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被影射说爱钱 李敖告吴澧培不起诉

2017-01-17 13:15:00
台湾中央社

前立法委员李敖(右)不满前总统府资政吴澧培(左)于自传中影射他小气,控告吴澧培加重诽谤;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认为吴澧培没诽谤犯意,17日做出不起诉处分。(中央社档案照片)

(中央社记者王扬宇台北17日电)前立法委员李敖不满前总统府资政吴澧培于自传中影射他小气,控告吴澧培加重诽谤;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认为吴澧培没诽谤犯意,今天做出不起诉处分。

案件源于吴澧培于民国103年10月出版自传,有一部分提到前总统府资政彭明敏81年回台时,想再版回忆录“自由的滋味”,分别向出版社和李敖询价,但李敖开的价格较其他出版社高;最终,有人向李敖以每本新台币100元价格,购买1万本。

李敖认为被吴澧培影射成爱财、小气,但事实不是这样,他对钱财很慷慨,曾捐钱帮慰安妇等,这跟他的侠骨风范不同;吴澧培应讯时否认诽谤李敖,指自传内容是根据他的个人经历,或从认识彭明敏的相关人士中听来这些讯息。

承办检察官认为吴澧培自传中所述是20多年前往事,虽然某部分可能与事实有点出入,但针对李敖部分,仅占书中篇幅一小部分,书中也有褒扬李敖及李敖父亲等内容,应无诽谤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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