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制度与研究

2017-01-10 22:49吴宝华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6年28期
关键词:考核制度法律问题公务员

吴宝华

摘 要 公务员考核,是指机关按照法定的管理权限,根据公务员法确定的考核内容、原则、方法程序,对所属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的阶段性考察和评价,并以此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和工资以及公务员奖惩、培训、辞退的依据和制度。

关键词 公务员 考核制度 法律问题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1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含义和内窖

公务员考核制度,是指国家特定机关按照法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公务员的思想品德、工作实绩和工作态度等进行考察,做出评价并以此作为对公务员奖惩、培训、辞退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等依据的制度。具体而言,公务员考核制度包括以下方面:

(1)考核对象和考核主体。考核对象即考核客体,是指已确定公务员身份的人,包括领导成员和非领导成员。对考核对象一定时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调查核实的情况进行评价的组织机构或责任人就是考核主体。按照管理权限对领导成员进行管理的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等相关的主管机关是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主体;本机关的上级领导等负责人或本机关负责人授权的考核委员会是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主体。

(2)考核内容。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察,重点是对工作实绩的考察。

(3)考核方法。为了使公务员考核客观公正,要坚持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2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待进一步改善。

2.1考核目的不准确,方法不完善

建立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及其和谐迸取的良好秩序这一考核目的。在公务员考核工作中并未得到准确的把握,而人才的选拔和官员惩戒的功能在公务员的考核中被比较突出地表现出来。如果考核只是为选拔人才和惩戒官员服务,却忽视建立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考核不关大多数公务员的事,将会降低公务员对考核工作的参与热情,直接影响考核后续工作的进行。“考核方法是通过考核目的的桥梁。”

2.2考核主体单一,责任不明晰考核主体单一

以领导考核为主,缺少公众和其他主体的参与,导致公务员只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从我国现行公务员考核制度中的考核主体和考核方式来看,主要把本单位内的领导或上级主管领导组成的考核小组作为考核主体,而成立专门的考核委员会的做法并不普遍。对一定级别的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虽然已经加入了民主测评的环节,但往往只是流于形式,没有切实的进行民主测评,对广大公众而盲,依然不存在评价公务员的充分信息和畅通渠道。实际上没有成为考核主体。考核中没能听到最有发言权的人的评判声音,严重影响了考核结果的权威性,导致考核结果失真。责任主体难以认定现象的出现是由于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公务员考核中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从务员法》和忪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对责任主体的责任均没有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由于没有从根本上建立起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考核主体难以认定,使得被考核者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以致公务员考核工作没有真JE发挥作用。

3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平时考核工作的激励机制。年度考核主管部门要加强平时考核工作的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建立完善审核备案制度。要求各公务员管理单位在年初制定本单位平时考核方案,建立平时考核工作台帐、个人工作实绩档案,并定期向年度考核主管部门报送,予以备案登记,为年度考核提供全面、可靠、准确的依据;二是加大对平时考核的指导监督检查力度。年度考核主管部门成立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平时考核实施日常检查和督促,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或抽查,对不实施平时考核或平时考核工作不落实、走过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减少或取消本年度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指标;三是加大对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把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及评先表彰有机结合,促进平时考核工作。

(2)适当调整考核等次设置,增强考核结果应用的客观公正性。由于优秀的人在不同的社会群体中都是占一定数量的,因此,考核等次的设置要更好的适应这一重要特征。①优秀和称职之间再增加“比较优秀”等次,使优秀与称职之间有个过渡,来区别称职人员中一部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都比较好的公务员与一部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都比较差的公务员,同时也对因指标限制而评不上优秀的公务员给予一定的嘉奖,以激励德、才品都比较优秀的公务员。②提高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比例。在现行15%的基础上将优秀等次的比例扩大至20%~30%,以提高广大公务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同时针对不同层次和级别公务员的优秀比例作出相应规定,使优秀等次能更加合理地分布于各个层级的公务员。

(3)拓宽考核结果使用渠道,增强考核的激励作用。考核结果要突出奖惩,要抓好“优秀”与“基本称职”、“不称职”两头,有效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对称职以上的人员不仅要有物质奖励还要有精神激励,比如:要提高职工待遇,特别是奖金的奖励力度,与一般人员要拉开差距;进行公开表彰,或者将年度考核结果与职务晋升挂钩,如对于连年优秀的人员,在提拔使用干部时给予一定比例的名额,让获得优秀等次达到一定年头的人员在政治待遇上有“盼头”,能进一步激发公务员积极干好工作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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