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课程标准》下课时教学目标成份构成的认识

2017-01-16 11:24:48张延峰
体育师友 2016年6期

张延峰

摘 要:在《课程标准》下,课时教学目标的成份构成应与课程设定的目标方面分类保持一致,且有的主要(或重点)是为了运动参与方面的目标达成,有的主要(或重点)是为了运动技能方面的目标达成,有的主要(或重点)是为了身体健康方面的目标达成,有的主要(或重点)是为了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方面的目标达成。在课时主要、附属教学目标确定下,使得“(课时1教学目标+课时2教学目标+……+课时N或18教学目标)≥单元或模块教学目标”。课时教学目标这样的成份构成利于教学设计与目标达成评价。

关键词:课程标准;课时教学目标;成份;构成

中图分类号:G807.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6-1487.2016.06.027

1 前言

从当前体育与健康教学活动来看,教案中对课时教学目标的表述大多是从“知识、技能和情感”三个维度来进行的。或者说,课时教学目标成份是由这几个构成的。在本次课程改革前,无论是单元教学目标,还是课时教学目标,均是如此。这种成份构成方式,在我国沿用了几十年。本次课程改革后,在《课程标准》下,有的应继承,有的应创新发展,促进深入实践,推动课程改革不断完善。然而,事实上从本次课程改革至今仍有不少人对《课程标准》下课时教学目标的成份构成缺乏正确认识。在此,对《课程标准》下课时教学目标成份构成提出拙见,与大家共讨。

2 带来的问题

在《课程标准》下,课时教学目标成份构成若仍如本次课程改革前那样,则会带来一些棘手的问题。

2.1 如何转换

在《课程标准》中,课程方面目标是从“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来架构并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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