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到这儿已经很清楚了。剩下的是尴尬应对也好、是忍痛割爱也好,就由妹妹自己去面对了。
下午一进家门,妹妹就火急火燎地迎上来跟我说,班上的女同学R管她要自己的新宠——挂在书包上的小毛兔,还指明要紫色的那只(她一共有两只,今天都带到学校去嘚瑟了)。而且R说是她的朋友喜欢,所以明天必须要给她,她好送给她朋友。

听得我这叫一个乱。我扶了扶额头问她:“你想把这个紫色的送给R吗?”妹妹使劲儿摇头说:“我不想送,我想自己留着。”我说:“那你就跟她说NO呗。再说了,她想送什么东西给她的朋友,让她自己去解决,可以找她妈妈,干嘛管你要啊,你又没这个责任。”
妹妹一听,居然哭了起来。我问她为什么哭,她说:“可是我已经答应R明天就给她了,我不想说话不算数!”
她这么一说,我懂了:自己的不想给,又答应人家了,还不想违背承诺……这明摆着就是想让我再买一个,她好去送人情嘛,而且还明天就要(此处我有不满)。
妹妹的小兔其实不是玩具,对孩子来说也不算便宜。我当时确实顺手多买了几个准备圣诞节的时候送给她的好朋友们,但紫的只有一个。所以我给她提了个建议:“如果你确实很想送给R这个礼物的话,过一段时间妈妈再看见紫的可以帮你再买一个,等圣诞节时一起给她。那时她是自己留着还是送朋友咱就不管了。但是,没来由地非要你的东西,还规定了时间,这个要求非常不合理,是一种强迫,我们不能答应。”
妹妹一听哭得更厉害了,说:“可她当时求了我半天,我已经答应她了呀,不给的话,她会非常非常失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