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晓彦
许多老人认为,订立遗嘱,无非是用书面的形式,把自己想要嘱咐的事情写下来就可以了。其实,事情并没有想象得那么简单。根据调研数据显示,在法院审理的遗嘱继承案件中,有近60%的遗嘱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自述“走了以后”或“离开以后”
原因:表达不清晰
在遗嘱的书写方面,很多人认为只要是自己书写、有见证人、有亲笔签名、内容清楚明了就叫遗嘱。但实际上,遗嘱有严格的格式和书写规范。
法务人员说,有的老人在书写过程中,会用“我走了以后”或者“我离开以后”,但实际上这两个说法并不代表死亡。法律规定,继承是发生在死亡之后的,所以这种表达不清晰,会被判定无效。
自行处置夫妻房产
原因:非个人财产
卢女士的老伴儿王先生两年前去世,生前自己写了一份遗嘱。王先生的遗嘱内容是将自己和卢女士居住的房子留给外孙。然而这份遗嘱被判无效,因为王先生处置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遗嘱中所涉及的房产是卢女士和王先生在婚姻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王先生的遗嘱中却处置了属于卢女士的财产份额,因此应属无效。
脑中风时自立遗嘱
原因:意识不清
孙女士父亲早逝,母亲名下有一套两居室,孙家二姐和老母亲生活在一起。母亲去世后,二姐拿出一份母亲的自书遗嘱。然而这份遗嘱却引起了其他姐妹的质疑。在法庭上,经过笔迹鉴定,遗嘱确为老母亲的亲笔手书,但孙家四姐举证遗嘱日期那段时间母亲得过脑中风,意识不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