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颐武
最近,对艺术界存在的一些违反社会道德的现象,公众有许多议论。如何有效地建构和遵守伦理守则,让正面的价值共识发挥作用,最终能够促进艺术的发展成为当下艺术领域需要正视的问题。这些现象需要确立正面道德的规范,让整个行业形成伦理共识和价值导向。这些现象在正面临很多新的转型和变化的当下曲艺界,以及各个不同的艺术领域中都会引发相当的关注。从目前看,一方面,市场经济发展和深化带来了艺术和市场的新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之下如何建构让艺术领域的从业人员都能尊重和持守的伦理共识和价值导向,让市场的契约和规范与整个业界的道德规范相契合是当下社会关注的议题。另一方面,互联网和以社交媒体为中心的新媒体的高速发展带来了艺术的传播方式和运作方式的重大变化,也对艺术界如何建构与当下社会相适应的伦理共识和价值共识构成了新的挑战。这些问题都会让人们对艺术领域的道德问题产生强烈的关切。
在这里,“艺德”始终是关注的焦点,人们需要遵守的道德准则分为公德和私德两部分。公德是人们在公共领域和社会中所表现出的道德状况。私德则是人们在自己的私生活领域中的道德状况。艺德其实是艺术工作者在自己的职业行为中所体现的道德状况。它显然是公德的一部分,由于艺术表现往往和艺术家的个人特质和生活形态紧密相连,而且艺术家往往是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私生活领域也往往具有相当的公共性,因此艺德同时也是私德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