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的,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巨大、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为鼓励企业主动整改存在的问题,可在行政处罚中体现差别化原则,即: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的,可以不予追究责任;在有关部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内予以整改的,可从轻处罚;限期内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厉处罚;新开工项目一旦发现问题的,严厉处罚。

4结语

重庆市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可以综合运用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手段,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标本兼治,最终达到规范重庆市建筑市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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