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类型差异的长三角制造业结构趋同的现实考查

2017-01-10 17:17王志华焦海霞郑宝华
当代经济管理 2016年12期
关键词:同构长三角制造业

王志华+焦海霞+郑宝华

[摘 要]在简要回顾产业细分条件下长三角制造业同构问题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对制造业进行了分类。利用结构重合度指数对分类后的长三角不同类型制造业的同构水平进行了测度与分析。结果表明,某些类型产业如轻工业等经过趋异化发展已经不存在同构现象,多数类型产业虽经历了趋异化发展历程但仍然处于同构状态,还有部分类型产业如原材料产业等经历的则是趋同化发展并导致了同构水平不断增高,这才是近期长三角制造业转型升级中最需要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长三角;制造业;分类;同构;趋同

[中图分类号]F42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6)12-0057-09

一、引 言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高速发展,由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组成的长三角地区已经发展成为我国的制造业中心和世界的制造业基地。2014年,该区域内制造业总产值达到23万亿元,占全国制造业总值的比重为23.5%,约占全球制造业总产出的5.8%。然而,作为区域经济增长主要驱动力的制造业一直存在大而不强的问题,低端产能过剩,高端产能不足。尤其从全球价值链分工视角看,长三角制造业还处于中低端,国际地位低,附加值不高。尽管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很多,但由于制造业低端同构而引起的同质化竞争被认为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正是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许多学者从测度方法、影响因素、形成机理、引致后果以及治理机制等不同角度对长三角产业同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极大深化了人们对该现象的认识。事实上,对产业同构问题进行研究,除了需要关注上述几个主要的方面外,如何对产业进行分类进而对其同构水平进行测度也是一个值得深入讨论的话题。因为,若选择测度的产业范围不同或对产业进行的分类不同,测度得到的同构水平是有差异甚至是大相径庭的,这必然会对判断该区域产业同构的真实状况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

二、产业细分条件下长三角产业同构问题相关研究的梳理

唐立国(2002)测算了2000年长三角15城市三次产业的同构度,结果表明,各城市间产业同构水平都比较高,尤其是在地理上邻近的城市之间,表征产业同构水平的产业结构相似系数均在0.93以上。同时该学者在产业细分条件下研究发现,15城市均将食品加工与食品制造业、纺织与服装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制品制造业、电子通讯及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及设备制造业等作为主导产业[1]。陈建军(2004)的研究表明,从1998年到2002年,上海与浙江工业部门的同构度均超过0.7,上海与江苏工业部门的同构度均超过了0.8,而江苏与浙江工业部门的同构度更高,甚至均超过了0.9,存在严重的同构现象。但当深入到细分产业层面考察,则会出现相反的情况。比如在纺织、化工、机械等领域,两省一市间的产业同构水平是比较低的[2]。邱风等(2005)认为,长三角地区三次产业结构趋同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应当在产业细分条件下深入考查同构问题。为此,其将产业分为细分产业Ⅰ、Ⅱ和Ⅲ,并测算了同构水平。结果发现,长三角细分产业Ⅰ的结构相似系数平均为0.89,比三次产业结构的同构水平下降了8.24%。说明随着产业细分同构水平呈下降趋势[3]。靖学青(2006)测算了长三角15城市三次产业的同构水平,结果表明,除舟山外,城市间的相似系数均大于0.9。而当测算5个主要城市制造业、服务业的同构水平时发现,较三次产业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进一步,当细分到行业层面,其同构度的降低则更为显著。也就是说,随着产业细分,同构水平呈明显的下降趋势[4]。赵连阁等(2007)沿着陈建军的思路,测算了1988~2005年长三角两省一市工业部门的同构度,结果表明,江苏与浙江的同构度最高,均超过0.9,上海与江苏的同构度居中,上海与浙江的同构最低,且呈逐年下降的发展态势。在产业细分条件下对纺织业、化学工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制品业同构水平的测算表明,江苏与浙江纺织业的同构水平、三地之间化学工业的同构水平、上海与江苏橡胶制品业的同构水平均很高,超过了0.9。这样的结论表明即使细分到大类产业层面,有些产业的同构度依然很高,随着产业细分同构水平并不一定出现下降[5]。李清娟(2006)的分析表明,上海制造业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以及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具有较强竞争优势,是上海制造业层次较高的标志性特征。而浙江这两类行业的产值比重相对较低,同时其纺织服装业和食品加工业又很高,是制造业层次较低的标志性特征。说明即使在产业大类层面,长三角的产业同构度也不是很高。细分到产品层面也是如此,如上海的轿车产量是江苏的6.8倍,是浙江的28.6倍,而江苏纱产量则是浙江的3.3倍,是上海的16.1倍,差异性很明显,不存在同构问题[6]。吴迎新(2013)的研究表明,从1999~2007年,上海与江苏制造业的同构水平由0.92下降到了0.90,上海与浙江制造业的同构水平由0.86下降到了0.68,江苏与浙江制造业同构水平由0.97下降到了0.84,均呈现下降趋势,但仍处于高位。同时,即使在产品层面,也存在趋同。上海与江苏有20余种工业产品产量分别超过10%的全国市场份额,江苏与浙江有9个产品趋同[7]。蒋伏心等(2012)专门针对长三角制造业中高技术产业的同构问题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2001~2009年长三角两省一市高技术产业同构度的平均值呈先下降后上升的发展变化态势:2001~2005年,高技术产业同构度在波动中小幅下降,之后又在波动中上升,到2009年高技术产业结构相似系数的均值已经达到0.75。说明即使细分到高技术产业,同构度依然比较高[8]。

