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合作背景下特许经营治理困境及其化解规制

2017-01-13 20:28:00王宁泊卢素冬
现代商贸工业 2016年24期

王宁泊+卢素冬

摘要:近年来,公私合作背景下的特许经营项目在稳速推进的情况下出现了合法性的危机,通过对于现行的公私合作的特许经营的治理现状和案例,可以发现在其在法律的位阶、市场准入和退出、救济途径等环节存在疏漏。为此,提出政府应在立法作用、合同制度方面完善与行政救济等方面做好相应的化解规制,促进特许经营项目的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关键词:特许经营;治理困境;化解规制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24.071

从20世纪末以来,伴随新公共管理运动和治理和合作的兴起,公私合作的特许经营项目也逐渐被应用于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开发。虽然在西方国家,特许经营已经有很多年的历史,但在中国大陆起始于上世纪90年代早期,BOT、PFI和PPP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是一个典型。行政管理的研究领域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打破了政府垄断的公共事务的历史,表示“单中心治理模式”向“多中心管理模式”是一个重要的转型。特许经营的根本在于政府把市场力量和竞争机制在公共服务领域中应用,全面发挥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优势,形成相互合作的伙伴关系,具有研究价值。

1文献梳理与问题提出

关于公私合作领域的研究引起了大批学者们的关注,并获得了的广泛的关注。首先,是对特许经营的概念的定义、特征和模式等研究。例如,萨瓦斯(2002)指出特许经营的定义是一个政府出售其服务或产品,直接向公众所授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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