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珩
印章是中国文人特有的一种符号标志,在我们今天见到的许多文牍、典籍、信札、书画上,都会看到各式各样的印章,不但印文各异,印体的材质和形象也是五花八门,它们不仅是一种个性的象征,同时也承载着历史与文化。
印章起于何时?从现存的印章实物来看,我们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而从文献资料看,《左传· 襄公二十九年》中已经有了关于印章使用的记载。那时的印章通常称为“”(音同玺),有官、私之分。在现存的六千余方先秦古中,官约占二十分之一,其中绝大部分是私。“”或作“ ”,从两字的偏旁来看,也与先秦的印章多为金、银、铜、铁或玉石、陶泥及琉璃等材质符合。战国的官是为官吏衣饰佩戴、行使权力所用,战国时已经有了拜官授印、辞官交印、罢官收印的制度。官一般多镌刻官职名称,如“司马之”“司寇之”,地方官也有在地名之下镌刻官名的,例如“沟城郡丞”一类。私是私人使用的印章,一般为姓名或闲文 ,姓名印章可以有姓有名,也可以单镌姓或单镌名。姓氏有以官名为姓的,也有以居住地区或区域为姓的,例如“司马”“司徒”或“东方”“东野”“西郭”诸姓。
秦统一中国后,印章在名称上发生了很大变化,改变了战国时期的官私印章统称为的习惯,规定只有帝、后的印章才能称之为“玺”,而百官与百姓仅能称“印”。唐代以后皇帝的玺也称之为“宝”,沿用千余年。印章在秦时,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一改战国时阴阳文并用的形式,而是多镌以阴文,且印面施以界格,正方形施以田字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