由以上文献梳理可以发现,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不少学者在产业细分视角下对长三角的产业同构水平进行过考查,有的甚至细分到了产品层面。当然这些学者得到的结论不尽一致,有的认为随着产业细分同构水平呈下降趋势,而有的结论却相反。同时,分析这些研究发现,多数学者在进行产业细分时缺乏系统性甚至带有一定的随意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对制造业所包含的大类产业进行同构水平测算时,产业的选择存在缺乏系统性的倾向,仅列出相当少的一部分产业以举例性方式加以呈现;二是在对产品进行细分时,缘于数据资料的限制等原因,也仅是选择部分产品进行同构水平测算,举例性呈现的特征更加明显。正是这些不足的存在,使研究得出结论的可靠性和普遍性受到质疑。基于此,本文将在相对规范的分类基础上,在大类层面上分门别类地系统梳理制造业的分类,并测度每种分类条件下各类产业的同构水平。这样不仅可以构建起测度制造业中不同类型产业同构水平的体系,而且可以为正确认识不同类型产业同构水平的高低及其变化提供依据。

三、制造业的分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将制造业这一门类划分为31个大类行业,基于此,在不同的产业分类标准条件下,可以将制造业中的这些行业分为不同的类型,这也是进行制造业结构研究的前提。目前,对制造业大类层面各行业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种:以生产的最终产品是生活资料还是生产资料为标准,可将制造业所包含的各大类行业划分为轻工业和重工业。轻工业是指主要提供生活消费品和制作手工工具的工业,重工业是指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主要生产资料的工业。尽管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在相关数据发布中不再使用轻工业、重工业这样的分类,但其也是在我国沿用时间最长的一种工业分类方式[9]。分类结果见表1。

需要说明的是,在国家统计局关于轻工业、重工业的分类统计目录中对某些大类产业细分到了其所包含的中类产业,本文考虑到数据的可获性,仅从大类层面进行划分。

第二种:以在产业链上所处位置是中游还是下游为标准或以生产过程是初级加工还是深度加工为标准,可将制造业所包含的各大类行业划分为原材料产业和加工组装产业[10]。原材料产业是指以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中采掘业所提供的产品为对象进行加工生产的产业,加工组装产业是指以原材料产业所提供的产品为对象对其进行进一步加工、组装进而形成最终产品的产业。分类结果如表2所示。需要说明的是,分类结果中并没有包含所有制造业行业。

第三种,以劳动和资本两种生产要素密集度相对高低为标准,可将制造业包含的各大类行业划分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产业[11 ]。劳动密集型产业是指主要依靠使用大量劳动力,而对技术和设备依赖程度低的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则正相反。分类结果如表3所示。

