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BEPS时代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税务风险管理及应对策略

2017-01-10 22:49夏芸芸
财会学习 2016年24期
关键词:承包工程分支机构总部

夏芸芸

摘要:随着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越来越多参与境外BOT、BOO、PPP项目,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内容、方法等正在发生变化。BEPS行动计划的落地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调整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关键词:税务风险管理;BEPS行动计划;对外承包工程一、对外承包工程发展现状尽管全球经济增长放缓,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行业在2015年仍然交出了完成营业额1540.7亿美元和新签合同额2100.7亿美元的骄人成绩,分别实现了8.2%和9.5%的增长;尤其新签合同额自1979年以来首次突破了2000亿美元大关。除了整体业务量不断增长、配合“一带一路”重点国别开发势头良好等优势领域业务稳定增长的特点之外,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注重创新转型,从项目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求出发:向上下游延伸,参与投融资、提供建成后的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实现了从单纯的EPC总承包商向BOT、BOO、PPP合作方的角色转变,由此对这类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OECD组织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行动计划(BEPS)在全球范围内向不合理避税发起的总攻,促使企业的境外税务风险管理内容进一步丰富。二、对外承包工程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和变化(一)对外承包工程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可以从外因和内因两个方面来分析对外承包工程税务风险:1.外因:国与国之间税制、税收征管制度的差异是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源头。由于税制和税收征管制度在不断发展和调整,进一步加大风险管控的难度:以间接税为例,仅2009-2014年,OECD中有21个国家至少调整过一次增值税率;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对酒精饮料、烟草制品和燃料的特别消费税进行过调整。2.内因:基于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精神,从企业自身而言,税务风险可能来源于:(1)税务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形同虚设,体系设计不合理,总部和境外分支机构职责交叉或缺失;(2)缺乏整体的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机制和方法,不能有效把握税务风险管理的关键节点;(3)税务风险控制和应对机制和措施不能有效运行,应对不力;(4)税务信息管理体系欠缺,信息沟通不畅,总部不能及时掌握项目所在地税制或征管制度的变化情况;(5)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缺乏监督和反馈机制,不能持续有效改进。(二)境外承包工程参与方式的变化引发税务风险的变化随着承包工程企业从单纯的EPC总承包商越来越多参与项目投融资、项目咨询、项目运营管理,企业承担的税务风险也在发生变化:1. BOT、BOO、PPP项目往往要求执行单位必须在当地设立或者与当地法人联合设立独立的法人公司。以往中资企业根据项目工期长短、工艺复杂程度等具体情况自由选择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临时派出机构、分公司(非独立法人)、子公司(独立法人)的便利条件不复存在。反而,企业要更多考虑当地设立不同性质、不同行业公司的实际税负、两国之间的税收饶让、如何有效利用当地外资、合资公司税收优惠政策等。2.参与BOT、BOO、PPP项目,意味着企业不再单纯获取工程设计、采购、建造总承包的利润,企业需要将更多精力投入到项目所在国对于资本运作和生产运营环节税收规定的研究;资本进入和退出环节的设计可能决定着项目的成败。3.由于企业在项目所在国从事经济活动的多样化,将产生更多的涉税行为,可能引发更多的税务争议。涉税行为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纳税义务时间和当期纳税金额会发生不同的影响;企业在与当地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局交涉的过程中,可能遭遇在中国适用的收入成本确认方式当地审计不认可,或者下级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调整在上报到较高层级税务机关时被驳回,要求企业再次调整。