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欣燕,李璐瑒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北京 100010)
关于中药饮片调剂工作中处方应付的体会
胡欣燕,李璐瑒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北京 100010)
从事中药饮片调剂工作应当熟练掌握中药处方应付的相关知识,但目前中药饮片处方应付存在“各地相关标准不一,与国家现有统一标准冲突”“中药从业人员的学习和掌握情况不一”等混乱情况,不利于中药饮片调剂工作的规范。本文从处方应付的特征和意义出发,分析其在现阶段的混乱情况以及弊端,并对其发展和规范提出相关建议。
处方应付;调剂规程;饮片调剂;饮片处方用名
“处方应付”是指药品调剂人员根据医师处方的要求,选用符合规格标准的药品,进行药品调配,也有地区称其为“处方应配”[1]。狭义的处方应付常见于中药饮片调剂,是指调剂员根据医生处方中开具的药名,在调剂时实际应该给付的饮片品种规格,可包括炮制品应付、临方炮制品应付、单包药应付、中药别名应付、并开药应付以及鲜药应付等。
地域性是处方应付最典型的特征。在中药饮片调剂工作中,根据地区用药习惯和医生处方要求,已经形成一套约定俗成的用药规律,可见于《××省(市)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等官方建议或要求强制执行的行业标准,俗称中药处方应付常规。例如在新版《北京市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总则中就写明“凡在北京地区医疗机构从事中药调剂的人员,应按照本规程所列处方的药味应付进行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调剂”,并且由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联合发“京中医政字”文件,要求“各单位遵照执行”新的《北京市中药饮片调剂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