第四种:以生产技术水平高低或最终产品技术含量的高低为标准,可将制造业包含的各大类行业划分为低端技术产业、中端技术产业和高端技术产业[12]。分类结果如表4所示。

四、长三角各类型制造业结构趋同水平测度

测度制造业同构水平的方法有多种,本文选择笔者曾经提出的结构重合度方法。选择该方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该方法体系下有一个判断同构与否的基准值0.667,这有利于更加清楚地认识同构问题[13]。关于该方法的详细解释可参见相关文献[14]。同时,计算同构水平时,使用的是各行业的总产值指标,在没有公布总产值指标的年份,以各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替代。所用数据均来源于相关年份《上海统计年鉴》、《江苏统计年鉴》、《浙江统计年鉴》。为了方便后续的比较分析,本文在测度不同类型制造业同构水平之前,也以制造业包含的所有大类行业为基础测度了整个制造业的同构水平。结果见表5。

由表5可以看出。

第一,不论是上海与江苏,上海与浙江,还是江苏与浙江,2000~2014年制造业的同构水平总体均呈波动下降的发展趋势,即呈现出的是结构趋异而不是结构趋同。其中,上海与江苏制造业的同构度由2000年的0.785下降到了2014年的0.716;上海与浙江制造业的同构度从2000年的0.727下降到了2014年的0.669;江苏与浙江制造业的同构水平由2000年的0.847下降到了2014年的0.785。缘于此,长三角制造业的均值也呈波动下降的发展态势,由2000年的0.786下降到了2014年的0.723。

第二,比较两省一市制造业的同构水平可以发现,就多数年份而言,总是江苏与浙江最高,上海与江苏居中,上海与浙江最低。2000~2014年间,上海与江苏制造业同构水平的均值为0.764,上海与浙江制造业同构水平的均值为0.677,江苏与浙江制造业同构水平的均值为0.793。

第三,尽管长三角制造业呈结构趋异发展态势,但直到2014年,同构水平仍然处于较高水平,均大于0.667这个基准值,说明长三角制造业仍然处于同构状态。

(一)轻工业、重工业同构水平测度

依据表1中的分类,利用结构重合度指数计算得到的轻、重工业的同构度如表6所示。

分析表6中的数据可以发现。

第一,就轻工业而言,从2000~2014年,不论上海与江苏、上海与浙江,还是江苏与浙江,同构水平均呈波动下降的发展趋势,呈现的是结构趋异,这与整个制造业同构度的发展变化趋势是一致的。上海与江苏轻工业的同构度由2000年的0.721下降到了2014年的0.579;上海与浙江轻工业的同构度由2000年的0.728下降到了2014年的0.565;江苏与浙江轻工业的同构度由2000年的0.885下降到了2014年的0.757。与此相对应,整个长三角地区轻工业的平均同构度也呈现出波动下降的趋势,而且比较发现,轻工业下降的速度要明显快于整个制造业同构水平下降的速度。

第二,就轻工业而言,横向比较发现,虽然上海与江苏轻工业的同构度要稍高于上海与浙江轻工业的同构度,但这种差异并不明显,上海与江苏轻工业历年同构度的均值为0.656,上海与浙江轻工业历年同构度的均值为0.640。这组数据也说明,从历年平均水平来看,上海与江苏、上海与浙江轻工业的同构度已小于0.667这个基准值,已不存在所谓同构问题。进一步,从2014年看,上海与江苏、上海与浙江轻工业的同构度已经降到0.600以下,已经远小于0.667这个基准值,更不存在同构问题。而江苏与浙江轻工业的同构度与之相比明显要高,且即使经过多年趋异式发展,到2014年其同构水平仍然处于高位,甚至比两省间整个制造业的同构度还要高。

第三,就重工业而言,上海与江苏、上海与浙江、江苏与浙江历年同构水平发展变化趋势不尽相同:上海与江苏重工业的同构度呈现的是先在波动中上升而后在波动中下降的发展态势,从2000年的0.814增加到了2005年的0.861,然后又下降到了2014年的0.758;江苏与浙江重工业同构度的发展变化则正相反,呈现的是先在波动中下降而后在波动中上升的发展态势,从2000年的0.840下降到了2005年的0.721,然后又上升到了2014年的0.842;至于上海与浙江重工业同构度的变化则很微弱。

第四,就重工业而言,横向比较发现,近几年江苏与浙江同构度最高,上海与江苏同构度居中、上海与浙江同构度最低。当然,如果从所考查全部年份的平均水平看,同构度最高的是上海与江苏,均值为0.807,其次是江苏与浙江,均值为0.796,最低的是上海与浙江,均值为0.728。不过,不论怎么看,重工业同构度的数值不仅明显高于判断同构与否的基准值,而且还高于整个制造业的同构水平,说明重工业在长三角内部的确处于同构状态。

