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生肉的人

2017-01-09 22:16:00晶达
骏马 2016年6期

晶达

忘了多少年前,那时的通讯远没有现在发达,那时的人远没有现在爱闯荡,一个家乡的哥哥从最北端的雪域闯到了最南端的海滨。当听闻我们的族称后,那些吃海鲜的南方汉族人好奇地问他:你们是不是吃生肉的人?

我生于80年代的大兴安岭南麓,从没听过林中枪响,从没遇过飞禽走兽。只有尸体,像排列好的门帘一样挂在一面长长的木板上,灰色的野兔、靓绿的野鸡、花褐的飞龙、比拳头还小的沙半鸡。它们通常在除夕前夕一些时日出现在市场,在小贩子雪白的呼气中僵硬地挺躺在寒冬里。

母亲从没有拎过一只半只回家。印象中,家里唯一一次有野味入门是因为我的重病,母亲那位热心的上司不知是将谁送的“贡品”转给了病榻中的我,好像是为病魔献供,乞它速速离去。我并没有“生”吃这只野鸡,我甚至没有看到它褪了皮毛后的生肉,它便被热气腾腾地端上了桌。

如果那位吃海鲜的南方汉族人把“是不是吃生肉”的问题提给了我,我想我会气急败坏地回答:你才吃生肉。因为这句话令我直接联想到的便是蛮荒时期的人们,是梅尔·吉普森导演的电影《启示录》里的种族,我甚至还会夸张地继续联想到他们猎杀动物后哄骗那位不生育的壮汉生生吃下猪睾丸的桥段。我绝不会将“吃生肉”与“优雅文明”这样的字眼捆绑在一起,直到不日前我在北京一家豪华酒店蹭了一顿大餐。

那家餐馆的名字并不特别,只有两个字——法餐。这足以证实法餐在人们心中具有崇高的地位,它象征品味、格调、文明、高贵,让餐馆的老板挺起胸脯不肖给餐馆绞尽脑汁地取任何标新立异的名字,这简单的二字,足够惹人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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