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军辉 王骏勇
“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长期以来,“一把手”监督难是个“老大难”问题。
为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江苏省淮安市自2014年以来,探索建立以亮权、分权、限权为核心的“一把手”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并逐步上下贯通,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通过刚性落实和严格问责,让权力在规定的跑道上运行。
“以前提拔使用干部,纪委说有问题、暂时放一放,书记有时不愿意,可以硬性提拔。但现在明确书记的‘用人权是‘用人监督权,不是一个人说了算。”淮阴区委某负责人表示,实施“一把手”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带来的变化很显著。
亮权、分权、限权三管齐下遏制“一霸手”
2014年,淮安制订加强市直单位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的暂行规定,2015年出台县区党政正职重点权力制约监督办法,2016年向乡镇街道延伸,构建起横向到边、上下贯通的制约监督网络,确保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规范高效运行。
限制“一把手”权力,首先是亮权。全市各级各部门制订了党政正职权力清单和权力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
其次是分权。各级“一把手”不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项目等重点权力,由副职根据分工直接分管,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格局。市县乡三级“一把手”权力制约监督侧重点不同。市直单位突出人事、财务、审批等五项重点权力,区县突出干部选用、工程项目等四个重点领域,乡镇突出编外人员聘用、财政经费支出等七个权力事项。各地各单位根据实际,问题导向,突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