第五,从长三角平均水平而言,到2014年,轻工业的同构度已经降至0.633,已经不存在同构问题。而重工业的同构度则要高很多,达0.774,仍然处于同构状态。

(二)原材料产业、加工组装产业同构水平测度

依据表2中的分类,利用结构重合度指数计算公式,可计算得到2000~2014年长三角原材料产业、加工组装产业的同构度,结果如表7所示。

分析表7中的数据可以发现。

第一,就原材料产业而言,纵向的发展变化出现了分化,上海与江苏、上海与浙江总体上是结构趋同化的发展,而江苏与浙江则是结构趋异化发展趋势。从具体数据上看,上海与江苏原材料产业的同构度由2000年的0.735上升到了2014年的0.805,由同构走向了更为严重的同构;上海与浙江原材料产业的同构度由2000年的0.666上升到了2014年的0.691,由不同构发展到了同构;江苏与浙江原材料产业的同构度由2000年的0.844下降到了2014年的0.796,同构水平有尽管有所下降,但仍然处于同构状态。与这种变化相联系,整个长三角原材料产业平均同构度的变化呈现出的是微有上升的发展变化态势,由2000年的0.748上升到了2014年的0.764。

第二,就原材料产业而言,横向比较发现,多数年份而言上海与江苏的同构度最高,江苏与浙江的同构度居中,上海与浙江的同构最低。同时,若以历年同构度的平均值来看,则是江苏与浙江最高,均值为0.790,上海与江苏的同构度居中,均值为0.778,不过二者相差很小。上海与浙江的同构度最低,均值为0.646,从这个角度看,上海与浙江原材料产业是不存在同构现象的,或者多数年份不存在同构,只不过到2014年已经发展到了同构状态。

第三,就加工组装产业而言,上海与江苏、上海与浙江、江苏与浙江之间同构水平的发展变化呈现出的趋势并不一致。上海与江苏加工组装产业的同构度呈先上升而后下降的发展态势,从2000年的0.857到上升到2005年的0.904,然后又下降到了2014年的0.769;上海与浙江加工组装产业的同构度呈波动下降的发展态势,从2000年的0.762下降到了2014年的0.684;江苏与浙江加工组装产业的同构度则呈先下降后上升的发展态势,从2000年的0.866到下降到了2005年的0.755,然后又上升到了2014年的0.825。与这些变化相伴,整个长三角加工组装产业同构度也呈波动下降趋势,由2000年的0.828下降到了2014年的0.759。当然,尽管同构度是下降的,但其仍然要高于基准值,处于同构状态。

第四,就加工组装产业而言,从近年来的数据看,江苏与浙江同构度最高,上海与江苏同构度居中、上海与浙江同构度最低。如果从所考查全部年份的平均值看,上海与江苏、江苏与浙江的同构度很接近,均值为0.823,最低的是上海与浙江,均值为0.721。

第五,就多数年份而言,长三角原材料产业的平均同构度要小于加工组装产业的同构度,但发展到2014年则出现了翻转,原材料产业的同构度反而要高于加工组装产业的同构,前者为0.764,后者为0.759。

(三)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同构水平测度

依据表3中的分类,利用结构重合度指数计算公式,可计算得到2000~2014年长三角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同构度,结果如表8所示。

分析表8中的数据可以发现:

第一,就劳动密集型产业而言,同构度纵向的发展变化均呈现波动下降的趋势,上海与江苏的同构度由2000年的0.740下降到了2014年的0.689;上海与浙江的同构度由2000年的0.766下降到了2014年的0.692;江苏与浙江的同构度由2000年的0.897下降到了2014年的0.785;相应地,整个长三角劳动密集型产业平均同构度的变化也呈现出的是逐步下降的发展态势,由2000年的0.801降到了2014年的0.722。当然,尽管是结构趋异的发展态势,但仍然处于同构状态。

第二,就劳动密集型产业而言,横向比较发现,江苏与浙江的同构度最高,上海与江苏的同构度居中,上海与浙江的同构度最低。同时,若以历年同构度的平均值来看,也呈现出类似排序规律,历年江苏与浙江、上海与江苏、上海与浙江同构度的均值分别为0.839、0.724和0.719。