由于境外项目管理团队相对精简,类似问题往往耗费分支机构大量人力物力,除了影响项目效益,甚至影响项目进度。(三) BEPS行动方案落地对境外承包工程税务风险的叠加影响以“全球税收公平和平等竞争”为目标的BEPS包容性框架于2016年2月获得G20财政和央行行长会议核准,被视作该行动计划在全球落地的重要里程碑。会议同时号召所有金融中心和辖区在2018年底前落实税收情报自动交换全球标准(AEOI)。国家税务总局作为该行动的重要参与者,已于2015年9-10月颁布新的《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该行动计划中文版,对境外承包工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提出新的挑战。1.信息披露成本增加:征求意见稿规定,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符合一定条件的跨国企业还需要在填报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时填报国别报告表。届时,跨国集团的组织架构、业务描述、无形资产、融资安排和财税状况、价值链分析、对外投资、关联股权转让和关联劳务等都需要在三层文档及国别报告的同期资料体系中详述。2.跨国集团总部统一发声:很多对外承包工程行业跨国集团的特点是境外项目数量多、分布广、分支机构所在国审计由其自行处理;总部对分支机构的税务风险管理不了解、只要分支机构能 “搞定”,总部也不干涉。但是,按照BEPS信息披露的要求,上述资料未来都由集团总部统一发布。并且随着标准化程度越来越高的全球税收通用报告的实施,集团总部不得不亲自出面主持信息披露、税务管理工作,否则任由各分支机构单独报送,AEOI系统将很容易检索出跨国集团内部分支机构之间信息披露的矛盾之处,从而降低信息的可信度。3.受控外国企业(CFC)问题:在投资架构设计中,在税率较低的国家设立中间控股公司是一个较为常用的手段。征求意见稿针对中间控股公司的滥用问题编写了第十章“受控外国企业”。税收实践中已使用的“可归属所得”进一步削弱了境外非实质经营的中间控股企业的税收挡板作用。三、后BEPS时代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税务风险的控制和应对策略(一)从集团公司层面分析1.税务风险管理纳入企业内控:对外承包工程行业的跨国公司要从集团发展总体规划出发,在进行境外投资布局时就把税务风险管理放到决策的风险矩阵中综合分析。境外分支机构税务风险管理要纳入集团整体的内部控制体系。集团总部要承担起税务风险管理研究、组织实施和监督改进的责任。2.有效配置境内外资源:在境外投资谋篇布局的基础上,对于无实质性经营活动、容易被认定为CFC的中间控股公司要进行压缩,对于具有战略意义、值得保留的子公司务必要尽早“包装”,创造各种机会,增加其对集团价值链的贡献,降低被认定为CFC的风险。3.平衡有形和无形成本:投资回报分析一般偏重于有形成本,因为其关联性强、容易量化、方便比较;然而在上市公司以及BEPS行动计划中三层结构文档体系的信息披露要求下,企业还需要关注披露成本,披露的结果将直接挂钩企业诚信和社会责任。4.建立完善的信息沟通平台:注重集团总部研究成果的推广以及分支机构间成功实践经验的分享。(二)从分支机构和项目层面分析1.强调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税务管理:(1)事前谋划:尽职调查阶段对项目可能涉及的税目、税基、计算方法和征收规定要有全面的了解。合同谈判阶段,如果对当地税制把握不准,对外采用风险转移策略,由业主承担当地流转税;对内注意用好成本分摊协议,避免单独承担税务风险。(2)事中监控:税制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由于工程建设周期较长,如果是BOT、BOO、PPP项目,加上投资运营期,项目周期历时更久。在项目周期中,要保持对当地税制调整的敏感性,确保风险识别、评估和预警工作机制的有效性。(3)事后反馈:项目完成并移交后,要注意税务清理、确保分支机构注销完成,并总结经验上报集团总部。2.善于获取信息,运用好属地化资源:由于境外分支机构管理团队高效精简经济的特点,税务风险管理要特别注重用好属地化人才。与当地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征收机构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已经在很多国家和地区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取得较好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随着承包工程企业进一步“走出去”和BEPS行动计划全面落地,唯有积极健全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税务风险应对机制方能帮助企业锁定境外项目收益、提升国际竞争力。参考文献:[1]李晓辉.海外工程承包项目税务筹划与风险管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2010.[2]张文春.全球性税制变化的趋势分析[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5(6).(作者单位:上海外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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