第三,就资本密集型产业而言,纵向看,上海与江苏、上海与浙江同构度均呈现的是波动中下降的变化趋势。上海与江苏的同构度由2000年的0.816下降到了2014年的0.733;上海与浙江的同构度由2000年的0.740下降到了2014年的0.699;江苏与浙江的同构度呈现的是先波动下降而后又波动上升的发展趋势,从2000年的0.826下降到了2005年的0.716,而后又上升到了2014年的0.828。与此相对应,整个长三角资本密集型产业平均同构度的变化呈现出的也是波动下降的发展态势,由2000年的0.794下降到了2014年的0.753。

第四,就资本密集型产业而言,横向比较发现,近几年江苏与浙江的同构度最高,上海与江苏的同构度居中、上海与浙江的同构度最低。而从全部年份的平均水平看,则是上海与江苏的同构度最高,江苏与浙江的同构度居中,上海与浙江的同构度最低。

第五,比较均值发现,长三角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同构度要高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同构度,且两类产业均处于同构状态。

(四)低端技术产业、中端技术产业、高端技术产业同构水平测度

计算得到2000~2014年长三角低端技术产业、中端技术产业、高端技术产业的同构度,结果如表9所示。

分析表9中的数据可以发现。

第一,就低端技术产业而言,纵向的发展变均呈现波动下降的趋势,上海与江苏的同构度由2000年的0.711下降到了2014年的0.538;上海与浙江的同构度由2000年的0.749下降到了2014年的0.584;江苏与浙江的同构度由2000年的0.884下降到了2014年的0.785;相应地,整个长三角低端技术产业平均同构度的变化也呈现出的是逐步下降的发展态势,由2000年的0.782降到了2014年的0.636。表明就整个长三角而言,低端技术产业已经由同构发展为了非同构,尤其上海与江苏、浙江之间更是如此。若从横向看,江苏与浙江的同构度最高,上海与浙江的同构度居中,上海与江苏的同构度最低。这一点从历年同构度的平均值也能得到印证。

第二,就中端技术产业而言,纵向的发展变化趋势不尽相同,上海与江苏同构度呈现的是波动中上升,而后又在波动中下降的变化趋势,由2000年的0.826上升到了2005年的0.865,然后又下降到了2014年的0.767;上海与浙江同构度呈现的是波动中上升的变化趋势,同构度由2000年的0.718上升到了2014年的0.808;江苏与浙江的同构度呈现的是先波动下降而后又波动上升的发展趋势,从2000年的0.850下降到了2005年的0.722,而后又上升到了2014年的0.802,呈微有趋异的变化趋势。在这三种变化规律的作用下,整个长三角中端技术产业平均同构度的变化呈现出的是在很小的范围内即0.770~0.800之间小幅波动的态势。同时,横向比较发现,到2014年,上海与浙江的同构度最高,江苏与浙江的同构度居中、上海与江苏的同构度最低。

第三,就高端技术产业而言,纵向的发展变化趋势也不尽相同,上海与江苏同构度呈现的是波动中上升,而后又在波动中下降的变化趋势,由2000年的0.831上升到了2005年的0.852,然后又下降到了2014年的0.761,当然,总体呈现的是结构趋异;上海与浙江同构度呈现的是波动中下降的变化趋势,由2000年的0.789下降到了2014年的0.686;江苏与浙江的同构度呈现的是先波动下降而后又波动上升的发展趋势,从2000年的0.848下降到了2005年的0.737,而后又上升到了2014年的0.851,呈微有趋同的变化趋势。在这三种变化规律的作用下,整个长三角高端技术产业平均同构度的变化呈现出的是在较小的范围内小幅波动的态势。同时,横向比较发现,江苏与浙江的同构度最高,上海与江苏的同构度居中、上海与浙江的同构度最低。

第四,比较低端、中端和高端技术产业的同构度发现,低端技术产业的同构度最低,中端技术产业的同构度最高,高端技术产业的同构度居中。而且,低端技术产业已经不存在同构现象,而高端和中端技术产业仍然存在同构现象。

五、分析与讨论

第一,分析表明,从整个制造业来看,到目前为止长三角仍然处于同构状态。但有两点应当明确:一是多年来该地区制造业呈现出的是结构趋异化的发展态势,这是产业结构演进中最大的特点。二是上海与江苏、上海与浙江的同构度已经显著下降,同构明显的是江苏与浙江。尤其上海与浙江制造业已经基本不存在同构现象。因此,讨论长三角的同构问题不能笼统言之,应当明确具体的状况。

第二,分析表明,从平均水平而言,长三角两省一市间轻工业、低端技术产业的同构度分别呈下降趋势,也就是说出现的是结构趋异的发展态势。而且发展到目前,其同构度已经低于判断同构与否的基准值,即长三角的这些类型产业已经不存在同构现象。当然,缘于以上这些类型产业在长三角的地位,我们也不能因这些产业的非同构,就低估长三制造业的同构问题。虽然,到目前为止,从产值角度看长三角轻工业占制造业的比重已经下降到25%左右,低端技术产业占制造业的比重也仅有20%左右。但创新能力不强的问题十分突出,近期关于“圆珠笔之问”就是对此的真实写照。长三角的上海是全国著名的制笔中心,浙江是世界闻名的制笔之乡,但关键设备、核心材料仍然需要进口,甚至连笔尖上的钢珠也需要进口[15]。

第三,分析表明,从平均水平而言,长三角两省一市间重工业、加工组装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高端技术产业分别呈现的是结构趋异的发展趋势。不过,到目前为止虽然同构度有所下降,但仍然处于同构状态,这仍然需要予以关注。在工业化发展进程中,重工业化、高加工度化、资本密集化、高端技术化曾是长三角乃至全国各地最普遍的选择路径。2014年,长三角重工业、资本密集型产业产值占制造业产值的比重已分别接近75%、70%,高端技术产业、加工组装产业占制造业产值的比重也已分别接近制造业产值的60%、55%。一方面这些产业占制造业比重很高,另一面又处于同构状态,理应引起重视。

第四,分析表明,从平均水平而言,长三角两省一市间原材料产业呈现的是结构趋同的发展态势,由同构走向了更为严重的同构,这是最值得注意的问题。尽管这类产业所占制造业的比重不是很高,其产值占制造业产值的比重约30%。但一方面这类产业不仅是高能耗的,而且是高排放的,在资源与环境约束日益加大的背景下,转型发展已迫在眉睫。另一方面这类产业也是目前产能过剩集中的行业,行业业绩近年来持续下滑,“去产能”的任务十分繁重。

第五,测算结果表明,2005年似乎是一个特殊的时点。因为,不论从整个制造业看,还是从重工业、加工组装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中端技术产业、高端技术产业等类型产业看,在本文所考查的时段内,上海与江苏的同构度在该年份总是最高点,而江苏与浙江的同构度在该年份总是最低点。究其原因,在新世纪初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申办奥运会、世博会的成功,极大刺激了长三角经济的增长并使其快速融入了全球分工。在江苏追赶上海的过程中,加工贸易在两地迅速发展,由此形成了结构上的趋同。与此同时,浙江与江苏相比而言,则走的是一般贸易的路线,因此出现的是结构上的趋异。当然,经过几年的超常规发展,当“入世申会”效应逐步消退后,同构的状况又出现了另外一种发展趋势。

六、结论与建议

本文基于不同分类对长三角制造业的同构水平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考查,结果表明,部分产业如轻工业、低端技术产业等,经过多年结构趋异化发展,目前已经不存在同构现象。多数产业如重工业、加工组装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中端技术产业、高端技术产业等,虽然经过了趋异化或徘徊式发展,但仍然处于同构状态。当然,对此应保持谨慎的乐观,不应过分夸大同构带来的影响,应看到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更应看到其转型升级已经在路上的积极变化,更应当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如何促进其转型升级。少部分产业如原材料产业,经历的则是趋同化发展,同构度不降反升,这才是近期值得警惕和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对于原材料产业,当前最主要的调控任务就是“去产能”。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把“去产能”列为2016年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之首。2016年2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6〕7号),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2号)。这些《意见》均对各自领域去产能的目标任务进行了明确,并给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在国家文件的指导下,长三角各地区也相继出台了更加具体化的化解产能过剩的政策措施,如产能置换政策、产能增量控制政策、行业核心优势企业兼并、收购、参与重组落后产能企业政策、职工安置政策等,这也是各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原材料产业领域中最主要的任务。当然,化解产能过剩,一定要按照不同产业和企业的实际,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同时还要切实发挥好政府与市场这两只手的作用:政府的职责在于制定规则与标准,并狠抓督查与落实。剩余的任务要交给市场,走市场化去产能的道路,不能以行政手段替代市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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